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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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两女子伪造近3亿假币被枪决广东省揭阳市5月18日举行“三打”专项行动宣判处理大会,对一批犯罪分子进行公开宣判,其中制造2.8亿元假币案的两名女主犯吴玉玲、方瑞凤被执行死刑。据宣判,2007年底至2009年初,方瑞凤、吴玉玲合谋,共同纠集他人伪造人民币共计2.8648亿元,其行为均已构成伪造货币罪。由于二人纠集他人共同伪造人民币数额特别巨大,致使大量假币流入社会,社会危害性严重,依法应予严惩据宣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上述两女犯分别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8日上午,两女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可有人质疑,如果是贪腐或受贿,甚至数目超十倍,都是死缓?广东开平银行行长贪4亿,判刑两年?制造假币与贪腐的两者如何定罪和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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