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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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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带头不讲法,法治何存?
丁咚 文
最高法近几年屡发奇语,从强调政治挂帅到公开肯定重庆“打黑唱红”(肯定“打黑”也就罢了,“唱红”与最高法院有甚鸟关系?),令人大跌眼镜。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又公开提出,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及相关职务犯罪务必依法严惩,特别是对影响恶劣、社会关注的重大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必须依法从重、从快判处。
此举与公安部门多次组织的“严打”运动,异曲同工,都是以人治思维代替法治原则、以行政手段干预司法进程的典型事例。由于以往这类事层出不穷,人们罕有质疑,以致见怪不怪,并使错误的做法绵延不绝。当最高法律机关说出违背法治精神的话时,毫无羞愧感,反而觉得理所应当,这是何等可悲的事!
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案件都应当依据法律公平对待,是法治社会应有的基本规则。最高法提出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及相关职务犯罪从重、从快判处,这种赤裸裸的行政语言,说明当前已经把治理食品安全工作摆到了政治高度,并将它作为政治任务来完成。而最高法的文件精神正是服从政治任务需要的产物,并使其丧失了作为最高审判机关应有的尊严和体面,而沦为政治的仆从。
原本作为中国最高审判机关,理应成为法治精神的最好代表,也是最为推崇法治的地方,却屡次反其道而行之,公开倡导违背法治精神的作为。连最高审判机关都如此,遑论其他?由此也可见中国法治之途遥遥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