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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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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近期刊登了一篇颇让世人振奋的文章——“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短暂的喧嚣之后我冷静下来,冷静下来我就发现,这篇文章跟我不相干啊:我又不是什么士,有什么资格跟在后面吵吵?
我是八四年从外地招工进厂的一线工人,不是土生土长的仪征人,且目前濒临下岗,像我这样的人在春秋战国之前有个专有名称,叫“氓”。《诗经》上有首诗“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真优美,引用到这儿实在是罪过。)“氓”后来与“民”合流了,它的本意还保留在“流氓”一词中。
与“民”相对的词是“人”,可见“民”不是“人”。甲骨文中“民”的写法是上面一只眼睛,下面一个锥子,郭沫若说,“民”是被刺瞎了眼的奴隶。
最初的时候“士”是四民之首,所谓“士农工商”也。但“士”是有身份有见识的,是享受政治待遇的,(这大概就是礼崩乐坏的源头),发展到后来,更是“士即仕也”。孔夫子可以佩剑,孔乙己可以穿长衫,而农工商则不可以。于是“士”肩上的担子就重了,曾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
关于“民”字,还有另外一个解法,从“尸”,从“氏”,说白了就是行尸走肉。这让我想起前几天我的一个朋友对我的告诫,他说,领导不高兴了,你会死得很难看。我语塞。但我现在知道怎么回他了:你认为我还活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