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成 时拾史事
万历十三年正月,张居正已死,赋闲多年的海瑞再度被朝廷起用,出任南京吏部右侍郎。这一年,海大人已经七十有二,考虑到自己风烛残年,时日无多,他决定效仿古人尸谏,给皇帝上疏,力陈时弊。奏章送到北京后,大臣们都看过了,感觉其他的建议倒也还行,就是有一条,大家都觉得不对,御史梅鹃柞还为此弹劾海瑞。什么建议令官员们不爽呢?原来呀,海瑞认为朝廷对贪腐分子过于仁慈了:“陛下励精图治,而治化不臻者,贪吏之刑轻也。”怎么扭转这样的局面呢?
“因举太祖法剥皮囊草及洪武三十年定律枉法八十贯论绞,谓今当用此惩贪。”
该言论一出,立即遭到反对,这是很正常的,作为官场的一股清流,海瑞的建议损害了大多数官员的利益。在当时,官员的薪水很低,灰色收入是普遍现象,如果只靠朝廷给的俸禄,那只能过着清贫的生活,海瑞自己就是个典型。嘉靖年间,海瑞担任淳安知县,好歹是个县长,“布袍脱粟,令老仆艺蔬自给”,穿布袍,吃粗粮糙米,老仆人为他干活,却要自己种菜养活自己。由于生活过于艰辛,买猪肉都成了新闻,总督胡宗宪曾对人说:“昨闻海令为母寿,市肉二斤矣。”你知道吗?昨天海瑞竟然买肉了!万历初年,张居正派御史考察海瑞,只见房屋冷清简陋,御史叹息而去;病逝前,御史王用汲曾照顾海瑞,他发现海瑞家中的器具破破烂烂,“有寒士所不堪”,部分物品连穷苦书生都看不上。
像海瑞这样的“异类”毕竟只是少数,许多人之所以寒窗苦读、孜孜不倦,千方百计的考取功名,并不是为了造福百姓、名垂青史,而是利用手中的权力,掠取财富,过上醉生梦死的生活。当时的中国,归根到底,是个权治、官治的专制社会,只要有实权,钱不是问题。虽然嘴上说着礼义廉耻,但身体还是很诚实的,当笔笔巨款出现在眼前,又怎能不为之心动?所以海瑞的奏折虽然指出了官场乱象,但他的建议不具备可行性,几乎把所有官员都得罪了,没有官员们的支持,皇帝靠谁统治天下?万历连立福王为太子都做不到,哪有能力和整个官场为敌?最后念海瑞一片忠心,尽管言论不当,还是未予处罚。
上疏的事情虽然告一段落,但海瑞的建议,朱元璋的做法,却是几百年来很多人推崇的,比如哪天央视又播报:某某高官贪污了几亿,包养了多少情妇,在北上广深有多少套豪宅。这时,肯定有人会义愤填膺地说:
“如果贪污一百块钱就千刀万剐,肯定没人敢贪了。”
事实真是如此吗?当然不是了,朱元璋的所作所为就是证明。
底层经历与反腐败
众所周知,朱元璋是个放牛娃出身的皇帝,自幼家境贫寒,没有任何背景。十七岁时,家乡闹饥荒,父母、兄长相继过世,朱元璋穷的叮当响,要不是好心人施舍土地,都不知道能把家人葬在哪里。后来孤苦无依,又跑到皇觉寺当和尚,到处化缘,混吃混喝,饱尝人间冷暖,对官员们的贪腐行为更是深恶痛绝。据叶子奇《草木子》记载,元朝末年,“官贪吏污,始因蒙古色目人罔然不知廉耻之为何物”,他们巧立名目,利用各种方法搜刮民脂民膏,中饱私囊。
第一次见他们,要交“拜见钱”,送他们走,要交“人情钱”;逢年过节,交“追节钱’,生日当天,交“生日钱”……哪天官老爷实在是找不到理由了,但又想找你要钱,就收“撒花钱”。
你要是不交,就别想在当地混了,毕竟“赵家人”有权、有枪,欺负手无寸铁的小百姓还是没问题。底层的经历使朱元璋明白,贪腐是老百姓对执政者不满的重要因素,要想使朱家江山万万年,就必须有壮士断腕的决心。低下的出身,艰苦的早年,更使朱元璋变得患得患失,凡是不利于朱家统治的人,他都要消灭,连功臣都可以动,还有谁不敢动?
