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要32个处女做什么?
圣/性经里面从阿当,到挪亜八口乱伦,经内的女奸父,互奸......都是一本不折不扣的淫书。
另外一节:圣经在民数记31章里有详细记载:基督教的神不喜欢米甸人,他命令摩西率兵去杀死所有的米甸人(杀人是凭喜欢或不喜欢)?
摩西的士兵奉他的命令,
杀死所有男人及已婚妇女,只留下处女当活口,并命令士兵可任意的对待这些搜刮抢掠来的处女:或当新娘,或当性奴隶,或卖去当奴隶赚钱皆可。
奇特的是,神对于摩西这些对女人及女孩颁布的可怕命令,并没有任何表示也没有谴责。
神甚至与摩西透过以利亚撒达成协议,16000个抢掠来的处女让士兵使用,16000个抢掠来的处女给以色列人,其中,神要求牲口及32个处女当献祭!
基督教的神是一个淫棍跑不掉!
有这样的淫棍神,就会出产淫棍牧师,淫棍神父,理所当然:上梁不正下梁歪!
圣经里只要有一件编织的故事,那就没人能保证其他故事不是编的,也同时表示这本书根本不是神的话语。
至高无上的神如果真的存在,会容许编造的故事出现在最重要的一本书吗?会做出如此不堪不道德的野蛮残酷行为吗?
事实上,每个宗教里描述的神,都反映出当时社会伦理道德的影子。
基督教的神,行为与当时落后野蛮的社会一致。这不难推论,这些故事或神话,是古代低道德标准的人类所创造的。
想想看,如果真有一个宏伟达观的真神,祂的行为一定是超越我们目前社会的道德标准的,祂的智慧一定是永恒的,祂的知识一定不会受到时间的限制。
再想想看,如果神真的创造了一个137亿年的宇宙,里面有几亿亿兆个星球,祂要32个处女当献祭,不是很诡异很可笑很野蛮吗?
很显然的,目前的各大宗教经书里提到的神,都只停留在发迹时代的道德标准,明显地比现代落后野蛮许多。
这只说明一件事,神只是当时的人类创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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