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栏目停服公告
因网站改版更新,从9月1日零时起美国中文网将不再保留博客栏目,请各位博主自行做好备份,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歉意,同时欢迎 广大网友入驻新平台!
美国中文网
2024.8.8
|
湖南新化县的上访村长游济安到县政府上访,随后失踪。五天后,在百里外的资江江面上出现了他的尸体。其家属在多个网站发贴称他们看到一段视频,看见游济安被人从县政府抬出,当时已“一动不动”。日前,新化县委办公室称该村长从县政府被送到镇政府,后自行走出溺水身亡。
面对《羊城晚报》记者的采访,新化县委办工作人员刘声杨说,他当时接待了游济安,“来到这里,他就要上楼找领导,找不到领导,他就不走,我们就一直陪着他,劝他走”。对于游济安什么时候离开县政府大楼的这个问题,刘声杨没有说明,他只说下班时间过了后,他也走了。刘声杨证实,新化县委办就在四楼,游济安也一直待在四楼,由于大家不得不理解的原因,这里“刚好没有安装视频”。
新化县委办公室调查说,根据机关院内电子监控显示,6月8日下午3时许,游济安开车进入县政府院内上访。
新化县公安局刑侦队的黄勇给游济安家属们看的一段视频显示,“四个保安,拖手的拖手,拖脚的拖脚,将游济安从电梯里拖出来,另外两个在旁边东张西望,然后他们向左边一个黑暗的角落转了个弯,脱离了监控面”。“在他们把游济安从电梯里拖出来的这个过程中,游济安都没有动一下,过了十来分钟后,他们又出现在监控画面中间,其中两个保安打开一辆小车的尾箱,另外四个保安将游济安扔在这个汽车尾箱里,盖好尾箱,还拍了一下尾盖,最后他们开着这个小车离开了县委大楼”。游济安的儿子游飞在天涯发贴说“这个抛尸的小车牌照为湘KF9253”。
与游济安家属一起看过这段视频的,还有律师刘芙蓉。11月2日,她在电话里告诉记者,她看到的视频比较模糊,不过,她说,从视频来看,在县政府大院门口,游济安的确没动弹过。
对于网上的质疑,新化县委作出说明,称当时是“由于游济安躺在地上不动,不肯上车,保安人员只好将其抬上车子的尾箱”。
“9日凌晨1时30时,保安人员杨海丹、曹彦斌、袁龙、鼓全四人将游济安送至游家镇政府,后来‘游济安同志不接受镇值班人员安排其在镇里休息的挽留后,于6月9日凌晨2时49分左右离开镇政府’(有游家镇派出所监控录像为证)”。而游济安的家人则否认这段录像中的人是游济安。
6月15日,新化县公安局对尸体进行检验和解剖,认为死前体表无任何生前外伤,认定游济安系生前溺水窒息死亡。但游飞对媒体说,当时公安现场尸检,他就站在旁边,亲眼看到“爸爸体内有两块胸胁骨断裂,头后脑有淤血块,全身皮肤多处青紫”。
根据上述线索,我以为此案是很容易弄清楚的。
首先,游济安的家属们在公安局看到的那一段视频应该是客观存在的,否则,他们不可能知道游济安是被抬到车尾箱里的。对这个情节,新化县委也是承认的。从这段视频上,完全可以看出游济安是处于一种什么状态被抬上车的。
其次,游济安的肋骨是否断裂,打开尸体看一下就知道了。
第三,一个人生前溺水和死后抛入水中,其内脏反应是不一样的,看一看便知。
不过,这尸体最好请湖南省以外的法医去检验,不然,又怎么让百姓信服?
当然,如果游济安真的是被打死后抛尸的,为了维护党和政府的光辉形像,我们是决不能承认的。结合温州乐清上访村长钱云会死后的处理经验,当地政府可以把案件的侦办权严格掌控在新化县公安局的手里。因为现在无论公安还是检察院、法院都得讲政治,这讲政治就是听领导的话,维护领导的面子,任他们谁也翻不出“如来佛”的手心。至于那个擅自将录像放给游济安家人看的黄勇,要给予纪律处分,最好把他调离公安队伍,因为在我们的政法队伍中,如果还残存一点儿司法良知,就很难与党和政府保持高度的一致。
还有那个律师刘芙蓉,可以让司法局请她喝一次茶。司法部早就发文要求律师也要讲政治,问她是替党说话还是替老百姓说话?在停业、吊证面前,看看她还敢不敢对媒体胡说八道。
至于那关键性的视频,则可以说由于保存不善而丢失,比如浸水了、着火了,然后给有关“责任人”一个小小处分,日后再作提拔重用。相信会有人自愿担当这个重任的,咱中华民族中从来就不缺这种败类。
不知游济安的尸体是否火化,如果没火化,那就想办法在存放尸体地方搞一次事故,用重物砸在尸体上,那就可以把胸肋骨的骨折说成是由于尸体保存不当造成的……
好啦,一切安排妥当,看游济安的家人还有什么可说的。告状没人理,上访你爹就是你的榜样。不过为了别把事情闹得太大,最好也来一点安抚、承诺,对游济安的家给予经济上的补偿,比如给10万的安葬费、一套廉租房,一个出租车牌指标。噢!据说这些条件当地政府都主动提出来了,那游济安的家属再不同意就没什么道理了,难道他们全家都想进精神病院?
这世道,人心咋就变成这样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