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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不可考验》:为著作权的三次申诉

热度 1已有 1698 次阅读2020-2-26 23:41 分享到微信


    我知道这个时候说这个话题有些不合时宜,但这个时候我真的无话可说。对于一些事情,特别是武汉的新冠状病毒问题,有些人是看得明明白白,但是绝对不会说。而对于另外一些人,不管你怎么说,他也不会明白。    我个人的微信公众号被封过两次,第一次是“司马当的微说”,第二次是“司马当讲故事”。至今也不知道为什么封,只是提示“违规”,至于违了哪些规,我真的不知道。特别是“司马当讲故事”被封之前,我一直是谨小慎微的发文章,甚至在心里给自己下了命令:别说是封号,就是连文章的违规也尽量不要出现。好在每一篇文章都有腾讯审核把关。    然而,在2019年的最后一天,“司马当讲故事”还是寿终正寝了。其实,在过去的一年里,“司马当讲故事”曾被六次禁言,全年有几乎有一半时间都在禁言当中。而禁言的原因,不是因为发出的文章,而是那些发送失败的文章。看着有些公众号发出的文章不仅涉及较为敏感的问题,而且所言也极为犀利,阅读量还很高,心里很是惊异。有人说那些“大号”是有来头的,后面都有人罩着呢,比如财新,比如彭湃。微信的朋友圈是一个江湖,微信的公众号后面则是一个更大的江湖。    2020年元旦,我重新注册了一个新的公众号“司马当2020”,发文章就更加谨慎了,涉及时政方面的话题几乎不敢提。为了方便好友查找以前的作品,我打算把曾在被封的公众号上发过的文章,再重新疏理一下,保存到新的公众号当中。    2020年2月20日,我把2014年曾在新浪、凤凰等网站的博客上发表的《人性不可考验》一文重新编辑了一下,准备群发。然而结果显示:“文章未通过原创校验”。通俗一点说,就是这篇文章不是你的原创,已经有人通过微信公众号发表过了相同的文章。但同时又提示:“如有异议,可以申诉”。    说实话,对于腾讯的“申诉”程序设置,我们都懂的。就像一个强人打了你一拳,他又告诉你,如果不服可以向他申诉。这种没有第三方审查、仲裁的申诉,成功率是可想而知的。好在我的这篇文章涉及到著作权问题,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所以我就按照腾讯的要求,把我的文集《盛宴》中收入《人性不可考验》一文的图片提交了上去,并加了说明。    然而,我的申诉却未能通过。腾讯又告知:“如有异议,请提供能证明该内容是自己原创或已获得权利人独家授权的证据”。    我觉得这就有些难了,比一个母亲证明孩子是自己生的还要难。因为母亲或许能够拿出医院出具的孩子的出生证明,而我却没有有关单位给我颁发的这篇文章的原创证明。我在2014年发表这篇文章时的网站,几乎所有的博客都被关闭了。现在仅存的两家网站的网页上,虽然能显示我作品发表的时间,但这两家网站似乎都不对外链接,也就是通过“百度”无法搜索到的。    《读友报》曾转发过我的这篇文章,但并未署我的的名字。因为我订的有这张报纸,发现之后就打电话追问、说明,后来《读友报》刊发了致歉声明,并要补寄稿费。只是我告诉《读友报》,发了致歉声明就行了,我不需要这笔稿费。但这毕竟是好几年前的事了,《读友报》的致歉声明,我也未能保存。    我知道《重庆晨报》也曾转发过我的这篇文章,并且也署了我的名字,可我手中并没有《重庆晨报》,只是从其他网站转发这篇文章时看到:转自《重庆晨报》。我也曾打电话问过《重庆晨报》,但因为我不能提供具体是哪一天的报纸,事情也就不了了之。    好在通过“百度”,我查到许多网站仍有转发的《人性不可考验》这篇文章。在文章来源中大都说明“转自司马当的博客”等字样。于是我把“百度”的结果截屏,再次提出申诉,以为这次应该没有问题了。    然而,还是然而,让我十分意外的是,第二天腾讯审核的结果仍然是:未通过。    这次我有点火了。    本来我也知道这篇文章有许多网站和个人公众号转载,仅我看到的微信公众号转载的版本也不下十个,许多微信用户应该都看过这篇文章。这些微信公众号转发这篇文章的时候,署我名字也只有两三个,有些个人公众号竟然当作自已的原创作品去发表。看到这些肆无忌惮的侵权行为,我也没有过多的计较,毕竟我写文章仅仅是为了表达一种观点,让更多的人对这个世界、对人生有一些多角度、多侧面的的思考。而现在我竟从李逵变成了李鬼,大有自己的亲儿子不能认爹的感觉。于是,我决定为维护自己的著作权打一场官司,只是这个被告有可能要包括腾讯。 许多年前我就提出过这样一个观点: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是一个公民应尽的社会义务。每一个公民都应当通过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去匡扶社会的公平正义。    十几年前,我的一个朋友在玩盛大游戏时,“宝物”被盗,曾委托我向盛大公司讨个公道。出于礼貌,我专程去上海的张江找到盛大公司总部,希望以和解的方式为我的朋友恢复被盗的“宝物”,毕竟这“宝物”仅仅是虚拟的财产。没想到人家盛大公司十分傲慢,保安连门都不让进。回来后,我们向法院提起诉讼。仅仅是一审,盛大公司就同意将“宝物”归还给我的朋友了。没想到此案竟是“安徽网财第一案”,安徽卫视还来人为我们做了一个专题片。    在打算跟腾讯摊牌之前,我先梳理一下这个案件的基本情况:从法律上讲,打这场官司我心有余,力也有余,应当是一件很轻松的事。管辖权可以是我们当地,当然也可以去深圳,都很方便的。从证据上讲,除以上提到的有关材料之外,我又找到一个网友于2015年8月6日收藏在360网站“个人图书馆”里的这篇文章,上面标明来源:重庆晨报,作者:司马当。    于是,我在提交证据的同时,在“申诉原因”栏下这样写道:“我这是第三次提出申诉了。这一次不仅要求确认我原创作者的身份,允许我以原创作者的身份发表本文,还要求对那些通过微信公众号转发我这篇文章而未署我司马当之名的公众号给一个处理,并给我合理的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必要时我将通过民事诉讼来处理,也请你们给予理解。    2020年2月23日,我第三次查询申诉结果,上面显示:已通过。    不管怎么说,我还是感谢腾讯管理团队的开明,在是非面前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2020年2月25日,我终于将《人性不可考验》一文,以原创作者的身份,发表在我的微信公众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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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 个评论)

回复 言者无罪 2020-7-19 12:09
此案意义大于案件本身。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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