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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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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燃放烟花爆竹
中国人喜欢燃放烟花爆竹,俗言“放炮”。生了儿女要“放炮”,死了爹妈要“放炮”,乔迁新居要“放炮”,上坟祭奠要“放炮”,结婚请客要“放炮”,逢年过节更是大放特放!而且,很多人家十分舍得花钱,燃放量越来越大。燃放以后,空气污染严重,碎屑车载斗量。清洁工来打扫,总要把一个架子车装得满满荡荡。
浪费金钱、污染环境是其一,最要紧的是危及人身安全。
接近岁尾,制作烟花爆竹的行当总会异乎寻常地忙碌,发生爆炸、造成伤亡的新闻也会随即增多。每次发生爆炸事故,总有一些人送掉性命。制作有危险,运送也很危险。记得有一次河南一座大桥垮塌,就是运送烟花爆竹时发生爆炸导致的。一下子垮塌了80米,与百米跑道差不多了。从央视当时的新闻报道看,场面惨不忍睹,大货车一个挨着一个,一个压着一个躺在下面,有的还被垮塌的混泥土压扁了。货车们都这个样了,货车的司机、乘客怎么样了?
除制作、运送之外,燃放更加危险。
以前燃放的烟花爆竹是火药制作的,即民间用硝、磺、木炭加工而成。爆炸力较弱,小孩点放时来不及扔掉,在手里爆炸,顶多感觉有点发麻而已。而且不易自爆,运输、存放都很安全。自80年代以后,烟花爆竹的填药改作了硝酸钾、硝酸钡、硝酸锶、高氯酸钾、高氯酸铵等物,极易自爆,爆炸力极其猛烈,一根爆竹几乎等于雷管的威力。在燃放过程中的意外爆炸和强烈爆炸,经常造成轻者伤残,重者死亡,或是多人死亡。每年一个春节下来,全国因燃放烟花爆竹而致伤致死的人不会少于五位数。记得有一年央视节目说过,北京过春节,一个区因烟花爆竹受伤住院的是200多人。
凡是被烟花爆竹弄死弄残的,大多是几岁到十几岁的儿童、青少年。老樵曾亲眼看到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把点燃的爆竹扔到与他年龄大小差不多的另一个男孩的脸上,当即把一只眼睛炸成了血洞。我的一个亲戚家的孩子,18岁,点放“魔术弹”时握在手里发生爆炸,手掌炸裂,大拇指炸掉,致残终生!淮南西部有一个30多岁的妇女,别人燃放爆竹,她捡了一枚握在手里,手背在后面与熟人说话呢,被她七八岁的儿子点燃,炸烂了手心,感染后死去。
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的一个恶俗、陋习、顽疾,毫无意义。此类东西是危险品,每年都要造成巨大伤亡,而且严重污染环境。深圳早就开始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了,北京也划定了禁放区。国家为什么不能立法,在全国范围内严禁制作、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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馗神王: 本人所在市十几年前曾实行过禁放,后因有领导发现烟花爆竹可增加可观的财税收入又解禁了。现随着城市面积快速扩大、富裕户不断增长,每逢年节整座城市都硝烟弥漫 ...
一老樵: 感谢农友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