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与上门女婿
梅显仁
婿,夫也,《说文解字》是这么说的。《新华字典》则对婿字作了两个解释:一、丈夫,夫婿。二、女婿,女儿的丈夫。但我想,“婿”并不完全等于“夫”或“丈夫”。用以称谓自己丈夫可以,如夫婿;用以称谓妹妹的丈夫可以,如妹婿;用以称谓女儿的丈夫可以,如女婿;用以称谓孙女儿的丈夫也可以,如孙女婿;用以称谓外甥女的丈夫还可以,如甥女婿。但用以称谓姐姐的丈夫就不行,不能叫“姐婿”,得叫姐夫;用以称谓姑姑的丈夫也不行,不能叫“姑婿”,那叫姑丈;用以称谓妈妈的丈夫更不行,不能叫“妈婿”,那是爸爸。区分的界限在哪里?我无据可查,也没仔细研究,似乎以行辈论,是一种比自己辈分低的亲属称谓。但习惯成自然,生活中倒也从没弄过笑话。
中华民俗对婿是相当重视的,尤其是女婿,民谚云:“一个女婿半个子”,也就是相当于半个儿子。之所以称为半子,因为那是女儿的配偶;之所以仅为半子,因为女婿并不是本家族人,而是外家的人。在以血缘为纽带的家族系统社会中,女婿一般并不跟岳父岳母居住,但却与女儿共同生活,甚至是终生的共同生活。女婿的优劣好坏,会直接影响女儿一生的命运。因此,普天下的父母都极其重视对女婿的挑选。即令是婚姻自主、恋爱自由的今天,女婿是由女儿自己认识、选择的,父母不再包办儿女的婚姻,但许多父母依然要为心爱的女儿对女婿进行严格的把关,从德、智、体,乃至相貌、经济收入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考察、考核、衡量与评价,从而明确作出赞成、支持、劝诫或是反对的鲜明态度。完全不管,任其自主自由者凤毛麟角,极为罕见,毕竟儿女连系父母的心头肉,除非其对孩子缺乏关爱或能力有限。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
得到认可的女婿有个客气的称呼,叫“贤婿”;也有个尊称,叫“乘龙快婿”。此外,女婿还有个特称,叫“驸马”,驸马专指皇帝的女婿。驸马属于皇家成员,大多跟随皇家生活居住。普通百姓人家也有女婿跟随女方家庭生活居住的,叫“上门女婿”。上门女婿属于女方家庭成员,对女方父母尽赡养义务,享有财产继承权,所生子女跟随女方姓,属于女方家族后裔。
男方到女方家作上门女婿,过去叫“入赘”,俗称“倒插门”,是一种很少见到的婚姻行为。一般很少男子愿意成为上门女婿,也不是随便什么男子都可以成为上门女婿。招女婿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也受到一些条件制约,还要经过相应的程序。如男方不能是独子,其家庭家族必须应允,本人性情道德善良,与女方感情融洽等等。所以,即使是现代,人们依然普遍保持维系女方到男方家庭生活居住的主流婚俗。尤其在中国,女儿结婚,通常称为“出嫁”。但也有一些少数民族,由于依然属于母系社会,却盛行男方上门到女方家庭生活居住的婚俗传统,如云南一带的摩梭人、傣族人。随着计划生育的实施、大中专毕业生的自主就业、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工的涌入,许多城市家庭的婚俗发生了变化,不少家庭子女不与父母共同居住生活。女婿和上门女婿的界限有些模糊了,出现了不少新的现象、问题与纠纷。从而令上门女婿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和郑重其事,不但要签约,甚至要进行法律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