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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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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杨露旋
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6月23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200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时说,部分地方政府偿债压力较大,存在一定的债务风险。从债务余额与当年可用财力的比率看,省、市本级和西部地区债务风险较为集中,有7个省、10个市和14个县本级超过100%,最高的达364.77%。从偿债资金来源看,2009年这些地区通过举借新债偿还债务本息2745.46亿元,占其全部还本付息额的47.97%,财政资金偿债能力不足。
此前不久还传出,地方债务短短几个月内已经从4万亿飙升到7万亿。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银监会召开的2010年第二次经济金融形势分析通报会议上介绍说,至2009年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为7.38万亿元,同比增长70.4%,占一般贷款余额的20.4%。全年新增贷款3.05万亿元,占全部新增一般贷款的34.5%。可见在2009年,为应对金融危机冲击,地方政府圈钱之猛。
两位高官看到的地发债,只是理论意义上的地方债。换句话说,两位高官看到的并不是地方债的全部,而是表上的数字,非全部欠账。
凡属地方政府发行的公债称为地方公债,简称地方债,它是作为地方政府筹措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而发行的,其收入列入地方政府预算,由地方政府安排调度。地方政府债券一般用于交通、通信、住宅、教育、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地方性公共设施的建设。中国地方债券,是相对国债而言,以地方政府为发债主体。许多地方政府为了筹集资金修路、建桥等,都曾经发行过地方债券。目前,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不能举债。《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二十条规定,地方各级政府预算按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第二十八条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文件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地方政府的债务,是个庞大的数字,又是个无底洞。如果拿出钱来先去堵一下两位高官看到的窟窿,然后地方官肯定还会说有新窟窿需要堵。
地方政府的债务成了无底洞,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地方官的权力缺乏监督,导致滥用,而再大的无底洞,中央又不能不管,这给他们撑了腰。正因地方官们觉得早晚中央得管,才敢大肆举债,甚至坑蒙拐骗举债。他们弄钱的目的,就是为了上项目、上工程,当然也忘不了官商勾结一把。近年来查处的土地、建设腐败案件,足以证明了这一点。
地方政府欠债,很多是不上账的。不仅公款吃喝玩乐早就学会了“打游击”,而且有的学上了耍臭无赖,让人找法院,使官司一打就没了头,甚至采取截访、接访等方式绕人。
辽宁省大洼县的史庆伟,2002年7月与大洼镇政府签订了《建筑工程承包协议》,负责建设大洼镇政府开发的绿园小区2号楼,约定每平米751.23元,总价4,297,103元。与史庆伟几乎同时,王忠良也签订了类似的协议。但是,当时的镇长宗克昌在合同书上签字后没多久,却把该小区开发权委托给了一个叫张跃明的人,张跃明拉来田广星为合伙人。这一合同关系的复杂化,导致在央视欲曝光的压力下,挤出了农民工工资,但史庆伟的200多万工程材料款,没有偿还日期。史庆伟说:“太赖了,一赖就把老百姓拖了十来年,逼人东挪西借过日子。还让去法院起诉,说没有起诉费政府可以沟通缓缴。连起诉费缓缴法院都能听政府的,能判决和执行得了政府吗?”
地方政府欠债,有的想还过,有的一开始就没打算好好还,这是把“民心赌注”推给了中央。若不让地方债成贪官污吏要挟中央的凭据,中央真得出些钱来替还,同时必须加大反腐败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