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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2012年12月2日,我在网易新闻中看到一篇名为《北京首次判决外地截访人员非法拘禁罪》的文章,文章称“北京朝阳区法院判决河南长葛市10名截访人员非法拘禁罪成立,10名截访人员以非法拘禁罪被判刑,主犯被判刑1年半,其余九人则分别被判处几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我见该文报道详实,包括“11月27日,北京朝阳区王四营法庭第二次开庭”、“11月28日朝阳区温榆河法庭第三次开庭”、“共有10名受害访民旁听了宣判”等细节都有描述。消息又出自较有影响的《北京青年报》,应该不会有假。于是我心中自幼形成的对党无限热爱之情油然而升,立即加了一个标题《习李新政,显示依法治国之势》,转发到我的多个博客上。
我以为,中国当前的各种问题,归结到一点,就是社会公平正义的缺失.而社会公平正义的缺失则是由于权力一手遮天,没有司法公正所致。有人说“反腐败亡党,不反腐败亡国”,我要说“不依法治国不仅要亡党,也要亡国,首先要亡党。”所谓新中国的法律实质上都是党制订的,一个党如果连自己制定的法律都不遵守,它还凭什么取信于民?美国大法官克拉克说过,使一个政府灭亡的最好办法,就是让他不遵守自己制订的法律,特别是不遵守自己制订的宪法。为了不致亡国,我就特别着急,天天写文章呼吁依法治国,批评一些官员和政府的违法行为。为此,曾有人问我为什么老写批判性的文章,我说我真的想歌颂政府、歌颂党,在过去的五十多年里,我曾用绝大部分时间去热爱党、歌颂政府。可近年来,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每况愈下,我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便心急忙慌地批评那些不依法办事的行为,企图能让执政者警惊,明白不依法治国就会亡党、亡国的道理。可没人听啊!谁要是不想歌颂党、歌颂政府,谁是王八蛋,可你总得有一点儿可以被歌颂的地方吧?竭斯底里地唱高调,一些人天天在台上代表这个代表那个,私下里又个个男盗女娼,咱要是再去歌颂他们,人家肯定会认为咱是在恶意讽刺它。
这下好了,“北京首次判决外地截访人员非法拘禁罪”,再联想起李庄案的高调申诉,怎能不让人产生一丝兴奋:我们的党国还是有希望,不会灭了。所以,在12月3日上午,我看到有人在我的博客上留言说“这个消息是假的,已经辟谣了”,我还很生气,以为一些人就见不得中国法制的进步,只会反对共产党。然而,不幸的是在12月3日下午,我看到来自人民网的消息,说朝阳区法院已澄清:此消息不实。2日下午,北京朝阳法院新闻发言人在接受《中国日报》采访时表示“的确有这个案子,但尚未作出任何裁决。”
看到这个消息,我真想骂人,《北京青年报》也太缺德了,怎么能这样忽悠老百姓!可再次看了《北京青年报》的那篇报道,总觉得文章把宣判的时间、地点、被告、人数、刑期,甚至连旁听人数都写得那么清楚,哪个记者敢如此大胆地制造假新闻?
难道是因为这篇文章在各大网站引发热议,许多网民要求追究指挥截访的幕后黑手,触动了一些权贵的神经,怕这些被判刑的马前卒不小心说出幕后的真相,拨出萝卜带出泥,弄得全国都不得再截访,从而影响权贵的“稳腚”,所以便有人立马去法院讲情,法院只好“再议”或企图通过二审程序改判,不再追究截访人员的罪行?
但不管怎么说,我还是为转发了这样一条不实的信息而感到十分惭愧,感到对不起党对不起政府,对它似有一种扶稀泥上墙、赶鸭子上架、逼娼从良的感觉。检讨起来,首先是在主观上还没有清除在“文革”中形成的对党和政府的狂热,总认为我们的党还是有希望的,会进步的。在客观上没有看清旧瓶与新瓶的区别,早就有人说过了,我们只会摸着石头走社会主义特色老康庄大道,决不会走西方“假民主、假法制”的邪路。
我终于明白了,我们当前在中国谈法制为时尚早,“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