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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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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修云:给穷人留一线生机,也是为自己留条活路
这是一个令人嘘嘘的真实故事:2018年10月31日,湖南怀化一摩的司机当街刺死运管所副所长张仲凯。运管所所长肖志坚称,当日上午,该所打击非法营运,副所长张仲凯查扣了一辆非法运营的摩的。随后摩的司机尾随执法人员,朝张某背部捅刺三刀。据说,摩的司机为了报复张某,在运管所大门外等了3小时。仅仅是一瞬间、仅仅是三刀、仅仅是为了出口气,代表国家执法的张仲凯便一命归西、阴阳两隔,而向警方自首的杀人者——摩的司机,也将面临重刑乃至“一命抵一命”的死刑。这起悲剧发生后,引发了一场海啸般的舆论风暴,在海量的网帖微语中,有许多充满生活哲理和生命哲学的金句箴言,其中一张图文并茂的视频截图的标题令人深思和咀嚼:给穷人留一线生机,也是为自己留条活路。摩的司机杀人的原因太过简单:被运管部门连抓了三次,每次罚款1000元,因而选择挺而走险,手刃运管所副所长张仲凯。
现实生活中,类似的悲剧层出不穷,不断重演。君不见,一些城管人员见到街边摊贩,便以不共戴天之仇,必欲“赶尽杀绝”而后快:轻者呵斥、驱赶,重者对摊贩的灶具推车手掀脚踢,打砸捣毁其赖以维持生计的血汗商品以及推车炉灶等经营制作工具。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弱如草芥的摊贩只能逆来顺受、含垢忍辱,但也有个别摊贩在忍无可忍、冲冠发怒之际,上演伤人杀人的悲剧。这样的实例多不胜举。如2009年5月16日发生在沈阳的一起摊贩刺杀城管案,不管主流媒体如何掩饰,“先责”肯定在城管,换句话说,是城管的暴力执法导致了夏俊峰的疯狂反击行为——在接受处罚时,夏俊峰与执法人员发生争执,用随身携带的切肠刀刺死两名城管。2011年5月9日,此案终审判处夏俊峰死刑。双方都输掉了最可宝贵的生命,没有赢家。又如西安在一次执法检查中,城管人员和烧烤店老板发生冲突,后演变成一起驾车撞击、持刀伤人的恶性案件,致一名城管人员死亡,8人受伤,西安中院在一审判决中认定,双方属于互殴,被告人周某某不构成正当防卫,但城管人员存在严重过错。所有这类悲剧,人们在评是非评责任时,往往都忽略了一个看似与案件无关实际上关系极大的案后之因:如同摩的司机拉客是为了生计一样,流动在街头巷尾的摊贩也是为了用辛辛苦苦挣来的一点血汗钱养家糊口。我们的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往往是“政绩至上”的选择性执法、为“完成指标”的粗暴式执法,而忽略的是民众切身利益和生存权利。须知,我们“体制外”的民众还没有享受到“三免”即免费养老、免费医疗、免费教育,大多数人尚有后顾之忧,对于一些没有经济实力和一技之长的人来说,要维持生计,摆摊设点做点小买卖,不失为一种选择。但这种底层人的生存之道,不但艰难、辛苦,而且收入低、不稳定,当我们的执法者对他们进行粗暴执法时或进行经济处罚时,不仅仅在摧毁他们本来就不多的尊严,而且直接影响甚至断掉了他们的唯一生计。毕竟生存是第一要义,当执法行为影响和威胁到人家的生存权利时,自然会引起被执法者的强烈反弹乃至酿造伤人死人的悲剧。以湖南怀化的摩的司机为例,他三次被运管人员罚款,每次罚款1000元,这种处罚显然让其难以承受,一怒之下便酿造了两败俱伤的悲剧——对于摩的司机来说,可谓“冲动的惩罚”,对运管所副所长张仲凯而言,是替自己漠视摩的司机生存权利买单。
我想,在我们的保障性社会福利没有覆盖全民的情况下,我们的执法者在执法时,是否该多点人性化?是否多点换位意识,关注和尊重人家的生存权利?
反腐与维权博客 罗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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