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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崇义第五(第八章910)

已有 1162 次阅读2010-7-7 20:50 |个人分类:《论语》智慧|系统分类:文学分享到微信

9.友朋之义,不必多虑

朋友死,无所归。曰:“于我殡[1]。”朋友之馈,虽车马,非祭肉,不拜。

――《乡党第十》

 

【简  注】

[1]殡:停放灵柩和埋葬都可以叫“殡”。这里泛指一切丧葬事务。

【意  译】

朋友死了,没有收敛的人。孔子说:“丧葬由我来料理。”朋友的赠品,即使是车马,只要不是祭肉,孔子在接受的时候,都不作揖感谢。

【理  释】

友朋之义,非同小可。友朋之间,多见侠肝义胆,少见虚情假意。情意虚假,绝非真正的友朋。

人都从高层时空而来,人都在尘世经历过生生世世的轮回之苦。人为什么可以在今世结友?唯因两者在漫长的过去,有过生死相依、生离死别、肝胆相照的种种故事。没有纷繁复杂的联系,没有感恩与报恩的关系,便没有交朋结友的基础。尤其是感恩与报恩的关系,便已注定今世之友,务必情同手足、彼此担待。

因此,友朋之间,只要双方都在正道行走,都没因为私欲而贻害他人,那么一方有难,一方即须全力以赴救助;一方有需,一方便须想方设法成全;即使力有不逮,也须费尽心思,彰显情义。换一个角度,他曾在磨难中救你,你岂能不在磨难中救他;他曾舍生忘死助你,你岂能不舍生忘死助他?以直报直,以恩报恩,是上天界定的做人标准。

上天将前一世的情境重现,又将双方的角色掉换,并非仅仅为了还报,而是在你无知于前世因果的时候,看你能否坚守友朋之义,能否为了他者而不计自我?你能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你就符合了天道,心性也就在历炼之中得到提升。

【例  述】

柳宗元擅长散文,刘禹锡善于写诗,两人是互相欣赏的好友。唐代顺宗永贞年间,二人共同参与王叔文集团的政治改革。后来革新运动失败,柳宗元被贬职到邵州(今湖南省邵阳市)任刺史。赴任时还没走完一半路程,又被贬职到永州(今湖南省永州市)任司马。到了任上,柳宗元没有居住的地方,只能暂居龙兴寺。因生活艰苦,到柳州半年,母亲就因病去世。柳宗元写信给同样贬谪朗州(今湖南常德)的刘禹锡说:“我远离家乡被贬到这个土地荒芜、瘟疫横行的地方,将自己放逐于山林湖泽之间,倍感压抑、穷困、郁闷,只好将全部心思都放在赋诗作文上了。”刘禹锡就时常写信给柳宗元,以自己达观的情绪鼓励、安慰他。十年后,两人又被召回长安。

元和十年,柳宗元又被调职任柳州(今广西柳州市)刺史,刘禹锡则再次被贬谪到播州(今贵州遵义市)。柳宗元知道播州是个荒蛮偏远之地,条件极为艰苦,于是他上书给皇帝(唐宪宗)说:“播州条件恶劣,不是人所能住的地方,而刘禹锡尚有老母在世,需要他供养。我实在不忍心让他经受这样的困顿,这没法向他母亲交代。如果我不代替他去播州,那么刘禹锡母子就再也见不到面了。因而,我恳请陛下批准让我和他交换,我去播州,他去柳州。”这种患难真情感动了朝中许多大臣,不少人站出来为刘禹锡求情。后来,皇上虽然没有批准柳宗元的奏请,但最终还是对刘禹锡网开一面,让他改去连州上任。

他们是真正的生死之交、知己之交,凡事都能首先从对方的角度考虑,不惜让自己承受更多的苦楚。所以朋友之间,除了互相认同、互相理解之外,还在道义上承担着相互帮助的责任。这种患难与共的友情,不仅是高贵人格的体现,更是对天地大道的尊崇。

 


10.不义之徒,尽可鸣攻

季氏富于周公[1],而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1]。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

――《先进第十一》

 

【简  注】

[1]季氏:季孙氏,鲁执政大夫。周公:周公旦。

[2]求:冉求,作季孙氏家臣。聚敛:积聚和搜集钱财,即搜刮。

【意  译】

季氏比周公更富有,可是冉求还在帮他搜刮钱财,增加更多的财富。孔子说:“冉求这种行为已说明,他不是我的学生,你们大家可以大张旗鼓地去攻击他。”

【理  释】

义与不义相对。行义,不仅在严格要求自我,也要求约束大众。针对不义之举与不义之人,也得担当阻止、忠告的责任。

不义之举,于尘世而言,必定危害他者,败坏人伦,扰乱秩序;于天道而言,因其离经叛道、伤天害理,也为上苍所不容。不义之人,不仅仅戕害众生,也戕害自我,更戕害天道。不义表现为心无善念、败坏文化、变乱伦常、滋生毒赌、开放性爱、推崇暴力、黑化政党、推行独裁等等。纵容不义,不义即如漫天星火,最终焚毁所有生机,谁都躲避不及。

不义的根源,在于宇宙很高层次以下,正、负因素同在,因此有佛就有魔,有人就有鬼,有正就有邪,有公就有私。即使如此,尘世也不是恶人行凶的乐园,天地也不由负面因素主宰。上天自有均衡一切的准则与办法,也有惩恶扬善的威严与慈悲。所谓天灾,是上天借自然来淘汰、清洗邪恶。所谓人祸,是上天借人事来淘汰、清洗邪恶。

尘世之人,都必须在不义面前表达态度。或者跟从、纵容它,或者鸣攻、阻止它,人的态度与行为的不同,也就区分出人的义与不义。选择后者,人必为此后奠定良好的基础;选择前者,人也必在最后时刻被淘汰。

【例  述】

春秋时,郑国国君郑庄公的弟弟共叔段,深得母亲姜氏的溺爱。姜氏为他讨封京地,庄公同意了。共叔段就在京地练兵屯粮,修城筑池,准备发动叛乱。郑国大夫祭仲深感不安,便劝庄公赶快动手,趁早把共叔段除掉。可是庄公不听,他说:“多行不义必自毙,你等着瞧。”

直到打听清楚了共叔段准备进攻国都,姜氏到时开城门做内应的确实日期,庄公才叫大将公子吕出兵进击。公子吕率领二百辆兵车包围京地,京地的军民不愿跟随叛乱,便反过来攻打共叔段。共叔段遭到惨败,最后走投无路自杀。

“多行不义必自毙”,也是天理在尘世的表述之一种。当然“自毙”,虽因其作恶多端,算得自己葬送自己,却也多由上天假借天灾人祸之途、志士仁人之手来铲除。所以,志人仁人不只在独善其身,也在济兼天下,为维护天地人道的标准与威严,敢于担当除奸去恶的大任。即如殿堂脏了,就必须有人去扫除垃圾与尘灰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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