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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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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爱好世界和平的人们来说,2010年1月12日突如其来的“海地天灾”,无疑是一场人间悲剧,尤其是在这场“海地天灾”中为和平事业而献身罹难的多国维和人员们,更为这场人间悲剧增添了“为和平信仰而献身”的悲壮色彩。因此笔者认为,既然誉满全球的“诺贝尔和平奖”的设立宗旨是“为了世界和平”,那么,“维和罹难者理应享受诺贝尔和平奖的殊荣!”
笔者并不反对,各自国家为各自国家因在“海地天灾”中而不幸殉职的维和罹难者授予的荣誉称号,例如中国政府授予的“革命烈士”称号。但有一点却是应该明确的,那就是,凡是在联合国的旗帜下参与由联合国组织和指派的国际维和行动的各国派出的维和人员,事实上都不应该带有任何意识形态色彩,唯一具备的只能是――和平信仰与和平精神!正因为如此,笔者才会借此文提出“维和罹难者理应享受诺贝尔和平奖的殊荣”的观点。同时笔者也建议,从今以后对于因各种各样的原因(包括天灾与人祸)而遭遇罹难的国际维和人员,联合国可在尊重维和罹难者所在国所授予的荣誉称号之外,还可授予诸如“国际维和烈士”、“国际维和英雄”等崇高的精神殊荣。
周所周知,“诺贝尔和平奖”不但是一种崇高的精神殊荣,而且诺贝尔和平委员会还要为“诺贝尔和平奖”的得主慷慨地颁发数额不菲的金钱奖励。不过,笔者所提出的“维和罹难者理应享受诺贝尔和平奖的殊荣”的观点,并不是主张获得这种“特别精神殊荣”的维和罹难者的亲属就一定要获得数额不菲的金钱奖励,而是仅仅需要的是一种人类社会共同认可的“为了世界和平”而遭遇维和罹难的“崇高的精神殊荣”――诺贝尔和平奖!
实说实说,笔者“维和罹难者理应享受诺贝尔和平奖的殊荣”的观点,也许会存在不少的争议。不过有一点是可以预见的,那就是,假如笔者的这一观点能够在国际社会获得支持、在联合国获得认同、在诺贝尔和平委员会获得通过的话,毫无疑问,未来的国际维和事业,必将会获得更大的发展,世界和平也将更有保障,人类文明将会有更多的共识。
“维和罹难者理应享受诺贝尔和平奖的殊荣!”国际社会,你可曾想到?联合国,你可曾想到??诺贝尔和平委员会,你可曾想到???和平信仰万岁!和平精神万岁!!“海地天灾”的所有维和罹难者永垂不朽!!!
2010年1月20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