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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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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我们都说“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还有就是“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诚然,根据人们的惯常理解,欠了别人的钱是一定要还的,如果欠债人不归还,那么我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追讨,并且认为是一定可以胜诉的。但是遇到以下6种情况,打官司也没用,甚至出钱的那一方还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所以接下来看官们要注意了,借给别人钱千万要谨慎!
一、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借人知道借款人借钱是用于违法行为。出借人还把钱借给借款人,然后借款人用借到的资金经进行违法活动,那么这笔资金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比如:借款人用这笔资金进行非法赌博行为等等。同时,如果这种情况下出借人不仅借出去的钱打了水漂,还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处罚。所以,大家一定要记住,千万不要把钱借给这种人。
二、证据不全的民间借贷
在民间大多数人都没有足够的法律知识,不懂得保护自身的权益。如果借钱时没有借条,那就等于没有证据,没有合法有效的证据,这个情况,就算告到法院也是无能为力啊。
三、借条违背真实意愿
现在很多借高利贷的人,其实都不知道自己借的是高利贷,都是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套进来的。
那么这就属于出借人利用诈骗、胁迫、绑架等手段逼迫他人借贷、写借条,这笔借贷的钱并不属于法律保护范围内,而且这种行为也是违法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就规定了:如果出借人是在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形成借贷关系的话,那么这笔欠款属于无效的借款。
四、采用强制手段写下的借条无效
在并非债权人自愿的情况下,向他强行借款比如把人绑架,要求他写一个借条,无论什么内容,法律都不予保护。这种行为本身就是非法的。
五、没有约定利息或利息约定不明
1、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
比如,张三借给李四1万元,李四打了借条,约定半年后归还,然而借条上没有说明利息,所以半年后李四只需要还给张三1万元本金。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2、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
虽然借条上写了利息,但却约定不明。比如,借条上写着“利息按八厘计算”,八厘是月利率?年利率?还是日利率?这就属于约定不明确,可以不用支付利息。
六、过了诉讼时效期的“欠条”
在现实生活中,朋友借钱会写“借条”或“欠条”来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但很多人都不明白“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证明双方建立了借款合同关系。
而“欠条”则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代表债权债务关系,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欠条”自债务人出具时起,债权人即享有向其主张还款的权利,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持有“欠条”的出借人,2年后就有拿不到利息和本金的风险。
七、年利率超过36%,法院不支持
根据《合同法》第十二章“借款合同”中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那么借款的利率多少才受法律保护?按照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怎么样,借钱也是一门大学问!无论是借款人还是被借款人,在进行金钱流动时一定都要擦亮双眼,避免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