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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中文网
2024.8.8
网上有一段只有2分钟的视频,是任志强对房产税的炮轰。他说收房产税不符合中国历史现实,没有一个土地公有制的国家收房产税。但这个视频很快就“下架”了,倒是财经网还有类似的文字报道。
事实上,关于该不该收房产税的争议早就存在。例如在一个研讨会上,当社科院的学者谈房地产税时,就有人提出问题:第一,到底是房产税还是房地产税?如果是房地产税,则没有道理,因为土地不是个人的,是国家的,国家怎么能向个人收属于国家的土地税呢?如果是房产税,那么个人只是租用国家的土地,在上面建了一套房子,租期只有70年,没有土地,就无所谓房子,所以,要收房产税就要去掉该房屋所属土地的价值;第二,征收房产税是以房产购买时的价格,还是以现在的市场价作为缴税的价格标准呢?如果是以市场价为标准,那么对房产的价值是由负责收税的政府来评估,还是由第三方中介机构来评估呢?如果评估不公平有没有救济渠道呢?如果对该评估没有可诉性,又如何保障评估价的公平?第三,房产属于固定资产,且使用期限只有70年,开征房产税时是按照房产的使用年限折旧后的价值计税,还是一成不变呢?
问题是提出来了,但现场并无专家能回答上来。
我国尚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还在摸着石头过河,有许多不合理的规定,只能在前进中不断改善。如电话的月租费,我租了你的电话,交了月租费,为何还要收我的通话费?就像我租了一栋房子,交了房租后,房东还要按我实际进入房子的次数收费吗?我买飞机票,还要交机场建设费,既然我拿钱建了机场,是不是可以从机场的盈利收入中分红呢?
不合理的规定只有靠我们大家的努力去改变,社会就是在不合理的规定经过大家的不断质疑,逐步合理化的过程中进步的。
当然,关键是先要营造出一个让人们敢于提出质疑的良性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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