樵说“反革命” (2013年的博文) 有了“革命”,就有了“反革命”。那是清朝末年,“革命党”起,要推翻清廷,清廷为了生存,为了维护自身利益,于是就逮捕“革命党”人,于是清廷就成了“反革命”的一方。“革命党”人最终成功,“革”掉了清廷的“命”,成立了国民政府,自命为“国民党”。
“我党”与国民党争天下,也以“革命”自诩,当然国民党蒋介石就成了“反革命”。国民党撤到台湾去了,曾经做它的官,为它办过事,与它有牵连的人就成了“反革命分子”,“建国”初期,“大救星”搞了一个“镇压反革命运动”,杀掉了数十万。
那时候,不光是曾经给国民党做官、办事、有牵连的人都是“反革命”,连乡村间的土地主、刺儿头、街痞混混乃至人缘不好、得罪人较多的人都可能被指为“反革命”,只要得罪了谁,只要有人指其为“反革命分子”,乡公所便立即抓来“公审”、枪毙。淮南钢铁厂工人杨同义的母亲,前面一个丈夫总是与人赌钱,阻扰不了,这个女人一气之下到派出所告了丈夫“反革命”,结果,参加赌博的人在赌场全部抓去,不容分辩全部枪毙。这些人都是她家的近亲、邻居,1974年我去她家(淮南市东部九龙岗)喝杨同义喜酒,这些近亲、邻居与我和同行的几个工友谈起此事,余恨尚深。
到1953年以后,中国的“反革命”基本杀尽,所谓“四类分子”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其实只剩下了三类。“反右”时加入了“右派分子”,“文革”中又加入了新的“反革命”,改叫“五类分子”。新的“反革命”在“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遭到了“镇压”,死掉的也是六位数。这里面有“现行反革命破坏分子”,实则红卫兵、造反派头头,因为过度忠于“红太阳”,在武斗弄死了人,所以被枪毙。
1976年10月,霹雳一声天地换,手里面捏着百万、千万顶“反革命”帽子的妖妇江青成了“反革命集团”首犯,她的亲属、私党、走狗如毛远新、王洪文、张春桥、姚文元都成了“反革命分子”。当时的国家领导人走了法律程序,进行了正式的审判——时称“世纪审判”,全世界瞩目,综其罪主要有五:
一、妄图篡党夺权、颠覆无产阶级专政。
二、进行反党、乱党的阴谋活动。
三、迫害老干部。
四、进行反革命煽动。
五、大搞打、砸、抢,进行反革命破坏。 此五宗罪,1976年以前搁在谁的头上都会被杀100次,杀了还会殃及后代子孙,永世莫想翻身。然而,江青被判了“死缓”,毛远新只判了17年,党的法庭十分宽容,留下了他们的生命。
铁案已经铸成,胡耀邦给普天下人“平反”,唯独没有给林彪、江青及他们“集团”的成员“平反”,然而时过境迁,毛远新近来竟然到某地“视察”去了,于是乎舆论大哗:他是什么身份?是“老干部”还是反革命分子?抑或劳改释放犯、刑满人员呢?
咸鱼会翻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