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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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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24日上午10时45分,江西抚州的访民邱润武在与《南方周末》记者通完最后一个电话之后,被当地政府送进了精神病院。
这已是邱润武第三次被送进精神病院了。
5月26日,抚州发生了震惊全国的连环爆炸案,该案的制造者钱明奇是邱润武的朋友。钱明奇在爆炸中死亡后,邱润武不顾官方警告,不仅第一个给钱明奇灵堂送了花圈,还接受国内多家媒体采访,从而成了当地政府重点维稳对象。
与全国各地执着的上访者待遇差不多,从2004年以来,邱润武就被当地政府格外“关注”。据邱润武说,他曾在一次与华翔富奇汽车公司的劳资纠纷之后,因为喝醉了酒,在华翔富奇汽车公司和警方专门安排看管他的人注目下,误骑了他人的摩托车,被警方指控为盗窃,判刑一年。
2004年4月26日,因为女友受威胁,邱润武找单位老板说理发生冲突,临川公安以“寻衅滋事”传唤邱润武,12天后被临川公安送到江西省赣东医院(市三院)作鉴定,被鉴定为“精神病”人,而就在邱润武被鉴定为精神病人后不到一周,他又因为“盗窃”被抓,并因此被判刑一年。众所周知,在我国精神病人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的。
2006年1月,出狱不久的邱润武又因“非法存放枪支”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分别被临川公安传唤,“故意损坏公私财物”因查无实据,被“教育”后释放。而因警方从家中搜出一支打鸟用的“长铳”,邱润武被处行政拘留10天。被拘五天后,正在看守所里写行政复议的邱润武再次被临川公安送去做精神病鉴定,结论依然是“情感性精神障碍”,“辩认和控制能力受损,无责任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鉴定报告的‘病情摘要’部分,并无邱润武或家人的证言,却引用邻居付正运接受警察询问的说法,称‘十年前母亲去世后,邱润武无人管,脑子就不太正常’。南方周末记者日前找到付正远,才发现这是一名85岁的老人,称当年他说的话‘记不得了’。”
“一名司法精神鉴定专家看过邱润武的鉴定书后,认为‘不合格’,比如该鉴定书未按司法部要求附上鉴定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另外加盖的公章也不是司法部要求的‘司法鉴定专用章’,按规定应视为无效。”
“邱润武后来曾找到六名邻居作证,证明他‘为人善良、诚实,从未做出什么过激的行为,是难得的好邻居’,但无法推翻该鉴定报告。”
然而,此后邱润武针对“非法存放枪支”的处罚向抚州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以及后来又向临川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时。抚州市公安局和临川区法院并没以邱润武是一名“无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而拒绝受理。更令人称奇的是邱润武还打赢了官司,据说是因为临川公安局在处罚决定书上明显错误地引用了已被《治安管理处罚法》取代《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邱润武是一个“个敬畏法律的人”,在许多次诉讼中,邱润武均没有请过律师,但他几乎是自学成才,十分精通法律,他不仅凭一已之力打赢了“非法存枪案”,还打赢了几起劳资纠纷案。2007年7月18日抚州市劳动仲裁委发布仲载裁决书,撤销富奇公司对邱润武的“辞退通知”,要求其补偿邱润武3160元。
在邱润武于2006年12月写的一份诉状上,《南方周末》记者看到文末附上这样一段文字:“我以为依法治国是依法治官而不是依法治民,法律成为了贪官污吏以法律的名义打击、欺压弱势群体或上访‘刁民’的旗号和工具。”
事实上,立法的本意就在于束缚公权,保护私权。邱润武这个“被精神病”的“刁民”,却道出了一般只有法学家才明白的立法本意。这个水平是许多政府高官都不能及的。
邱润武在依法维权的同时,还喜欢给当地政府官员发短信,落款总是“一个敬畏法律的人”。只是这些短信也成了他“骚扰”市领导的证据,并最终成为把他送进精神病院的理由之一。
当然,在当地政府官员中,也有对邱润武刮目相看的人,那就是时任抚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的刘安东。在临川公安局败诉之后的三年里,邱润武与刘安东亦敌亦友,两人经常短信交流,相互问候。在2008年9月的一条短信中,刘称赞邱润武“爱憎分明,令人敬佩”。
2008年12月4日,在全国法制宣传日这一天,邱润武与熊小兰、钱明奇等人一起赴京上访。这是邱润武唯一的一次赴京上访,却被当地政府认为“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从而导致他和四个上访者两次被关进精神病院。
在精神病院,邱润武和其他“被精神病”人一样,曾被医生撬开嘴强制服药。后来他学乖了,要么先吃下去再找机会吐出来,要么趁医生不注意,做个吃药的样子,让药从指间滑下去。
2009年8月20日,邱润武出了精神病院之后,临川区政法委组织公检法等机构为他举行一次听证会,讨论他一直“缠诉”的盗窃案。据应邱润武邀请参加听证会的熊小兰介绍说,在听证会上,邱润武一人“舌战群儒”,但不落下风。
如绝大多数的类似听证会一样,这次听证会同样未能推翻先前两级法院对邱润武盗窃的有罪判决。但却被邱润武抓住了口实:如果我是精神病人,你们公安、政府、法院、人大为我一个疯子开听证会,是不是也都疯了?
也许是他对在这个国家里纠正一起错案的难度缺少必要的心理准备,也许是邱润武真的对这个国家失去了信心,他居然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护照,准备出国。据说在此前,他早就开始学英语了,甚至在发给有关领导的短信里,也夹杂着英语。
对于邱润武申办护照的问题,公安机关的最后答复是不予受理,理由是邱润武出境可能损坏国家形象,对国家利益造成损失。也许,有关当局以为在众多带着他们批办的护照出境外逃的贪官,是在维护国家的形象和利益。
对公安机关不予受理的决定,邱润武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最终他还是输在了精神病上。法院驳回了他的起诉,理由是他有精神病,“不具备诉讼原告主体资格。”
这一切,最终使他彻底成为一名“精神病人”。
读了发表在《南方周末》上的《抚州“病人”》,我一直觉得,邱润武是一个具有强烈公民意识并十分敬畏法律的良民,他一心想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作为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最终却被这个社会当作“精神病人”而淘汰。
如此,我们所有依法主张公民合法权益的良民都成了精神病人。这是社会病了,还是百姓病了?但无论是这个社会病了,还是百姓病了,他们都有一个大大的名号,那就是:中国病人。
参阅文献:《抚州“病人”》,载2011年7月14日《南方周末》,作者:柴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