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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樵论典:关于“干将”、“莫邪”的考证

已有 2692 次阅读2015-3-7 19:48 |个人分类:樵公说典|系统分类:文学分享到微信


                            楚樵论典:关于“干将”、“莫邪”的考证

                              本篇出于楚樵专著《淮南古代史研究简编》一书


      《淮南子·修务训》有“夫怯夫操利剑,击则不能断,刺则不能入,及至勇武攘卷一捣,则摺肋伤干,为此弃干将、镆邪而以手战,则悖矣。”

       这里的意思是:一个胆小力弱的武士手持锋利的宝剑,砍东西不能断,刺东西不能穿;待到看见另一个强壮的武士只是挽起袖子给敌手一拳,就能让对方折断肋骨或折断脊梁,于是他便放弃手中最有名的宝剑干将、莫邪,也模仿强壮武士的样子用手搏击,这样的做法是让人匪夷所思的。

      一、梳理:由物至人的“干将”、“莫邪”

      “干将”、“莫邪”之事,最初在中国历史文献中的出现,可以在先秦诸子的文章中进行追溯。

       如《庄子·内篇》载:“今大冶铸金,金踊跃曰‘我且必为镆铘’……”

      《荀子·性恶》载:“桓公之蔥,大公之阙,文王之录,庄君之曶,阖闾之干将、莫邪、钜阙、辟闾,此皆古之良剑也……”

      庄子是战国前期人,生活于公元前369年至公元前286年,他的相关载述,使得“莫邪”之事,在文献中出现的时间至少可以上溯到2300年前。荀子是战国中期人,比庄子稍晚,但他说到了“干将”、“莫邪”为阖闾之剑。阖闾是春秋时期吴国的王,公元前514年至公元前496年在位,这个时候距今2500多年。

      其后到了秦、汉间,一些子书与典籍也承袭了以上的说法,如:

      《韩非子·内储说下》载:“援砺砥刀,利犹干将也。”

      《吕氏春秋·离俗览》载:“莫邪不为勇者兴、惧者变。”

      《战国策·齐策五》载:“今虽干将、莫邪,非得人力,则不能割刿矣。”

      《史记·屈原贾生列传》:“莫邪为顿兮,铅刀为銛。”

      《淮南子·修务训》又有:“服剑者期于銛利,而不期于墨阳、莫邪”之说。

      《淮南子·氾论训》“故剑工惑剑之似莫邪者,唯欧冶能名其种……”

      按以上文献所显示的等等说法,可以看出所谓“干将”、“莫邪”者,实际是一种剑属兵器。《荀子·性恶》说的确切一些,明指“干将”、“莫邪”是吴王阖闾的“良剑”。《淮南子·氾论训》则更近一步地细化,说这两把剑乃出自铸剑名匠欧冶子之手。把“干将”、“莫邪”由宝剑而衍化成人,是后汉时期发生的事情。

      《越绝书·越绝外传记宝剑第十三》载:“楚王招风胡子而问之曰:‘寡人闻吴有干将,越有欧冶子,此二人甲世而生,天下未尝有。’”

      《越绝书》是中国早期的方志,成书于何时,历来史家有所争议。书中最晚提到“建武”年号,这是东汉光武帝刘秀的年号,因此,它很有可能属于东汉时期的作品。欧冶子是铸剑人的说法自秦汉间已经建立,说干将也是铸剑人,似乎起于此季。

      东汉时期又有赵晔所撰《吴越春秋·阖闾内传》,进一步把“干将”、“莫邪”说成一对夫妻。其文曰:

      “干将者,吴人也,与欧冶子同师,俱能为剑。越前来献三枚,阖闾得而宝之,以故使剑匠作为二枚,一曰干将,二曰莫邪。莫邪,干将之妻也。干将作剑,采五山之铁精,六合之金英。候天祠地,阴阳同光,百神临观,天气下降,而金铁之精不销沦流……于是干将妻乃断发剪爪,投于炉中。使童女童男三百人鼓橐装,金铁乃濡,遂以成剑。阳曰干将,阴曰莫邪。阳作龟文,阴作漫理。干将匿其阳,出其阴而献之。阖闾甚重。”

      自此时起,“干将”、“莫邪”之事,就变成了铸剑人的故事,现世所传也有采用这个故事者。 接下来,时光推移,年代转换,“干将”、“莫邪”的故事继续在中国历史文化中衍化,最终竟然演变成了复仇者的故事。

