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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以理书(四)不服从的时候

热度 1已有 1363 次阅读2014-8-3 20:26 |个人分类:但以理书|系统分类:杂谈| 圣经学习, 但以理书 分享到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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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但以理书第三章

尼布甲尼撒王造了一个金像,高六十肘,宽六肘,立在巴比伦省杜拉平原。尼布甲尼撒王差人将总督、钦差、巡抚、臬司、藩司、谋士、法官,和各省的官员都召了来,为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像行开光之礼。于是总督、钦差、巡抚、臬司、藩司、谋士、法官,和各省的官员都聚集了来,要为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像行开光之礼,就站在尼布甲尼撒所立的像前。那时传令的大声呼叫说:“各方、各国、各族(原文是舌;下同)的人哪,有令传与你们:你们一听见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样乐器的声音,就当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凡不俯伏敬拜的,必立时扔在烈火的窑中。”因此各方、各国、各族的人民一听见角、笛、琵琶、琴、瑟,和各样乐器的声音,就都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

那时,有几个迦勒底人进前来控告犹大人。他们对尼布甲尼撒王说:“愿王万岁!王啊,你曾降旨说,凡听见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样乐器声音的都当俯伏敬拜金像。 凡不俯伏敬拜的,必扔在烈火的窑中。 现在有几个犹大人,就是王所派管理巴比伦省事务的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王啊,这些人不理你,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

当时,尼布甲尼撒冲冲大怒,吩咐人把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带过来,他们就把那些人带到王面前。 尼布甲尼撒问他们说:“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你们不事奉我的神,也不敬拜我所立的金像,是故意的吗?你们再听见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样乐器的声音,若俯伏敬拜我所造的像,却还可以;若不敬拜,必立时扔在烈火的窑中,有何神能救你们脱离我手呢?” 

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对王说:“尼布甲尼撒啊,这件事我们不必回答你,即便如此,我们所事奉的 神能将我们从烈火的窑中救出来。王啊,他也必救我们脱离你的手; 即或不然,王啊,你当知道我们决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

当时,尼布甲尼撒怒气填胸,向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变了脸色,吩咐人把窑烧热,比寻常更加七倍; 又吩咐他军中的几个壮士,将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捆起来,扔在烈火的窑中。这三人穿着裤子、内袍、外衣,和别的衣服,被捆起来扔在烈火的窑中。因为王命紧急,窑又甚热,那抬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的人都被火焰烧死。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这三个人都被捆着落在烈火的窑中。 

那时,尼布甲尼撒王惊奇,急忙起来,对谋士说:“我们捆起来扔在火里的不是三个人吗?”他们回答王说:“王啊,是。” 王说:“看哪,我见有四个人,并没有捆绑,在火中游行,也没有受伤;那第四个的相貌好像神子。”

于是,尼布甲尼撒就近烈火窑门,说:“至高 神的仆人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出来,上这里来吧!”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就从火中出来了。 那些总督、钦差、巡抚,和王的谋士一同聚集看这三个人,见火无力伤他们的身体,头髮也没有烧焦,衣裳也没有变色,并没有火燎的气味。尼布甲尼撒说:“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的 神是应当称颂的!他差遣使者救护倚靠他的僕人,他们不遵王命,捨去己身,在他们 神以外不肯事奉敬拜别神。现在我降旨,无论何方、何国、何族的人,谤讟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之 神的,必被凌迟,他的房屋必成粪堆,因为没有别神能这样施行拯救。”那时王在巴比伦省,高升了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 

亲爱的听众朋友们:您好,欢迎您与我们一起继续学习但以理书。基督徒可以不服从政府的法律吗?还是我们在所有的情况下,都要责无旁贷地服从法律?

