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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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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嘉艺
鸿茅药酒,早就听说过,但是却一直没有喝过。而之所以一直没喝,原因就在一直未弄明白它究竟是药还是酒。如果说它是药,却名字上又有一个“酒”字。如果说它是酒,却名字上又有一个“药”字。不仅名字怪怪的,让人分不清究竟是药还是酒,而且价格还特别贵,几百元、上千元才买几小瓶。
近日,广州一位医生因批评鸿茅药酒的质量问题遭跨省抓捕,再一次把鸿茅药酒推上了舆论的质疑当中。据澎湃新闻网4月15日报道,2017年12月,39岁的广东医生谭秦东发表一篇《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帖子,并将该文分享到微信群。1月10日,谭秦东被企业所在地警方跨省抓捕,随后被刑拘、逮捕,目前该案已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受案登记表显示,2017年12月22日,内蒙古鸿茅国药有限公司一员工受公司委托报案。该员工称:近期多家公众号对鸿茅药酒恶意抹黑,甚至宣称鸿茅药酒是毒药,大肆散播不实言论,传播虚假信息,误导广大读者和患者,致多家经销商退货退款,总金额达827712元,造成公司销量急剧下滑,市场经济损失难以估量,严重损害公司商业信誉。
“好花不常开”,任何商品也一样,都有销售好的时候,也有销售不好的时候。当市场形势发生变化了,不找自己有何错误和不足,反怪大老远的一位广州医生在网上发了一篇帖子,这是典型的小心眼儿,也是不会公关工作。
公关,在现代社会中,是企业必须做好的一项工作。只有建立起良好的公共关系,才能处理好企业与社会的关系,树立起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而有钱乱任性,和有权乱任性,仗势欺人,往往适得其反。因为,“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若真治好了病,花很多钱做广告也未必宣传得出去,但小肚鸡肠,容不得社会的意见和批评,却很容易传开来,进而真正影响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
公司法,是企业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鸿茅药酒财大气粗,听不进一篇帖子的意见,怎么能做好产品?鸿茅药酒是搞药的企业,更应该懂得“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的道理。可是,连一篇帖子的意见也听不进,人们就很难指望改进质量,把好品质关了。
其实,鸿茅药酒究竟好不好,需每一个人的亲身体验,但鸿茅药酒在宣传上,从一开始就违反了广告法,却是明摆着的。《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然而,鸿茅药酒的说明书和广告,既称“药”又称“酒”,还公然宣传疗效,能治这能防那,就是严重的误解、误导和欺骗了。另据人民日报社主办的《健康时报》报道,不完全统计的结果显示,鸿茅药酒广告曾被江苏、辽宁、山西、湖北等25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违法次数达2630次,被暂停销售数十次。
“人怕见面,树怕扒皮”,原本鸿茅药酒很容易就能够化解这场舆情危机。既然知道发帖作者在广州,为一位医生,就一定有办法能找到。见面了,说开了,甚至吃顿饭、喝顿酒,没有解不开的疙瘩。而“恶人先告状”,仗着自己有钱,又有政府支持,非得上升到案子的程度,即使赢了官司也会把形象和信誉搞得更不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