      吴王阖闾是一位真实的历史人物,而且特别爱剑,相关文献对此有所记载,他的宝剑近代也有出土。

      从《吴越春秋·阖闾内传》里看,莫邪的丈夫干将分明是吴国人,他们夫妇为阖闾铸剑也交代得清清楚楚。干将是铸剑的高手,莫邪是丈夫这个事业的坚定支持者。莫邪“断发剪爪”,然后将这些东西投于炉中以助剑成。他们以自己的姓名为制造出来的宝剑命名,因此世间就有了干将剑和莫邪剑。这一传说由人至剑,不悖情理,而且也没有血腥的成分。然而这之中后来就出现了讹误:有的人把莫邪“断发剪爪,投于炉中”误衍为莫邪自投炉中,为铸剑而献身。这样说故事似乎显得非常悲壮,但是却颇显荒唐。

      到了魏、晋间,又有了署名为魏文帝曹丕所著的《列异传》一书,却把干将、莫邪说成是为楚王铸剑。经过演绎的传说故事没有确切交代是哪一位楚王,只是加入了这位楚王滥杀无辜,受害者的遗孤决意复仇的情节。这一加入,使得故事的含义变的复杂起来。实际上,在楚国的历史上并未发生国君遭外人刺杀一事。

      到了东晋时期,晋元帝的史官干宝延用了干将、莫邪为楚王铸剑的说法,并且更进一步对故事进行了细化。在他的《搜神记》一书里,已经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复仇事件:

      “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欲杀之。剑有雌雄,其妻重身当产,夫语妻曰:‘吾为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杀我。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王大怒,使相之:‘剑有二,一雄一雌。雌来,雄不来。’王怒,即杀之。莫邪子名赤比,后壮,乃问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杀之。去时嘱我:语汝子,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子出户南望,不见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砌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剑,日夜思欲报楚王。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仇。’王即购之千金。儿闻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头也。当于汤镬煮之。’王如其言。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头踔出汤中,瞋目大怒。客曰:‘此儿头不烂,愿王自往临视之,是必烂也。’王即临之。客以剑拟王,王头随堕汤中。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堕汤中。三首俱烂,不可识别。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

      在这个版本里,故事情节已经变得情理错乱、荒诞不经,毫无可信程度。但是,时至今日,世所胜传的正是这个故事。如鲁迅先生的《故事新编》中,有一篇《铸剑》就是这个故事的摹版。

      二、分析:“莫邪”之“莫”的姓氏源头

      莫姓出楚国,楚有若敖氏、霄敖氏、莫敖氏,皆与楚王宗室同脉。如《左传·桓公十一年》载:“楚屈瑕将盟贰、轸。郧人军于蒲骚,将与随、绞、州、蓼伐楚师。莫敖患之。”莫敖即屈瑕。        

       同在《左传》中,以后又出现了“莫敖屈重”、“屈到为莫敖”、“屈建为莫敖”、“屈荡为莫敖”等等记载。从史料中看,所谓“莫敖”,可能是楚国的某种高级武官,其地位相当于国家军队的大统领,而且是世袭的。这种官职从春秋早期出现,一直到楚、汉相时争依然存在。  又如《史记·曹相国世家》载:“大莫敖、郡守、司马、侯、御史各一人。”

      如果是楚国人,并以此为姓,在当时无疑是贵族身份。

      但是按照“干将”、“莫邪”的传说来看,莫邪的丈夫是个制作工匠。如果莫邪出身贵族,在等级制度极被看重的古代,他们的婚姻是不可能的。依此而论,莫邪之“莫”似乎与这一等的姓氏无甚关联。

      莫姓也出吴国,《史记·正义》云:“五湖者,菱湖、游湖、莫湖、贡湖、胥湖……莫湖在莫里山西及北。”

      这里的五湖指的是太湖水系,莫里山也是太湖地区的山脉。然而莫湖之“莫”与莫里山之“莫”又是什么呢?

      《诗经·魏风·汾沮洳》云:“彼汾沮洳,言采其莫”。

      什么是“莫”?宋朱熹注曰:“菜也,似柳,叶厚而长,有毛刺,可为羹。”

      显然,这个“莫”是一种可食植物。 莫在古文中也有广大的意思,所谓“莫湖”、  “莫山”,可以理解为植物繁茂而广大的湖,植物繁茂而广大的山。古人也以地名冠其姓氏,如果莫邪真的存在,而且是吴国人,那么她很有可能是莫湖或莫里山地区的人。

      然而,古代莫字还有另外的含意。

      《诗经·小雅·楚茨》云:“君妇莫莫,为豆孔庶。”

      朱熹为“莫莫”注曰:“清静而敬至也”。

      这里是指这家女主人文静、贤淑的意思。或许又有这样一种可能:如果真的有个莫邪,实际上她并非姓“莫”,“莫邪”这个名字只是表示她是一个文静、贤淑的女人而已。

      三、考辩:“莫邪”与莫邪山

      产生于秦、汉之季的《山海经》没有一字提到与“莫邪”有关的地名。在“干将”、“莫邪”的故事完全形成之后,晋代以后的北魏时期,郦道元所著《水经注》一书则提到了安徽淮南境内的莫邪山。