抠门的太祖皇帝
为了让官员们甘于贫贱,远离奢靡的生活,老朱给他们制订了低工资。如果你是位明朝高官,拿着自己微薄的薪水,再去读读《宋史》,不知不觉,眼泪就要掉下来了。
《明史》有言:“自古官俸之薄,未有若此。”翻翻历代史书,官员的俸禄,还有比明朝更低的吗?据《明太祖实录》记载,洪武二十五年,朱元璋再度修订了官员俸禄,规定正一品每月俸禄87石米,从一品74石,正二品61石……正九品5.5石,从九品5石,除了基本工资,没有交通补贴、用餐补贴等其它收入,明朝的一石相当于现在的多少斤呢?有说120斤的,有说94.4公斤的,我们就按照多的算吧,假设94.4公斤是对的,一品官员的俸禄就是87×94.4×2=16425.6斤,从九品是5×87×2=870斤,现在的米价2.5元/斤属正常,一品官员的收入也就是相当于现在的16425.6×2.5=41064元左右,从九品只有870×2.5=2175元,的确是很低的。要知道家中不是只有自己,还有妻儿老小,甚至仆人,他们都有衣食住行的需要。
更可悲的是,有时候朝廷甚至都不发米,而是将米折合成宝钞发给大臣们。由于滥发货币,物价飞涨,致使本来就很低的工资又打了个折扣。如果你辛辛苦苦,出人头地,在明朝当了官,朝廷就给你这点收入养家糊口,你会满意吗?八成是不满意的吧。于是,你要利用手中的权力,贪污受贿,过上更好的生活。
所以说,朱元璋的低工资政策本身就不合理,非但达不到效果,还引导更多官员贪腐。正常的话,别说花天酒地、声色犬马,至少得让官员过着尚可的生活吧,要是连最基本的生存都成问题,哪还有余力造福于民、实现人生抱负?说到这里,会有人提议高薪养廉,就像雍正一样发放养廉银。其实养廉银也无法杜绝腐败,比如你一年多给我30万元,但我随随便便就可以贪600万,我会为了30万就不要600万吗?恐怕不会吧。养廉银对巨贪来说没有效果,但对贪腐意愿较低的官员,还是挺好的,至少能改善生活,坚定廉洁的决心,不走向反面。
剥人皮,大开杀戒
朱元璋登基后,贪腐案件层出不穷,老朱拍的了“苍蝇”,也打的了“老虎”,我们先看一组“苍蝇”的名单:
赵泰任阜平县丞,一次为水灾受银三十两,钞二百五十贯,衣服四件,戴绞罪还职;一次为水灾受钞三百四十贯,银五十两。罗布六匹。就任追赃戴罪。
陈迪任刑部主事,为先接受粮长鹅酒,漏泄事情,戴斩罪还职。
钱巽任电白县丞,为造课程册受银七两,钞五十五贯,戴绞罪还职。
陈洵仁任刑科给事中,为水灾受钞六十贯,绵布一匹,靴一双,戴流罪还职。
陈益任监察御史,为水灾受缎绢绵衣服等物,戴徒罪还职。
王政 为踏水灾受钞十贯,圆领一件,戴徒罪读书。
龚克威 为踏水灾受钞三十贯,通鉴四本,纲巾一个,袜一双,戴徒罪读书。
老朱真是有意思,将银子、宝钞视为受贿所得也就罢了,连袜子、靴子、绵布、书籍也成了赃物,标准之低,世所罕见,由于犯罪的官员过多,衙门都没人办公了,就让他们戴罪工作,王政、龚克威还是监生,没有官职,就“戴罪读书”。说了苍蝇,再说处理“大老虎”的案件,比如户部右侍郎郭桓案,据朱元璋介绍,郭桓本人贪腐700万石国家税粮,加上其它的相关损失,“所费者二千四百余万精粮”,一个一品官,一年收入才1044石,郭桓贪污所得,相当于一品大员6700多年的收入。
因此,老朱感慨:“古今贪有若是乎!”
