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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新法解读:非法居留直系亲属的豁免 010513

已有 1757 次阅读2013-1-6 09:46 | 分享到微信

221 新法解读:非法居留直系亲属的豁免 010513

阅读法律文章,学习美国法律,学会保护自己,敬请访问权立宏律师的网站www.quanls.com它几乎收据权立宏律师过去四年中所有的法律文章,并且每周更新。美国有大量非法滞留的移民。新年伊始,美国移民局拟推出新法,以便加快这一类客人的案件进展。媒体的报道存在很多误区,每天办公室都会收到很多咨询的电话。有必要在此给广大读者一个详细的说明和澄清。需要指出的是,该法律不适用于有递解令的人;该法律虽然有可能加快案件的进展,但是申请人仍然需要离开美国本土去问话。本文还有另外一个目的,那就是有类似情况的申请人应该学习法律,保护自己,以免被非法之徒蒙骗。

奥巴马政府的美国的美国公民和移民服务局2013年1月2日在华盛顿宣布,将立法加快在美国非法滞留的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配偶,孩子,和父母,不包括兄弟姐妹)的豁免申请的程序。需要指出的是,该新法律仅仅是加快豁免申请的进展,但是原来所有的要求和程序都没有改变(比如说被申请人要离开美国去问话)。权立宏律师需要提醒的是,这一点要求和现行的法律一样,并没有什么改变,对被申请人来说并没有带来什么实质性的好处。

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的非法滞留的直系亲属的豁免由来已久。根据美国的移民法,如果持有非移民签证的人在签证过期后,在美国的非法滞留时间超过了半年,那么在离开美国后三年不能入境;如果超过了一年,十年不能入境。但是大家也知道,几乎每一条美国法律都有例外。比如说,这一条法律就有例外。虽然法律规定非法滞留的被申请人在离开美国后十年不能入境,但是,如果被申请人可以证明移民局所要求的极端困难处境,比如,美国公民需要被申请人留下来照顾生病的美国公民,不管是经济上还是精神上提供支持。这一点需要专业律师的帮助。

还需要强调的是,新法律只是加快豁免的申请,对于有递解令的人来说,几乎没有什么帮助。该新法律将于2013年3月4日生效。

权立宏律师网站:www.quanls.com.电话1-718-766-7989QQ: 22832 33266

业务范围:意外伤害,紧急保释,移民美国,重新开案,联邦上诉,(跨国)离婚,刑事辩护,中国公司在美国讨债,到美国留学,探亲,旅游,和投资等案件。地址法拉盛办公室:缅街39-01  406唐人街办公室:东百老汇43 4楼。英文地址:

Peter L. Quan, Esq.

3901 Main Street, Suite 406

Flushing, NY 11354USA

电话:718-766-7989电子邮件quanlushi@gmail.com定稿于201315日于纽约法拉盛(221.

邵鸿声,王可珠赠送的油画:221 新法解读:非法居留直系亲属的豁免 010513_图1-1如果您想阅读更多权律师的文章,敬请访问www.quanls.com (“意外请找权律师”)。权立宏律师受理下述案件:意外伤害,紧急保释,移民美国,重新开案,联邦上诉,跨国离婚,和刑事辩护另外,权立宏律师的专栏文章已编定成册(《学习美国法律,学会保护自己》),敬请到办公室免费索取,或者联系邮购。(警告:©本文章受国际知识产权法保护,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侵权必究。)(责任编辑:寿孝椿,刘雪泓)(未完待续)。权立宏律师(Peter L. Quan, Esq.)、法学博士,专栏作家地址:美国纽约法拉盛缅街3901 #406 (3901 Main Street, Suite 406, Flushing, NY 11354);电话:718-766-7989(可以根据提示音留言),电子邮件:quanlushi@gmail.com。有关这方面或者有关意外伤害的问题和宝贵意见,请 E-MAIL电子邮件至:quanlushi@gmail.com。信件可能会被适当修改。信件和文章的版权属权律师所有。QQ: 22832 33266

免责声明:本《侨报》专栏文章的目的是为在美国的中国人和华人社区提供免费的法律常识和宣传,不构成律师-客人关系;该专栏文章不能代替法律咨询;具体个案请尽早找律师咨询。文章仅代表权立宏律师本人www.quanls.com的观点,并不一定代表美国中文网www.sinovision.net),美国《侨报》,《侨报周刊》,和其他转载网站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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