      其文曰:“淮水又北迳下蔡县故城东……北迳西曲阳县故城东……又北迳莫邪山西,山南有阴陵县故城。”

      阴陵县故城在哪里?在今之淮南市东南30 公里处,定远县的靠山乡境内,遗址于上个世纪80年代被发现。它的地理位置在春秋时期当属钟离小国的疆域,战国时期属于楚国的疆域,在西汉时期则属于九江郡的一个县的建制。也就是说,这个地方也曾经是淮南王刘安的封地。此地正北方是平川,偏西北有山,去20余公里便进入上窑风景区山系。所谓莫邪山,当是指这个山系。

      郦道元《水经注·淮水》又云:“平阿县有当涂山,淮出于荆山之左,当涂之右,奔流二山之间,西扬涛北注之。”

      在清代的《颍州府志》的插图里,这个山系又被称作荆山。今称“荆山”者非一处,有湖北荆山、河南荆山、陕西荆山、安徽荆山。  湖北荆山出《尚书·禹贡》:“导嶓冢,至于荆山。”郦道元 《水经注·江水》释曰:“荆山之称,而制州名矣。故楚也。”陕西荆山出《后汉书·郡国志》,刘昭注引晋皇甫谧《帝王世纪》云:“禹铸鼎於荆山,在冯翊怀德之南,今其下﹝有﹞荆渠也。”河南荆山出《史记·封禅书》:“黄帝采首山铜,铸鼎於荆山下。”

      实际上,与楚人有关的只是湖北荆山与安徽荆山。前者乃楚人发祥地,后者为战国时期楚国疆域以及楚国最后的归宿。我们知道,公元前447年楚惠王灭蔡后,淮河两岸之地尽为楚国所得。至公元前223年,淮河两岸为楚人占据长达224年。在如此漫长的时间里,楚文化已经浸透了这块土地。安徽淮南地区的所谓“荆山”,当是楚国之山的意思。这就象楚国的发祥地纪南城当初叫做“郢”,迁入寿春后,寿春也被叫做“郢”一样。

      上窑风景区即莫邪山山系的走向是由东南而向西北的,西北端临淮河而止,有主峰今称磨盘山,或分称大磨山、小磨山。大磨山临淮而立,山头有古建筑遗址,今尚可辩。“莫”、“磨”同音,未知是郦道元以“莫”衍“磨”,还是后人以“磨”衍“莫””。总之,彼时的莫邪山与此时的磨盘山,或称大磨山、小磨山,当是同为一山。

      在郦道元时代,“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的故事已经很有影响。晋代慕古风甚,北魏为东晋的替代,郦道元当是受到慕古之风的熏然,把淮南荆山系列中的“磨山”谐其音称作了“莫邪山”。

      四、结论:人文影响构造了这个故事

      “干将”、“莫邪”之事产生于战国前期,以春秋时期为故事的时代背景,以吴国为发生之地。最初的模版只是对一种被称作“剑”的冷兵器的赞颂,大家在发议论、写文章的时候经常提到它们。在这个时期,血腥的战争每天都在发生并激烈进行,人们渴望获得与世无匹的利器,以便保护自己,同时又可以杀戮敌人。由于现实需要,人们就这样自然地产生了对武器的崇拜,说起了武器的故事。

      从春秋时期到100年前消亡的满清王朝,人们对剑的喜爱一直经久不衰。士大夫以佩剑为荣,最高统治者以藏剑为宝,普通民众则根本无权问津。   把“干将”、“莫邪”由两件利器而衍化为两个铸剑人,是冷兵器崇拜思想接受人文发展影响而所致的演变。经过文学的升华,所以才产生出了“莫邪”协助“干将”铸剑的生动情节。

      吴、越两国的历史,在中国的古代史中具有一定的份量,其中含有比例较大的复仇成分。到了乱世纷扰的魏、晋年间,人们在开发、传续吴、越历史文化的时候,由于受到政治环境的影响,复仇思想便逐渐衍化成为其中的重点。于是,“干将”、“莫邪”终于被改换成为暴君虐政的受害人,并进一步被描绘成为铁血复仇者。

      晋代干宝尚神仙、喜怪异,因此,在他的手里“干将”、“莫邪”的故事又被插入了一些极为荒诞的情节。“干将”、“莫邪”的故事最后之所以归属于楚国,其原因只是出于《列异传》与《搜神记》的说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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