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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没想到办理万家庄园那套二手别墅房产过户之前,还要先去庄园业委会签订一份业主公约。据房产局的人介绍,这是购买或入住万家庄园的首要条件。
为了节约时间,我一大早就赶到了万家庄园。在业委会办公室,庄园的法律顾问黎遇秋律师接待了我,他拿出一份《庄园公约》,让我仔细阅读一下。
我一看这公约居然有20多页,而且都是格式条款,就说既然大家都要遵守,我也就入乡随俗吧,说着拿起笔就要签字。
黎律师拦住了我,说:“你还是先看一遍吧。你如果现在不看,入园以后就更不想抽时间看了。这个公约可是咱们庄园的‘宪法’,你若不仔细看了,将来违了‘法’都不知道。”
我只好耐下心来看公约,发现公约中竟有不许业主装防盗门、防盗窗的规定。我问为什么?
黎律师回答:“我们庄园有24小时无死角监控系统,保安力量强大,这也是我们庄园区别于其他庄园的地方之一。庄园的保安是外聘的,报酬也很丰厚,他们保安公司中标的主要条件之一就是如果因保安工作失误,导致业主财产被盗、被抢,他们保安公司负责全部赔偿。另外,业委会也给全体业主投了财产险,出了盗、抢险,还有保险公司兜底。再说了,如果一个庄园连业主的基本安全都不能保障,那这个庄园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我点点头,心想:一个国家也应当是这样的。
在公约中我还看到了这样的规定:业委会代表一届任期三年,若三年内未向业委会提交一份议案,则失去连选连任业委会代表的资格。我感到不解:“难道大家不提意见不是更好吗?”
黎律师告诉我:“业主们推选你为业主代表的目的,是让你代表业主监督业委会及庄园所属管理团队是否有工作上的疏漏,是否有未能全力为业主服务的地方,或为了庄园生活更加美好而提出改进意见。如果你连续三年都没能提出一条意见,就说明你没有参政议政的能力,至少是缺少一个业主代表的责任心,因为世界上并不存在完美无缺的业主委员会。”
对此,我完全赞同,只希望将来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也能引进这种规定和理念。
最让我惊奇的是,庄园公约里居然还有关于庄园自媒体方面的约定,其中对业委会管理的微信公众号是这样规定的:业委会管理的微信公众号只能发布关于庄园内的通知、公告以及与庄园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不得对业委会及业委会主要负责人的工作做任何具有表扬性质的宣传。
见我对这一条点头称奇,黎律师解释说:“这一条是赵红阳主任提议加上去的,他认为业委会就是业主选出来为业主服务的‘公仆’,业委会作出任何工作成绩都是理所当然的份内事,业主们能推选他们就是对他们最大的奖励。世界上如果有谁自己干了一件份内事,还自我吹嘘一番,那岂不让人当傻瓜看?更遑论有些企业拿钱给媒体,让媒体宣传自己,或者自办媒体自吹自擂了。这是赵主任最深恶痛决的事。”
因为要急着去房产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我还是没看完公约,就在公约上签了字。我对黎律师说:“看了这几条,我就知道这份公约是保护业主权力的‘宪法’,我完全不担心其他条款会不会对我的权力有什么限制了。”
黎律师收起我签了字的公约,然后又给了我一份,让我收存。他说:“里面还有庄园对庄园内各种学术交流的微信群和个人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公约,你都认真看一下,我也关注了你的微信公众号,希望你的微信公众号今后能对咱们庄园的各项工作起到积极进步的作用。”
我紧紧握住黎律师的手说:“您放心,我们都是拥有真正正能量的人,无论是对这个庄园还是对我们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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