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现在高速公路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在收费时,大都对驾驶员报以灿烂的微笑。所以,每当我路过收费站时,心里总在想:如果我们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也像这收费员一样,热情地对待前去办事的纳税人就好了。
我把这个想法向一些朋友们说了,他们都说我是在做梦。我觉得,对于收费员而言,车主和驾驶员就是他们的衣食父母,对于政府官员而言,我们纳税人也是他们的衣食父母,同样是养儿子,为什么这个儿子和那个儿子就不一样呢?朋友说是权力不一样。高速公路收费员态度不好,你可以不走高速,你不走高速公路,收费员就少了一份收入。而你去政府办事,则是必须的,因为政府是唯一的,并且你不纳税,政府可以强迫你纳税。
我说不对,最近不是有专家称中国是世界上最好的民主国家吗?对于民主国家而言,官员不好是可以换掉的,政府不作为是可以控告的。朋友以为我是在痴人说梦,居然不再理我。
虽然我一直对社会上的不良现象进行批评,但我也很想能在这个社会中找到能让我自愿歌颂的亮点。前不久我去上海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事的时候,就写过一篇《查档奇遇》,我坚信这个社会上还是有好人或好官的。
功夫不负有心人,前几天去四川遂宁市场监督管理局查档时,我们就遇到了一件十分感人的事。
事前,我们了解到当地行政机关上班时间为上午八点半,为了不影响我们在九点半与一朋友见面的约定,我和S律师在八点十分就赶到了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们乘电梯上了四楼,看到档案室还没开门,就到办公室询问档案室上午是否有人上班。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们,档案管理员八点半一定会上班的,并让我们先进他们办公室坐一会。
为了不影响人家办公,我们谢绝了,就站在电梯口处等待。没想到就在这等待档案员上班的十多分钟里,连续有三个工作人员从我们身旁走过时,都跟我们打招呼,并请我们去办公室里休息。这与我之前所见到的一些行政机关“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工作作风完全不同。
在八点半还差几分钟的时候,女档案管理员飘然而至。我们打了招呼,她打开档案室的门,我们便一同进去了。得知我们的来意,她抱歉地告诉我们,浏览档案的电脑出了问题,现在只能在她的电脑上查询。她收了律所的调查函之后,就打开电脑,找出我们要查询的企业资料就让开椅子,把鼠标交给了我们。
查询进行得很快,但也打印了几十页。她让S律师去办公室盖章。我问她在哪儿交费?她再次抱歉地对我说:我们的发票用完了,还没来得及领,这次就不收费了。我想到其他一些市场监督管理局(原来称工商局)以前在律师查档时只收现金不开票,或收了现金只开收据,复印一张几块钱,盖一个章十块钱的做法,对比之下,实在有些感动。我说钱要交,你自己以后补票,我们就不要发票了。但她坚辞不收。
于是我又问她,在这儿查档是否必须提供法院的立案证明?她答:不需要,只要有律所的调查函就行了。由此我又想起了以前在一些地方工商局查档,不仅要提供法院的立案证明,有的地方还要提供当地司法局同意律师调取有关档案的证明。还有一些地方工商局把当地的“重点企业”档案视为机密,不许律师查询。
我想:同在一个国度里,执行着同一部法律,为什么执法水平的差异就这么大呢?企业登记信息应当是公开的,当事人为了签订合同,出于对对方企业的了解,委托律师查询又有何不可?为什么必须要有法院的立案证明?难道不打官司就不能了解对方企业的状况?律师查档让司法局批准的规定就更是违法的,就像一些地方律师代理案件必须由司法厅(局)电子签批一样,已从根本上违背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所作出的承诺 。律师作为社会法律工作者,如果一切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管控,那么律师就依然是政府的附庸,就不可能全心全意地为私权力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当一个国家的私权力不能受到保护的情况下,这个国家还能稳定吗?
离开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我心里一直在想:为什么“为人民服务”这句话在其他许多地方政府机关都是一句空话的时候,在遂宁,在遂宁市场监督管理局却能落到实处?
感谢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感谢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们,更感谢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里那个我们从没见其面,也从未闻其名的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