亲爱的听众朋友,你怎么认为?圣经是怎么说的呢?我们越来越多的面临着这个问题,它不是一个抽象的理念,而是一种生活中的可能性。 

我个人的背景让我对第一个问题回答“不”。我所受到的教导是,在任何情境下,基督徒违反政府的法律都是不对的。我们大多数人都知道,它的根据是罗马书13章,基督徒应服从政府。 

开始这个主题时,让我建议两个基本原则,以引导我们思考。 

第一个,基督徒有责任作守法公民。 

这是我们一直被教导的中心,是完全正确的。罗马书13章对此的教导再清楚不过了。神设立人类的政府,在社会中维持一种次序。即使我们不喜欢,也要服从法律。但是我要补充一点,罗马书13章没有禁止抗议、投诉以及正当的法律程式。我们可以使用所掌握的合法途径来改变不公正的法律。关键是我们的态度,必须是谦恭和尊敬的,而不应是愤怒的叛逆。 

第二个,信徒生活在一个非基督的世界,会经常经历到人的法律和神的律法之间的冲突。 

马丁?路德谈到了这两个国度—神的国度和这个世界的国度。我们是神国度的国民,在这个世界的国度过着寄居的生活。一个国是属灵的,另一个是属地的。很多时候,这两个国度之间并无冲突。但是有的时候会有摩擦,间或有公开的冲突。我们这个时代,在法律、公众道德、伦理、宗教、医疗、教育,和传媒方面,这两个国度之间有着不断扩大的裂痕。我们这些基督徒应该如何回应? 

但以理书第3章是一个极好的实例,正好是这么一个在这两个国度之间的冲突。事实上,我认为它被放入圣经是为着一个目的,就是作为对这类困境的实例研究,基督徒面对一个主流的不信上帝的世界,我们必须作出抉择。 我们都熟知故事本身,用几句话就能概括它。巴比伦国王,尼布甲尼撒,造了一个金像,有可能是他自己的塑像,然后召集了他所有的官员,参与所立之像的开光典礼,并且命令全国百姓,都俯伏敬拜这像,从而达到统一国家、巩固政权的目的。乐队开始奏乐时,每个人都俯伏敬拜,除了三个希伯来少年人,就是跟但以理同时被掳到巴比伦的三个朋友: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 当国王听说他们不服从命令,就是不肯敬拜那座王的塑像,尼不甲尼撒召见了他们,再给他们一次拜偶像的机会。当这三个人再次拒绝时,王命令将他们扔到了烧着烈火的窑中。 神奇妙地救了他们,所以他们没有被烈火所伤。国王叫他们从燃着烈火的窑中出来,称赞他们的信心,还高升了他们。 

这是一个不平常的故事。在我们继续讲之前,请注意两点:

第一,拒绝俯伏拜偶像是对国王命令公开的违背,这是蓄意的违背。
第二,涉及到的基本问题是敬拜。 

但以理书第3章提到“敬拜”11次。俯伏是一个敬拜的动作。所以,哪怕是触犯了法律,这三个年轻人也决定宁愿死也不违背自己的良心。有了这一切作铺陈,让我们回到经文本身。我借用一位圣经学者的话来作简单地概括。当我看到这句话时,就知道没有比这更好的了。他是这样说的:

他们不弯腰,他们不屈服,他们没烧伤。 

第一点: 他们不弯腰 

尼布甲尼撒造的像有90英尺高,9英尺宽,造得相当的高但也非常的瘦长。它好象一个巨大的火箭,在巴比伦以南几公里外的杜拉平原上,直指天空。这个金像无疑与但以理书第2章尼布甲尼撒是那梦中的金头这个事有关。 也许,他以为自己能藉着在一个重大的宗教仪式上,团结他的官员而使他的帝国稳固,也预防帝国最终的败落。国中所有的官员那天都被要求在场。当然这数目是成千上万的。一些解经学者把这个数字定为超过十万个。 

国王的命令很清楚:当乐队奏乐的时候,每个人都要俯伏敬拜这像。在指定的时刻,乐队演奏,数以万计的人群俯伏于地。但是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三个年轻人依然站立。显然,他们没有说或做任何事情。当所有人顶礼膜拜的时候,他们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 

在我继续讲下去之前,让我们来想像一下,如果是我们会怎样做。或许我们会说:“就入乡随俗吧。” 我们大可以说:“我只是假意俯伏敬拜,而在我心里,我其实是站着的。国王对我这么好,不拜的话太不知好歹了。” 或者我们也可以这么说:“我是被迫的,我又不是诚心要拜,神会赦免我的。在耶路撒冷没有人会知道我拜了还是没拜。况且全国每个人都在拜。” 还有我个人最喜欢的一句,就是:“如果我不这样,我就会被杀死的。” 就像我以前说过的,如果你想妥协,那你总可以找到藉口。然而,因为他们已准备好服从神,所以不需要藉口。 

