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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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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菜市场是由卖菜的人和买菜的人支撑着的,但管理他们买卖,行为的规则却不是他们手定的,是由“党组织”制定的。
你是小区业主,但小区的管理规则的制定,却然与你无干,另有“党组织”再定规章。于是一“王胖子”房屋开发商,可以把它的大招牌挂在你“家业”的墙上,它还要收你的物业管理费;它不让你这样做,不要你那样搞;自你拿钱购买它开发的房屋起,你就得受它管制了,把你的手指伸进它的口里。
这就是说它是统治者,它制定了统治法案+,你这些占绝大多数的业主们都得无条件的遵守它的专制了。台湾有个“立法院”,香港也有个“立法委”,是民意的代表居其中,商议立法或废法,之后再由政府来执行。大陆有个“人民代表大会堂”,大陆政府官员充其中,听着据庙堂之上的首脑做报告或是按一下面前的钮表示同意。
你知立法要代表谁的利益了吗?是民意的要求还是统治者的利益?
它要控制你,而不是控制它自己。这于奥运精神的在对等的条件下,战胜自己是背道驰的。
鞋子的大小穿着的人最清楚,不是不穿这鞋子的人所能清楚的。
我走在大街上目历了一件事:
马路上我忽然听到:“靠边!靠边!”我寻着钝刀子割肉的响动望去,一辆挂着“警8888”的“三菱”越野大硬壳吉普车在为坐着不知啥级别官员的面包车上贴着一个圆红纸上写着一个编号1的铜锣开道,民止步,誊出一条道,让它风驰电掣的过去了。我骑着摩托跟了上去在自行车道里,到一“十子路”口,大家都在排队等红灯过,它竟不等,闯了过去,牛吗?郎咸平教授也享受过这待遇,爽啊!
谁是法律的制定者?谁又是法律的执行者?谁又是法律的践踏者?谁是法律的应该遵守者?
走了两千年的路――官员们出门搞特权、耍威风,与今天的官有何不同呢?官抖擞着官威风的精神与黑社会流氓用刀砍民、用一群人欧打一个民、用不要脸手段讹诈民,教民怕它,仰慕它,尽而榨取民,他们之间到底有何本质上的区别吗?
一个是在官制定的所谓法律的框架下,为所欲为肆虐着――只有老好的民是最终的受害者。
小雷2009.11.25写于黑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