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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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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1日,香港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的在检查市容时,发现位于麦当劳道64号的香港特区政府行政长官曾荫权的住房存在着违章搭建的情况,她当即上楼,按响了曾荫权家的门铃,开门的正是刚下班的回家的曾荫权本人。林郑月娥递给特首一封劝喻信,并告诉他:“您家外廊的玻璃嵌板围封没有申报相关审批手续,属违法搭建,限您三十天拆除,否则,依法处理。”
原来,曾荫权为了扩大自家的使用面积,用玻璃嵌板围封了客厅的外廊,为此,他请来小工干了好几天。不想自己刚刚收拾干净,就被发现,他心疼之余,仍不得不握住林郑月娥的手表示:“对不起,我错了,我马上将它拆除。”
随后,曾荫权通过微博就自己违章搭建一事向市民致歉,并立即请来了几个小工,把客厅外廊上的违章搭建拆除了。
在香港,法律显然大于权力,曾荫权不是败给林郑月娥局长,而是在于他对法律的敬畏。
参阅文献:《对不起,我错了》,载《读者》2011年第18期,作者: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