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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 新移民如何在美国租房买房072013

已有 1639 次阅读2013-7-19 14:08 分享到微信

249 新移民如何在美国租房买房072013

阅读法律文章,学习美国法律,学会保护自己,敬请访问权立宏律师的网站www.quanls.com它几乎收集了权立宏律师过去五年中所有的法律文章,并且每周更新。鉴于从中国到美国来到新移民越来越多,从本期开始,陆续写一些和新移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文章。设想一个新移民刚下飞机,就要面临租房,开银行账户,子女入学,工作,转换身份,买房,如何避免在公共场合避免麻烦,如何避免和警察的麻烦,两国的文化差异,使用信用卡,创立信用等。本文讲讲和房子有关的事情。】

多年前,中国大陆有过一部电视连续剧,其中讲到,“如果你爱一个人,就让他/她去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一个人,也让他/她去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也有部电影里曾经出现过这样的一句台词每个人都有一个美国梦,但是当新移民们经过十几个小时的飞行终于踏上了美国这片土地、实现了这个梦想后,未来的生活会是怎样的一番景象呢?曾经千方百计地计划着如何实现美国梦,但是却很少人真正仔细地规划过来到美国后如何尽快融入美国社会,尤其是对新移民来讲,如何尽快地融入美国社会是一个不小的考验。权立宏律师也曾是一个背着行囊不远万里到美国的寻梦中年,有过挫折也经历过不少的磨难,如今终于成为了一位纽约能为华人社区服务的律师,回首这十几年的美国生活,经历了很多,也收获了不少。因此他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和作为律师的职业经历谨此分享这些年来的经验供大家参考,希望对新移民有所帮助。

首先权立宏律师来讲一下住房,新移民起初的时候一般都是需要租房的,租房很简单,既可以通过中介也可自己通过房屋广告组到比较理想的房子,但是在我们中国人的理念里,租房毕竟不是长久之计,最终还是要买套房子心里才算塌实了。中间是要收费的,至少收取一个月的房租。不管是自己租还是找中介租,起码要有一份租约,以避免以后不必要的麻烦。租约中必须列出一些基本的条件,如房租,水电费,上网费,热水等。在美国,住别墅的不一定是富翁,无论是普通人家还是富人都可以住别墅,英文叫single house, 一般每套都在200平米左右,因为美国是只计算居住面积的,因而像车库、地下室、花园这些面积是不计算在内的,这样算下来,尽管买的是200平米,实际使用面积可以到达500平米左右。另外和国内相比的一大差异是美国住宅区富人区和贫民区的划分是相对明显的,有的时候尽管仅仅相隔一条街的房屋价格也是差异巨大,原因也就在于此。好的社区居民的文化层次、生活水准自然、治安水平也高出不少,而且由于美国的公立学校一般只招收其所在区的适龄儿童,因此从长远考虑,买一个好区的住房还是很必要的,这是为了孩子的前途。当然,如果您还是习惯了住在楼房里,也是可以购买到的,这种住宅在美国叫apartment,这类住宅价格一般比别墅低,但是每个月都要缴纳少则几百多则几千美金的管理费。在美国,买卖房子一般都是要请律师的。律师费不是很贵,一般来说,七八百美元也就差不多了。

在接下来的几周,权立宏律师将继续为大家介绍有关新移民美国生活的一些知识和经验

权立宏律师网站:www.quanls.com.电话1-718-766-7989QQ: 2283233266

业务范围:意外伤害,紧急保释,移民美国,重新开案,联邦上诉,(跨国)离婚,刑事辩护,中国公司在美国讨债,到美国留学,探亲,旅游,和投资等案件。地址法拉盛办公室:缅街39-01  406唐人街办公室:东百老汇43 4楼。英文地址:Peter L. Quan, Esq. 3901 Main Street, Suite 406 Flushing, NY 11354USA

电话:718-766-7989电子邮件quanlushi@gmail.com本文初稿由Ada起草。权立宏律师定稿于20130720日于纽约法拉盛(249)。

如果您想阅读更多权律师的文章,敬请访问www.quanls.com (“意外请找权律师”)。权立宏律师受理下述案件:意外伤害,紧急保释,移民美国,重新开案,联邦上诉,跨国离婚,和刑事辩护另外,权立宏律师的专栏文章已编定成册(《学习美国法律,学会保护自己》),敬请到办公室免费索取,或者联系邮购。(警告:©本文章受国际知识产权法保护,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侵权必究。)(责任编辑:寿孝椿,刘雪泓)(未完待续)。权立宏律师(Peter L. Quan, Esq.)、法学博士,专栏作家地址:美国纽约法拉盛缅街3901 #406 (3901 Main Street, Suite 406, Flushing, NY 11354);电话:718-766-7989(可以根据提示音留言),电子邮件:quanlushi@gmail.com。有关这方面或者有关意外伤害的问题和宝贵意见,请 E-MAIL电子邮件至:quanlushi@gmail.com。信件可能会被适当修改。信件和文章的版权属权律师所有。QQ: 2283233266

免责声明:本《侨报》专栏文章的目的是为在美国的中国人和华人社区提供免费的法律常识和宣传,不构成律师-客人关系;该专栏文章不能代替法律咨询;具体个案请尽早找律师咨询。文章仅代表权立宏律师本人www.quanls.com的观点,并不一定代表美国中文网www.sinovision.net),美国《侨报》,《侨报周刊》,和其他转载网站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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