我发现思考“他们没做什么”很有启发性。他们好像没有说什么话,或者试图隐藏自己。也没有试图阻止别人去拜。没有暴动,没有示威,没有举行新闻发表会,没有粗言秽语,没有暴力,没有拒捕,没有逃跑,没有对自己的行为撒谎,没有请求特赦,没有企图推翻国王。当他们不服从时,他们是公开地、安静地、谦恭地这样做。是一些迦勒底人,或者是出于嫉妒或种族偏见的动机,向国王告发了他们。 

他们被指控以三项罪名: 

A. 对王不敬(这不是事实) 
B. 拒绝侍奉巴比伦的神(这是事实) 
C. 拒绝敬拜金像(这是事实) 

这三项指控激怒了国王,于是国王吩咐带他们来,给他们第二次机会,并且以烈火的窑来警告他们,最后说了这句凶恶的话,藉以恐吓他们:“有何神能救你们脱离我的手呢?”(15节)尼布甲尼撒王看得很清楚,这牵涉到灵界的事物。他知道屈身意味着服从于巴比伦的神。这真是一场“灵界之战”。

但是最后,这三个年轻人拒绝下拜,因为早在多年前他们就学过十条诫命。第一条诫命说:除了以色列的神以外,再无别神。第二条诫命:禁止敬拜一切形式的偶像,以及偶像崇拜。简单点说,这些年轻人明白圣经,这就是他们之所以不拜的原因。 

第二点: 他们不屈服 

但以理书3:16-18这三节,包含了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唯一被记录下来的话。他们异口同声地作了一个出色的信仰告白。 

第一, 他们承认自己有罪。“尼布甲尼撒啊,这件事我们不必回答你。”(但以理书3:16)。 

第二, 他们肯定了他们对神的信仰。“即便如此,我们所侍奉的神,能将我们从烈火的窑中救出来。王啊,祂也必救我们脱离你的手。”(但以理书3:17) 

第三, 他们提前就接受了神的旨意。“即或不然,王啊,你当知道我们决不侍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但以理书3:18) 

当我们读这个故事时,问题在于我们已经知道它的结局。在潜意识里,我们知道神会奇妙地救拔他们。但是,这样就错过了重要的一点。这三个年轻人并不知道神即将拯救他们。他们并没有被提前告知,没有特别的启示,没有天使的耳语,说:“不要担心。神将拯救你们。”没有任何这样的事情发生。他们站在王面前的时候,知道自己会死掉。 

让我把这一点讲得更坦白一些。他们不知道会发生什么,而且他们不以为然。国王对他们所具有的唯一权柄,就是死亡的权柄,但是因为他们不怕死,王就什么权柄都没有了。 

尼布甲尼撒王不能胁迫他们,因为他们已经准备好去死。对一个不怕死的人,你能把这样的人怎么样?仔细观察他们卓越的信心吧,他们意识到,服从神未必是一件愉快的事。即便如此,他们完全顺服于神,而不是神会按他们想要的去做。 

在当下有三种后果在他们眼前: 

A. 他们知道神能救他们。 
B. 他们不知道他是否要救他们。 
C. 无论前面是哪条路,他们都决心顺服。 

有非常多的基督徒想和神讨价还价。例如:“主,只要你给我:

A)我不丢掉工作;
B)我不被朋友嘲笑;
C)我还是能升官;
D)我不惹到老闆;
E)我依然能获得职业的成功。” 

我就要为你坚守而且顺服跟从你。

但是神不和任何人讨价还价。祂呼召我们尽忠,我们要把结果交托给祂。我们决定忠于神,虽然祂并没有应许我们道路平顺。 

这就是为什么这三个年轻人说:“即或不然。”他们知道神能救他们,但他们明白神可能有更高的目的,这目的可能需要他们死。因此,他们没有试图要求全能者为他们行一个神迹来限制神。他们在不知道事态会怎麽发展的情况下,就提前接受神的旨意。 

