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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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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嘉艺
有一张股票“大庆联谊”,自诞生那天起,一直没好过。有很多人,还烂在了手里。而这张股票,又很抗查处,屡屡被查,又很快再上市。一张股票,有如此抗查处的能力,也恰如腐败,反了一茬又起一茬。贪官污吏也很抗查处,前腐后继。
当年,与厦门远华走私案同时被查的还有一个大案,就是大庆联谊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欺骗上市案,弄虚作假,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有17名厅(局)级、44名县(处)级干部为自己或他人购买股票遭处理,包括大庆市原市长钱棣华、大庆市委原副书记吴云波、大庆市国税局稽查分局原局长那凤岐。本该,好好整顿,真诚地对待股东,诚信地做生意。但是,没几年,又违规。2007年12月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宣布,大庆联谊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2月13日起终止上市。上证所称,大庆联谊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2004年和2005年三年连续亏损;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披露了2006年年度报告并提交了恢复上市申请,但上述申请未获上证所上市委员会同意。
大庆联谊搞不好,跟总换人有关,而总换人,也没有换上几个真正懂企业的,大多官场出身,钩心斗角有两下子,经营企业无能。2006年2月,崔新文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张玉兰辞去总会计师职务;2006年11月,曲阜民、丁德昌、路树权分别辞去副总经理职务;2007年2月1日,聘任张济民、王振全、于强为公司副总经理,但4月24日于强就不再担任副总经理......“半死不活”的时候,2009年初,大庆市公安局龙南分局原局长于志波,被聘为总经理。可是,于志波到大庆联谊后,又隐去了公安局长的历史。大庆联谊在对外公布于志波简历时只说“于志波,男,46岁,本科学历,工程师,1984年参加工作,曾任大庆锦联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大庆联谊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公安局长,是很显赫的履历,为什么要隐去公安局长这段历史?原因是不光彩。2007年5月22日,黑龙江省宾县人民法院对于志波作出判决,于志波犯帮助伪造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宾县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10月初,时任大庆市公安局油田保卫支队支队长的于志波,在接受了因强奸幼女被逮捕的杨文忠的女儿的30万元钱后,上下疏通,帮助杨文忠将口供明知是幼女改为不明知,又帮助伪造了立功的证明,致杨文忠获得轻判。一审宣判后,于志波未上诉。
人,都有“遮丑”的秉性。从人性角度,可以理解隐去不光彩历史的做法。但是,广大的社会公众,尤其大庆联谊的股东和股民们,却拥有着不可剥夺的知情权。真实地公布企业情况,是对上市公司的最基本的要求。
从一般干警,到油田保卫支队支队长,到龙南分局局长,接受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党的规章规定的学习,没有一条要求执法过程中必须造假。帮助强奸幼女的恶人伪造证据,实质上就是造假,制造假证据。执法者,知法犯法,不仅丢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而且连最起码的善恶都没有了。也不想想,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被强奸,该是个什么痛苦,今后又怎么生活,反帮助恶人伪造证据,摆平法律。把法律,交给这样的人去执,把官位赋予这样的人,看瞎了眼了。
于志波在公安位置,还有一个造假的例子,亲自模拟“女司法干部公安局坠楼”。2005年6月23日凌晨,“生死”二字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司法局干部胡桂珍这里,成了瞬间的事。大庆市公安局龙南分局长达14个小时的审讯使这个瘦弱的女人游移在了崩溃的边缘,走到临近龙南分局二楼楼梯口天井处时胡桂珍突然从5.5米高的二楼坠下,造成腰椎压缩性骨折,骨盆和腰部严重受损。但是,胡桂珍怎么坠楼的,龙南分局说有录像,属“自行坠楼”,却至今没有公布录像。后来,于志波还亲自演示了胡桂珍坠楼的一幕,而又仅仅跨在二楼的栏杆上,不坠下去。人家胡桂珍,是坠楼,致伤了,可于志波光跨栏而不坠,这不是故意造假吗?故意造假,可以推卸监护责任,蒙骗上级和公众。不过,造假成习惯,终有造不下去了的一天,因一小女孩被强奸,帮助恶人伪造证据,倒台了。
当过大油田保卫支队支队长的于志波,结识了不少“油耗子”。不当支队长了,也不当局长了,多亏了这些“油耗子”的帮忙。出手不凡,担任总经理几个月,就从大连引来了巨资,改组改造大庆联谊。2009年11月18日,在大庆联谊,举行了合作建设化工项目投产庆典。
“造假公安局长”不能再在公安队伍了,下海。这,也是重新做人。问题是,到一个上市公司,一开始就隐瞒自己的人生的大部分履历,怎么能让人相信这样的公司现在和今后不再造假,欺骗股东和股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