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这部法律实用、“接地气”也成为事务部考虑的重心。南都记者从退役军人事务部了解到,此次《退役军人保障法》起草的初稿体现了“继承、创新与重构”三个特点,有些规定是新的制度设计。
新中国成立以来,退役军人工作领域已出台许多法律政策,为退役军人的妥善安置、就业创业等提供法律政策保障,也为退役军人保障立法提供了实践经验。
“将过去政策中好的经验和做法用法律形式固化下来,对于加快立法步伐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钱锋说。
钱锋毫不回避地指出,退役军人工作中的很多问题,是长期积累、历史形成的。“针对当时情况出台的好政策,时过境迁以后可能没法应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满足新要求。”
南都记者了解到,此次《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初稿还搜集了外国有关退役军人工作的法律资料,吸收借鉴其中的有益做法。纵观世界各国,在保障军人权益、妥善安置老兵问题上,都遇到过不少矛盾和难题,倒逼各国不得不加快出台完善保障退役军人的法律法规。例如,美国、俄罗斯、印度、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都已先后用立法来维护退役军人安置等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