前几天,我看到一句关于这种信心的很棒的话,他说:“当神的仆人不能做别的事时,他至少还能象一个基督徒一样的死去。”因为这三个年轻人做好准备,像真基督徒那样死去,所以在2500年后的今天,我们还在谈论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的信心。 

第三点、 他们没烧伤 

在但以理书第三章余下的篇幅告诉我们,因他们公然抗拒王命的勇气,他们身上发生了什么。 

A. 被惩罚 

故事的结局对我们大多数人再熟悉不过了。王吩咐把窑烧热增加七倍,然后他吩咐壮士把这三个年轻人带来扔在窑中。烈火非常热,以至于这些壮士马上被火焰烧死了。 

记住,他们被扔到火窑中的时候,他们没有期望被救。这是很重要的。他们知道的是,他们要在烈火中死去。这里有一个问题出来了。为什么神让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我至少可以想到两个答案。

第一,祂想给巴比伦人一个永不磨灭的印象。我确信没有一个在那里的人会忘记接下来要发生的事。 
第二,祂想向祂的子民彰显大能,这样他们会知道即便他们被囚禁,他们所信的神依然可信赖,会照顾好他们。

地点不会让神有什么不同。祂能在巴比伦施行拯救,正如先前在耶路撒冷一样。有人说,这三个希伯来人在火窑里比站在王面前更安全。因为如果他们没被扔到火窑里,他们肯定会以别的方式被处死。但是因为火窑是神对他们的旨意,他们在火焰里就比在其他任何地方更安全。 

B. 被救护 

故事的这部分向我们展示了神对祂仆人的奇妙看顾。当尼布甲尼撒王向火焰观看时,他期待看到这几个年轻人被烤焦烧死。但是相反的,他看到他们四处游行,没有受伤,没有捆绑,还有第四个人和他们同行。尼布甲尼撒把祂叫作“神子”,对一个异教君王而言,这是惊人的洞察。 

那第四个人是谁?我相信是耶稣基督自己。这是旧约中神的儿子,以肉身的样式从天而降的显现。祂一步步穿过天堂的城垛,走下繁星的楼梯,走进燃烧的火窑,对那些火焰说,“冷却吧!”它们就冷却了。这让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非常地安慰。 

我很惊奇,因为在这章中主耶稣只在一个地方显现。祂在火窑中等着这几个年轻人!你可以自己做做数学题。外面是3个,里面有4个。主耶稣没有在火窑以外显现祂自己,就在那一刻,最需要祂的那一刻,祂出现了。 

亲爱的听众朋友,我们大家可以学到什么功课?我们常常一天又一天,一周又一周地度过生命,对于神与我们同在没什么感觉。但是当麻烦来了,当火焰烧到我们的脚踝,当我们的生活一团糟,我们就会发现,主耶稣每时每刻都在我们身边。我们最有力地经历到基督的同在,是在生活的烈火中。祂一直都在,但祂在火窑中显明自己。 

C. 被高升 

最后的三节带给这个故事一个非常完美的结局。 

第一、尼布甲尼撒王自己总结了那天发生的事,“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的神是应当称颂的。祂差遣使者救护倚靠祂的仆人,他们不遵王命,舍去己身,在他们神以外不肯侍奉敬拜别神。”(但以理书3:28)。很显然,这位异教的国王“明白了”。他知道了他们所做的,还有他们为什么这么做。 

第二、尼布甲尼撒王高举了他们的神。他说:“现在我降旨,无论何方、何国、何族的人,谤渎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之神的,必被凌迟,他的房屋必成为粪堆,因为没有别神能这样施行拯救。”(但以理书3:29)。显然,国王一点不像是在开玩笑。开始他要杀他们,现在他会杀任何谤渎他们神的人。 

第三,王升高了他们各人。“那时王在巴比伦省,高升了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但以理书3:30)。只要结局好,一切就好了。不是在火窑中被烤焦,而是帮助王的帝国运转。这是对三个拒绝下拜的年轻人的很好的奖赏。 

