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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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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杨露旋
城乡统筹,近些年大官、小官挂在嘴边的一句话。这,本无可厚非,城乡统筹是科学发展观的一项要求。然而,有的地方也出现了城乡一体化的说法。比如,辽宁省盘锦市的官们正以一种百姓没有的热情,进行着一场城乡一体化建设。3月30日,盘锦市长孙国相到大洼县调研城乡一体化进展情况,强调大洼县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规划引领,重点突破,产业驱动,在改革开放中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产业集群化发展,实现大洼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大洼县委、县政府迅速召开会议,大洼县长孙占和说:“孙国相市长利用一天时间来我县调研指导工作,是我县在奋力‘争十进百’、谋求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的一场‘及时雨’。”不过,盘锦的城乡一体化,老百姓看到的和外来人一到盘锦就看到的,则主要是很多路在拓宽、整修,和到处盖楼,连几年前一眼望去还是稻田的地上也在盖楼。很多尚未被强拆的房上,飘扬起了国旗,那是房的主人做捍卫房屋和宅基地权益的维权。
对科学发展观,由于人与人不同,有人理解得深,有人理解得浅,但是一市之长,应该比普通老百姓理解深刻得多。可领会得再好,又城乡一体化再为民,却强拆猛烈,让人咋能理解?
强拆,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一方面,老百姓嫌给的补偿少,再加上人本来有故土难离的思想,本能地抵触;另一方面,急于占这块地的人见地好,能发财,又不愿意给原先靠这块地生存的人多一些补偿,并以为官员会给自己撑腰,就动了粗。但是,无论如何,在“和谐”口号喊得山响的时代,不该出现不和谐的强拆的景象。
拆迁,很多地方都不是由开发商与房主,面对面地直接对话,谈个价钱,而是由政府出面,把地块打包从农民那里强行收回,赶走农民,转手打包卖给开发商或别的商。给农民的补偿一平米几十元、百来元、几百元,老百姓不走,关键就是嫌补偿太低。可这片地被拆迁完,腾出来,转手卖就不是每平米给百姓补偿那样的低得可怜的价了。所谓卖地财政,就这么出来了,从百姓手里拆迁出来价格低,卖给开发商或其他商价格高。更有官,还能从这个交易中收取“朋友馈赠”。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宋勇,就曾在主政朝阳市期间,在北大街的改造中,接受巨大的“朋友馈赠”。
补偿,不能任老百姓漫天要价,但是起码得合情合理。老百姓的房子,再破,也是一个物,甚至一生的家产。有的没有房照,可人住了十多年的房子,为什么十多年不给办房照,也不闻不问,直到今天才说人家违法建筑?如果说老百姓建房建错了是一个错,那么也是政府的一个责任。纵然再没有房照的房子,也是人的一个家业。没有《物权法》意识,把《物权法》当废纸,是所有的强拆上演的共同原因。
统筹城乡发展,之所以要统筹,就是因为城乡差距太大了。再发展,要兼顾城市也兼顾农村,不能顾此失彼。城乡一体化,好像把城市和乡村都兼顾,如一个连体儿,一个走另一个也走。但是,城乡的发展问题终究不是连体儿,同步不起来。不承认这一点,那么就容易犯当年“大跃进”的错误。如果说而今“大跃进”与当年“大跃进”有何不同,就是当年只是思想的跃进,而今在思想的跃进基础上又多了经济利益和政绩利益的驱动。
统筹城乡发展,正确地统筹应如挑扁担。扁担也是一个整体,但是挑扁担的人,肩正好担在扁担的中间,这是杠杆的中点,所以才平衡。
城乡一体化,要么照着城市的样子建设农村,要么照着农村的样子建设城市。但是,事实上,不可能照着农村的样子建设城市。这个过程中,最易受损的是农民,眼前的家园和地换得一些补偿,可生活之路没了。农民失地即失业,把补偿花完就不好活了。
显然,城乡一体化是对统筹城乡发展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变样,除非那个地方的农村特小,城市特大。但是,深圳作为“一个圈”,城市化水平够高了,也没有提出城乡一体化这样的口号。
“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但是,为了减少农民,增加城市化,不能单纯地让农民失地即失业,而不管农民将来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