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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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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一家律师事务所,拜见律师朋友A,正好遇到一个大款在与他谈律师费。
大款抽着烟,一边夸耀自己如何富有,一边要求律师降低律师费,他说:“你可以问问张××、赵××、这几年我请他们打官司支付了多少律师费?如果你能把律师费降一半,我们以后会给你介绍更多的客户和案件。”
A律师只是默默地听那位大款说话,很少说话,待那位大款停了下来,他才轻轻地问一句:“那你这个案件为什么不找张××或赵××了呢?”
大款楞了一下,然后说:“不是你对这种案件很有研究,胜算的把握比较大嘛!”
A律师说:“这就对了,你请我是考虑到胜算把握的增加,因为律师当中有‘协和’,也有‘莆田系’。但你去协和医院去看病会与医生讲价钱吗?而且莆田系的医院收了你的钱也未必能治好你的病。”
最终那位大款只好按A律师的条件,在委托代理合同上签了字。
大款走后,我与A律师聊起了中国律师的现状。
A律师说:“中国律师现在大致可分为三类。一类是死磕派律师,就是坚持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惜得罪公、检、法和政府,这些律师才是真正的律师。但他们多被司法行政机关“清除”出了律师队伍,至少也被抓捕过或约谈过。第二类是勾兑派律师,他们不愿意学习、研究法律,全靠与公、检、法里的败类勾结,作权钱交易,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出卖委托人的利益。比如那些不顾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的反对,受有关方面指派偏要去充当“辩护人”的律师们,他们完全背离了律师的职业道德,是中国律师中的败类,彻底沾污了律师的这个名称。第三类是迷惘派律师,过一天是一天,不知中国法治道路还能不能走下去?最终律师这个行业会不会被取缔?”
我接过话茬儿说:“是啊,看上面这个架式,不最终消灭律师这个行业是决不罢休的。事实上目前的这个律师制度已经不是真正法治意义上的律师制度了,它是把律师当作中国特色司法制度餐桌上的一束假花,中看不中用。本来律师制度的设立,是为了维护私权,与公权依法抗衡,但有些权力者让律师顾大局、讲政治、听领导的话,就是让律师彻底放弃自己的职责,与公权力同流合污。如此下之下,何谈保护私权与公权抗衡?律师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A律师说:“最近有律师联名要求撤销司法部最近作出的《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还有人提出要罢免吴爱英部长,这正是律师们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批评,但司法行政部门如临大敌,肆意向签名的律师施压,成何体统!”
我说:“他们从根本上背离了习总书记和党中央依法治国的方针,让许多不明真相的老百姓以为他们的行为就是党中央同意或默许的,从而让老百姓对党中央失望。他们才是吃共产党饭、砸共产党锅的败类!”
A律师说:“是啊,我们一定要紧密团结在习近平为首的党中央周围,为了不忘我党初心,维护社会主义法治,与他们作不懈地斗争!”
我说“对律师而言,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是最大的政治。依法死磕的律师,才是最讲“政治”的律师。”他们是在用生命维护党中央依法治国的英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