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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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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明发现被死刑,2001 年犯下绑架罪,还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了死刑,这些信息被清晰记录在一份印有全国公安综合信息查询系统字样的文件上。陈先生说,这份文件是自己于7月29 日,前去番禺市桥富华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时由民警转交给他的。
记者看过这张纸的内容就发现,这里除了陈先生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是和陈先生的身份证信息一样之外,其它包括学历身份,以及居住地这些信息,都是和陈先生的真实情况有出入。这里面可能包含有什么猫腻或者是闹了什么乌龙。
陈先生坦言,在从2001 年自己“被执行死刑”到现的15 年间,自己的生活一直都相当正常,就连办理港澳通行证都没有问题,偏偏是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才出现信息不符的情况,种种怪事令他百思不得其解。
随后不久,广州番禺警方通过查阅原始案卷材料和多项信息的交叉比对,初步确定陈某身份信息错误情况属实,相关纠错程序已经启动。并主动致电陈某,向其详细解释了有关情况。8月5日,警方为陈某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番禺警方承诺,将加快进度,按照程序及法律规定,尽早帮助陈某更正错误信息。 同时,警方对因身份信息错误为陈某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天佑评论】问题来了:当初被枪毙的人是谁呢?天佑以为,这个案子恐怕比呼格案、聂树斌案更有意思。这个国家到底怎么啦?公安机关把一个人枪毙了,但是,却不知道他是谁?这是简单的荒唐吗?这样的案子还有多少?从公安机关侦查到检察院,再到法院,居然没有人发现此人身份有假?枪毙这个人的时候没有通知家属吗?他的遗体和器官也捐献了吗?
这事儿想想也太恐怖了,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哪天你走在大街上,你被抓了,然后以你没犯过的案子把你枪毙了,用的还是别人的名字,而你的家人根本不知道你哪里去了?这是故事吗?
我不怀疑被枪毙那个人真的是犯了抢劫罪,但是,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你们要搞清楚你们枪毙的是谁吧?
此事细思极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