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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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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歹徒
所谓“歹徒”,就是那些专门进行坑、蒙、拐、骗、偷、抢、扒、拿勾当的下三赖,那些赌博、吸毒、杀人劫财、伤害无辜、欺凌妇女儿童和老人的人类垃圾,那些刻意危害社会,危害群众利益的害虫。古时称之为“不轨之民”、“行为不端之徒”、“贼子”,老百姓诅咒为“杀千刀”、“砍头鬼”。 现在名堂极多,公、检、法的条款上有详细的分类,于兹不做赘举,反正可以一言蔽之:
都不是好东西!
“不是好东西”当然就不会有好下场,大多在社会上混不几年就会被公安局请去,少者判个3年5年,多者判个10年20年,严重的则是拉去枪毙。我们淮钢村有个歹徒叫朱三,死的时候49岁。因为作孽多端两次判刑,合计在监狱里蹲了20 多年。
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时候,我的少年时期的同学苏某,他的弟弟贩毒,很快就赚到50多万。在淮南,那个时候有这么多的钱已经算是巨富了。现在淮南有几个赫凛凛的房地产开发商,身价过亿,当时都是煤贩子,有了几十万就转了行,都混成“董事长”一类的大亨了。那时,有知情的亲友劝苏某的弟弟:这是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的行当,不能再干了。他说:我自己也害怕,再干最后一票就洗手!结果,他在进行“最后一票”交易的时候被缉毒警察逮去,敲掉了“砂罐”。
攫取他人钱财的歹徒也是分“档次”的。高档次的歹徒瞄准的是发了亏心财的富豪、贪了黑心钱的官僚。撬他们家的门然后撬开保险柜,绑他们家的票然后进行勒索,拍了他们的照片然后敲诈。这一类歹徒有了钱以后也会转为“办实业”,拉一帮社会上和自己差不多的人,勾结几个有权有势的贪官污吏,拍他们的马屁让他们高抬贵手、多给方便,以此在社会上形成一种老百姓惹不起的势力。低档次的歹徒瞄准的则是平民老百姓,在大街上抢人手机,抓人耳环,夺人皮包,走街串巷,撬门别锁,见什么偷什么,有什么拿什么。一直这样欺负普通老百姓,一直这样鸟出息都没有。
中国的歹徒有时头脑特别简单。有一些家伙,由于贪心特别大,一出手就是抢银行、砸金店。这样的档次叫傻熊档次,因为案子做的太大太轰动,公安局就得必破此案。往往是要不了多久,傻熊们就得落网。于是乎法庭审判、刑场夺命。
中国歹徒最让人费解的行为就是杀人。我们看到,媒体公布的很多案件,绝大多数凶杀都是可以避免的。不杀人,只是冲着钱财犯罪,一般都不会被判处死刑。为什么非要杀人不可呢?
记得央视播出一个节目:两个歹徒把金店老板骗出去杀掉了,然后去金店里偷东西,不但又杀了老板的妻子,连睡梦中的两个小孩也一一杀死,真是惨无人道、丧心病狂!发生这等严重的凶杀案,很有可能要砸掉当地公安局长的金饭碗,因此警方务必全力侦破。案子很快就破掉了,两个家伙被警察抓到以后,竟然对着记者的摄像镜头说:“如果能活着出去”、“如果能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真是痴人梦呓,如此弥天大罪,怎么还会有这种“如果”呢?
前几年的张君案(已经当作电视剧的素材了),几个歹徒所到之处,只要抢劫就见人开枪。张君还抓些无辜人来,叫自己的狗友、姘妇随便杀着玩儿,以便练习胆量,真是禽兽不如。被逮住以后知道自己绝无生路,孬的像个龟孙,哭着说;我的儿子不要再做我这样的人!
在深圳,一对狗男女在人才市场搞诱骗,仅仅只是一个手机或者几百块、几十块钱的事,就把受害者杀了,理由就是为了不暴露自己,必须灭口。待到落网时,已经有12个年轻女子遭了毒手。
也是在深圳,2004年,几个家伙抄了“凤凰电视台”副台长周一男的家。歹徒们拿着银行卡去取款,一看卡里竟有600万,当时就混了蛋。大家商议,首先想到的是:有这么多的钱,必须灭口!于是他们就杀了周某、周某的二奶、保姆、会计、朋友,连二奶生的几岁的小孩都杀掉了。五条人命,这血案使得整个鹏城都颤抖了。于是,深圳警方倾巢而出,布下了天罗地网,没几天就把四个家伙全部逮住了。宣判死刑时,主谋罪犯哭成了一滩烂泥,当然是无济于事,法官百分之百不会因为你哭得凄惨而改判的。
其实,这个周某公开养二奶,家里存有巨资,显然是个贪官,几个家伙拿了六百万只管远走高飞,根本用不着杀人灭口——周某有胆量报案吗?周某不报案,大家鸟来的事?岂不是白白捞了一把横财?
中国的歹徒极端凶残,但是也极端地盲目,他们总是毫无道理、毫无意义地草菅受害人的生命。当然,杀人者即为自杀,他们也草菅了自己的性命。
还有一种属于流氓级别的最为下贱的歹徒,即是有“官二代”、“歌二代”背景的小痞子们。这种人渣只管仗着爹的势力在社会上招摇撞骗、为非作歹,本来无大碍,但是他们却偏要草菅群众的生命,偏要欺凌良民。
那个公安局科级干部李刚的儿子,尽管仗着狗爹的势力横行霸道、为所欲为,一切任由你,干什么非要驾车闯校园,拿女大学生的肉体撞着玩呢?还死不要脸、操他妈地大叫“我爸是李刚!”你干什么不大叫你爷爷是李鸟呢?这样的话,撞死人岂不是更加理直气壮?
还有李“红歌”的那个贼子李T一,仗着狗爹的那点儿虚名,尽管狂嫖滥赌做流氓,找那些“愿打愿挨”的野鸡去,像薛蛮子那样一次干几个,一天干24个小时,屁事没有,顶多被警方抓住了关几天。干什么偏要找一个坚决不肯就范的女孩子?打人家耳光,捶人家的头,踢人家肚子,扒人家裤子,硬把人家骑上?结果把自己弄成了一个“轮奸犯罪主犯”。
国法尚在,法不容情,你爹你娘跳得再高,就是有日天的本事,你也难以逃脱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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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樵: 脓包越大,越容易捅破!受害者有凭有据地找有关方面反映,自有“包青天”出现!
馗神王: 这个脓包大的惊人,早晚会被捅破。待这帮家伙翻车落马,恐怕就可以强力执行到这笔钱了。不过,想在淮南买房子的事暂时是没戏了。 ...
一老樵: 对方在坚持,你们也得坚持,在当今的国家政策下,受害一方坚持是有希望的!
馗神王: 监控很严,发不出来。最近不得不起诉,仅因怕错失两年追讨权限。明知对方保护伞势力强大,胜诉也不可能短时间讨回自己的钱。看起来上方一再立新法又下文加大力度 ...
一老樵: 在当地网站上爆料,实事求是的写!
馗神王: 最近就被气得肚子疼。有个土鳖傍上大山,又戴上“半官光环”,骗取底层百姓的钱估计数亿,全都赖账不还。有人报到专管部门,部门却设门槛“30户”才受理;告到当 ...
一老樵: 感谢朋友的仗义执言!
woodyonge: 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看看中国大陆的公检法,再看看那些各部委掌握实权的贪腐官员,其对人民,对国家的危害,所犯下的罪恶,远比文章里列举的歹徒大千万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