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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 图片说明:2015年9月17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的安徽华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诉国家商标局“商标行政纠纷”案,院审委会七名成员组成合议庭,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
2018年5月3日,央视新闻联播节目在说到“中国是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维护者”时,再现了2015年9月17日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的安徽华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为维护“华源”商标权诉国家商标局“商标行政纠纷”庭审中的一个庭审镜头。其实,这个镜头是央视在2015年9月19日新闻联播中报道这次庭审的一部分。于是,关于这个案件的最终结局,便牵动了几个记者朋友的心,下面就是其中一位记者打电话询问我有关情况的对话。
记者:当时听说国家商标局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一审判决,向北京高院提起了上诉,后来北京高院是怎么处理的?
我:现在还没有处理结果。
记者:啊!法律规定二审程序不是就三个月吗?
我:法律是规定二审审理期限为三个月,可这都快三年了,北京高院只是在2016年5月1日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一次问话,2017年7月1日开过一次庭,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至今也没有作出二审判决。
记者:为什么呢?
我:不用问为什么。只要是一个正常的案件出现了不正常的情况,不是权力在起作用,就是金钱在起作用。在本案中应该是权力在起作用,上诉人毕竟是国家商标局。
记者:不是说这个案例当时就被制成宣传片,还拿到美国播放过吗?并且现在央视说到中国维护知识产权这个话题时,又把这个案例拿出来显摆,不正是说明这个案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是正确的吗?
我:是啊,从法律上讲,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一审判决肯定是正确的。院审委会七名成员组成合议庭,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央视现场报道,不从法律上作出准确无误的判决,他们能交代得了吗?
记者:那北京高院还在搞什么?
我:……
记者:三个月的审限他们都拖了快三年了,为什么没有人问责?
我:……
记者:你怎么不说话?
我:我无话可说。
记者:这事你们应该向上面反映一下。
我:“上面”是谁?你们哪一家媒体敢报道这个一个高院超审限的案件?2017年11月22日,北京高院把一个属于自己管辖且已经进入审理阶段的案件,突然移送给密云区法院。不仅违反级别管辖,也违反管辖恒定原则,多么有新闻价值的事件,哪一家媒体敢提出质疑?
记者:……
我:央视新闻中还说要把知识产权的维权成本降下来,安徽华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为了维护自己使用了十几年,且在全国都有很大影响的“华源”商标所有权,付出了多大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现在不还在等待吗?
记者:……
我:你怎么不说话了?
记者:我也无话可说。
我:在本案一审判决书中有一段可以载入史册的判词:“司法首先应当维护的是合法的行为所形成的社会秩序,任何违法行为带来的社会后果都不能成为使违法行为合法化的理由及依据。同时,虽然《新增服务商标的通知》第四条关于过渡期的规定,会使相关公众产生相应的信赖利益,将该规定认为不符合《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会使部分相关公众的信赖利益受到损害,也可能对制度的衔接带来不顺畅的问题,但是,这正是实现法治,使违法行为产生的后果回归到法治轨道所必须付出的成本。”
记者:我知道这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针对国家商标局在此之前,将《商标法》规定的一天扩充解释为三十天,并据此处置许多件商标争议案件所产生的难以逆转后果所作出的评判,从这一点上也真的是代表了我们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所花费的力量和成本。
我:是啊,如果北京高院最后能维持一审判决。
记者:这个案件无论是从法律上还是从政治上来说,北京高院都没有可改判的余地。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感觉,他们讲法律应该维持,讲政治更应该维持。
我:但愿吧!
挂了电话,我就动笔把上述对话记录了下来,于是就形成了这样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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