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的那些事儿
已有 1115 次阅读2020-4-30 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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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友自远方来,到我居住的小区转了一圈,说起物业公司的服务问题,朋友十分自豪地讲起了他与他们小区物业公司的那些事儿。 他先讲了一个案例:小区的一位业主认为门前的一棵树影响了他家的采光,要求物业公司移除。物业公司不同意,业主就用钢锯悄悄地围绕树根锯了一圈。很快那棵树就枯死了,物业公司也没放在心上。直到有一天刮风下雨,那棵树轰然倒下,砸坏了停在不远处的一辆汽车。车主将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法院判物业公司赔偿车主。物业公司不服,找到我的朋友咨询,准备上诉。 朋友问:小区内的花木是不是属于你们物业公司管理? 物业公司答:是的。 朋友说:那棵树倒下了,砸坏了人家的车,法院判你们赔偿不是正确的嘛。 物业公司说:可那棵树是那位业主故意弄死的。 朋友又问:你们有什么证据吗? 物业公司说:我们当时就知道那棵树是那个业主锯的,还专门调取了录像并保存了起来。这录像也提交给了法庭。 朋友笑道:这就对了,你们物业公司明知是业主把树锯了一圈,应该预见到那棵树是要枯死的,枯死的树总有一天会倒下的,倒下的树很可能会造成人身或财产的损害,你们物业公司对此却视而不见,不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放任损害的发生,这个责任还是在你们物业公司。 物业公司十分苦恼:这横竖都我们都不占理儿? 朋友告诉物业公司:你们要改变服务理念,不要把业主当成你们的敌人去防范,要把业主当做你们的亲人去服侍。否则你们物业公司的十几个人要想对付几千个业主,那是十分困难的。如果每个业主都像那位锯树的业主一样跟你们捣蛋,你们迟早要滚蛋。 物业公司老老实实地赔了钱,并请我的朋友当了他们物业公司的法律顾问。 朋友又讲了他们那个小区物业公司账目公开的问题。 他们小区的物业公司因为一位业主拖欠物业费不交,把那位业主告上了法庭。没想到那个业主却反诉要求物业公司公开物业费的收支账目。 物业公司问我的朋友该怎么办,我的朋友告诉物业公司: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服务的内容、服务的标准、收费项目、收费的标准、物业服务费用和经营设施收益的收支情况、公共水电费分摊的情况等。如果公示失实,当地价格行政管理部门还会给予行政处罚。 物业公司听从了我朋友的意见,开始定期向业主公示物业费和小区内公共设施经营收益的收支情况等信息,取得了小区内绝大多数业主的信任和支持。 由于小区物业公司的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日渐良性循环。物业公司在小区内许多业主的支持下,将小区内配套的公共设施进行优化经营,每年都有巨大的收益。这些收益不仅足以支付物业公司的全部开支,居然还有许多富余。这样,他们那个小区就在他们当地成了唯一一家业主不但不需要交物业费,而且还能定期分红的小区。 朋友见我对小区内公共收益的内容有些不解,便解释说:他们小区有一个公共停车场,经全体业主同意对外经营收费,还有小区配套的地下超市、会所、游泳池也对外承包经营,营业收入归全体业主。还有小区内的门厅、走廊、外墙、电梯内等地方的广告收入,也是一笔不可低估的财富。 朋友意味深长的说:一个小区其实就是一个国家的缩影,物业公司就是这个“国家”的政府。如果这个小区的业主选择了一个好的物业公司,那么这个小区的业主不仅生活美好,而且还能享受许多福利。 我叹了一口气说:可现实是许多小区的业主与物业公司都尿不到一个壶里,几乎成了水火不相容的敌对势力。 朋友说:那要看这个小区的业主素质高不高,敢不敢行使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会不会选择物业公司。 我说:是的,如果一个小区的业主选择了不好的物业公司,不但每年要缴纳巨额的物业费,还会常常受物业公司的窝囊气;如果一个小区的业主选择了好的物业公司,不仅不需要交纳物业费,还能享受到物业分红,看来这个选择权是十分重要的...... 朋友十分诡异的朝我点点头说:打住吧,你懂的。 我说:没事儿,我们的物业公司听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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