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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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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化纤《班组安全》2012年第七期上,刊登了一篇由美国职业安全健康国立研究所撰写的,关于“美国克罗拉多州一吊装起重机碰撞致人死亡事故”的分析报告,该报告确认了以下一些危害,作为导致该起事故的主要因素:
1,采用的安装流程,让从业人员站立的区域靠近位置受限的移动设备附近。
2,采用的安全流程,让从业人员不得不人工去除吊索。
3,在设备所在区域,操作工所在的视野范围内无法看到站在设备附近的从业人员。
同期的《班组安全》上还通报了设备工程公司的“4.28”承包商事故,它所认为的事故原因是:
1,当事人背靠栏杆,移动过程中未注意观察作业场地地形变化,不慎脚踏空,翻过下层平台护栏摔落至地面。
2,上层平台与下层平台之间缺少过渡护栏,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3,作业危害识别不到位,未能识别到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因而未能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请再次学习一下上述两个分析报告,并留心它们之间有什么不同。)
我之前学习我们公司的事故分析报告,总是不明白我们的事故分析人员究竟是怎样把给我绕进去的,为什么事故经他们一分析,板子就必定打在小工人的身上,甚至连死人都得背上“安全意识不强”的恶名。比较上述两个报告,我总算看出点门道。
我们知道,“直接原因”只是最直接引发事故的偶然性因素,它并不一定就是引发事故的必然性原因,即主要原因。但我们的事故分析人员在分析事故时,总是竭力渲染“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有意淡化 “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从而恶意混淆 “直接” 、“间接”这一对概念与“主要” 、“次要”这一对概念的区别。我们的事故分析人员看上去似乎是在不经意地经营着一个逻辑:事故发生在现场,不发生在办公室里,因此事故的直接原因无疑是在现场干活的工人身上,不会是干部,因此事故的主要原因也就一定要由工人来背。这样一个邪恶的逻辑,被我们的事故分析人员们振振有词地反复运用着。
同样都是风险识别,美国人的风险识别是排雷,而我们公司的风险识别却顶多是在地雷上插面小旗子。同样是问责,美国人强调的不仅是有没有地雷,更重要的是,发现地雷后有没有及时排雷。而我们的事故分析人员却紧盯事关直接原因的现场工人:我已经在地雷上插上小旗了,你为什么还要往上踩?(这算客气的,有时候连一面小旗子都不插,出了事还问你:你不知道地雷会炸死人吗?)美国人不太相信个人能力,于是要求雇主“使用照相机,雷达以及其他光学设备,能够提醒操作工出现了工作盲区”。我们公司在一般情况下也是不太肯相信个人能力的,但我们公司相信,只要扣钱就能、同时也应该无限激发个人的潜力,就能、同时也应该消除工作盲区。——这就是我们与美国人对“本质安全”,在认识上的差异。
如上所述,美国职业安全健康国立研究所的事故分析报告,是一种彻头彻尾的只讲企业利益和工人权益、不讲干部利益的事故分析报告。媒体是干部的喉舌,即使是《班组安全》这样的准媒体,也不应该发表或转载这样的文章,如果任由其泛滥,势必严重妨碍干部推卸责任。因此,我强烈呼吁有关部门,立即召回仪征化纤《班组安全》2012年第七期,同时加大对企业内部各类非公开刊物的审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