现在我们已经看了整个故事,让我们回到一开始的问题,为基督徒及公民抗命下一些结论。 

1)总的来说,基督徒应该作守法公民。 

但以理书第3章中,没有什么挑战这个结论。尽管那三个年轻人违抗命令,他们的方式也是尊重王的权柄的。基督徒应该作好公民,而不是触犯法律的叛逆者。我们应该为领袖祷告,使我们可以平安无事地度日。提摩太前书2:1-3说:”我劝你第一要为万人恳求、祷告、代求、祝谢,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该如此,使我们可以敬虔、端正,平安无事地度日。这是好的,在 神我们救主面前可蒙悦纳。” 这既促进国家的和平,也有利于我们做福音工作。 

2)当人的法律使我们进入一个明显的、不可避免的与神的律法冲突的时侯,我们有权不服从。

关键字是“明显的及不可避免的”。很多情形都不像俯伏敬拜金像的命令,这么明显或不可避免。如果我们突然决定,触犯那些我们不喜欢,或发现不方便遵行的法律,那么这一段不适用。发生在这三个年轻人身上的事,可能永远不会发生在你我身上。但是话又说回来,也可能明天就发生。如果我们被放在类似的情形中,我们要祈求神赐下智慧、洞察力、一个温柔的灵,还有按正路而行的勇气。 

设想一下:如果明年通过一项法案,说我们不可以在工作中,或与同学吃午饭的时候分享我们的信仰,那会怎么样呢?如果所有的公共福音行动都变成不合法的,会怎样呢?如果宣扬基督变成“仇恨犯罪”,会怎么样呢?那我们会做什么?那时候也许但以理书第3章,和我们现在生活的距离,不像我们想的那么远。 使徒行传4-5章,记载了彼得和使徒们,因在耶路撒冷传道而被逮捕的故事。当权者一度吩咐他们停止传扬耶稣。这些使徒们勇往直前,不管怎样都传耶稣,就被逮捕了。当他们被要求作出解释时,彼得说:“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使徒行传5:29)之后,他们被打了,释放了。 使徒行传5:40-42告诉我们后来发生了什么:”他们离开公会,心里欢喜,因被算是配为这名受辱。他们就每日在殿里、在家里不住地教训人,传耶稣是基督。” 

3)当那些冲突来临,我们一定要坚守立场,并且不发脾气。

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如果我们咒诅,如果我们发誓,如果我们威胁人,如果我们採取任何形式的暴力行为,那我们就已经战败了。神保守那些不失冷静又为耶稣坚守的基督徒。他们永蒙保佑。 

4)尽管神应许照顾我们,但这不保证持守正路会带来我们喜欢的东西。

这是但以理书第3章中一个很明显的功课。这些年轻人并不知道将会发生什么…这不重要。愿我们也是一样。 

5)我们的工作是忠心,让神来负责结果。

有一个属灵前辈常说:”凡事尽心尽力,结果交给上帝。”这是所有功课中最大的。尽忠,昂首而立,顺服神,为祂而活,做你知道是对的事情。让神掌管后来的事。 

6)有时候,神保守我们远离烈火;有时候祂藉着烈火保守我们。

不管我们走哪条路,都没事。没有人喜欢被扔进火窑里,即使你知道你会被救护,你也不会喜欢。但是如果我们知道主耶稣基督就在我们身边,那无论发生什么事我们都能忍受。 当我们坚守正路,我们应该期望什么结果? 

A. 我们应该期望为我们的信念受苦。 
B. 我们应该明白,神可以介入来救我们,但是祂有祂的旨意,不必按着我们的希望做。 
C. 我们应该相信,神会使用我们的更高顺服在世界上荣耀祂的名。

当不服从的时候到来时,让我们以谦卑的勇气履行自己的责任,然后,把结果交给神。 不服从是小事,忠于神是大事。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他们不是以违反王的法律为出发点。他们只是做他们必须做的。我再说:不服从是小事。唯一重要的事是忠于神。如果对神的忠心需要你不服从法律,那么做你必须做的,但不要自找麻烦。这样说吧,我们大家只做必须做的。我们不是想找麻烦,但是,当被迫要做出决定时,我们选择顺从神,而不顺从人。

我用最后的一个思考来结束。当我们为耶稣而持守时,耶稣和我们在一起。祂不只为我们而兴起,而且和我们同在一起,在我们身边。有一种保守只为勇敢的人存留,怯懦的人永远都不明白。主耶稣和那些为祂坚守的人站在一起。这就是我们所要知道的一切。其它的事交给神。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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