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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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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去上海,订了两张高铁票。因情况有变,与我同行的S律师需去河北,我只能单独去上海。
一大早我就赶到北京南站,去售票处退票。然而退票处的工作人员告诉我,退票要买票人自己来退。我说如果他本人能来,他也就没有必要退票了,再说这退票让本人来有何道理?工作人员退一步说,那至少也得有退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我说有我的身份证还不行吗?工作人员说不行。
那我这张票就该废了?我问。
工作人员似乎也很同情我,她说可以把车票改签一下,过几天退票人有空时再让他本人来退。
我说我们都不是北京人,谁还会为退一张票再千里迢迢地赶过来?
但工作人员也很无奈。车票改签后,我问车站有没有地方可以寄存车票,过几天有朋友经过北京时再退。但找到咨询台,他们告诉我他们只能代存当天的票。
无奈,我找到站内一家餐厅的老板,希望他能有偿代存车票,他答应了。这本应由车站负责办理的业务,让一个与之毫不相干的人办到了。
对于百分之二十的退票费,我呼吁了许多年,最近终于改为百分之五,但我以为这百分之五的退票费也只应适用于高铁和动车,而对于普通列车,为广大经济上的弱势群体考虑,退票费应降到百分之一为宜。
但不管怎么说,对于铁道部这次将退票费降到百分之五,我还是很觉欣慰的,毕竟“铁老大”明白了自己是干什么的。只是这实名制的高铁票非得要退票者本人来退,就显得没什么道理了。
铁道部,这个规定,您能再改一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