为了震慑贪官,朱元璋决定用极刑处置他们。据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引述,明太祖规定,官员贪污六十两以上,枭首示众,同时把人皮剥下,用草填实,放在官府的座位旁,警告继任者。剥人皮有专门的场所,“府、州、县、卫之左特立一庙,以祀土地,为剥皮之场,名曰皮场庙。”
除剥皮外,朱元璋还有其他惩贪手段,沅州黔阳县安江驿丞李添奇,自洪武十五年到任,每月勒索驿户,把官船据为己有,做为买卖瓦器的交通工具,落马后,下令斩断其脚趾,带枷于驿站门前示众。像割鼻、刺字、阉割、腰斩、凌迟等方法,也是朱元璋常用的。因为使用重典,犯罪门槛较低,老朱又喜欢刨根问底,打击面就很大。“若六部有犯脏罪,必究脏至何而至。”宁可错杀一千,不能放过一个,于是受牵连的人非常多。其中不少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造成冤假错案。
“时官吏有罪者,笞以上悉谪屯凤阳,至数万。”因犯罪被送到凤阳干活的官吏,多达数万。方孝孺的父亲方克勤,任济宁知府,为官数年,户口增倍,百姓富足,他曾经善待过许多被贬人士。“太祖用法严,士大夫多被谪,过济宁者,克勤辄周恤之。”可即使是这样的好官,也难逃朱元璋的“魔爪”。方克勤先被属吏诬陷,后又牵连进空印案而死。因郭桓案和空印案遇害的,各有好几万人,恐怖如斯。大臣每天上朝前,都要和家人诀别,晚上回来没事,则互相庆祝,恭喜自己又多活一天。
反腐是一场“人民战争”
朱元璋还喜欢发动群众参与反腐,他说以前任用的官吏,好多都是不法之徒,贪得无厌,残害百姓。“其贪何厌,其恶何已,若不禁止,民何以堪”,再不管管他们,那还得了!可按理说,惩治贪官污吏,朝廷有专门人员,怎么还发动老百姓呢?对此,老朱无奈地解释道:“若靠有司辨民曲直,十九年来未见其人。”官官相护,明哲保身,哪肯为民做主,反正十九年来,没看到他们有什么作为。
现在,朱元璋下令,如果官员胆敢违法乱纪,为害一方,当地“有德耆民及年壮豪杰者”,可以将他们抓拿,然后手持《大诰》,押送京城问罪。半路上,要是有人敢阻拦,杀其全家。《大诰》就是朱元璋的“红宝书”,他要求无论官民,每家每户都要常备一本,不时学习,用心体会,若是日后犯罪,家里有《大诰》的,可以减刑;若无,罪加一等。在当时,《大诰》的印刷数肯定能进全球前三,其中的内容,主要是些犯罪案例,还有皇帝的看法、语录。
洪武十九年三月二十九日,嘉定县民郭玄二等两人,手持《大诰》入京,告发本县首领弓兵杨凤春等祸害百姓,经过淳化镇时,被巡抚何添冠刁难。听说此事,朱元璋下令砍断何添观的双脚,戴枷示众。再有常熟县民陈寿六,被县吏顾英迫害,陈读过《大诰》,便与弟弟、侄子一起,将顾英押送京城。朱元璋亲自接见了他们,赏钞二十锭,三人衣服各两件,同时免除陈寿六三年差役,将其树立为群众典型。虽然有百姓抓官员入京的记录,但这样的事情只是少数,人家好歹也是个朝廷命官,想要抓谈何容易,能被抓的都是些小鱼小虾,大老虎就算了吧。像朱元璋提到的有德耆民,年壮豪杰,都是当地有名有势的人物,他们操作起来相对容易些。
低工资、严刑峻法、利用群众,此外,朱元璋还完善了监察部门,设立六科给事中、都察院、锦衣卫。监查范围,涉及朝廷内外,上至高官,下至庶民,都是潜在的被监察者。而且监察部门还互相监督,防止一方做大。
失败的宿命
朱元璋的铁血反腐尽管有一定效果,但治标不治本,无法根除腐败,这一点,他自己也心知肚明:“朕朝治而暮犯,暮治而晨亦如是。尸未移而人体继踵,治愈重而犯愈多,宵旦不遑宁处,无可奈何。”怎么我早上杀了一批,晚上又要杀一批,第二天还是这样,杀都杀不完,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晚年,他意识到严酷的刑法使用太久,不利于统治,也杜绝不了贪腐,遂不再打算将其延续下去。有一天,朱元璋带着朱标来到郊外,指着路边的荆条说:“古人用此为朴刑,以其能去风,虽伤不杀人。古人用心仁厚如此,儿当念之。”洪武二十八年,又下诏:“不许用黥、刺、非刂、劓、阉割之刑。臣下敢以请者重典。”等到老朱驾崩几十年后,百姓押送官员入京,已被禁止,他的“红宝书”在民间几乎绝迹,官员们的贪污受贿愈演愈烈。明太祖的反贪就像一阵风,刮完了,也就过去了。
声势浩大的反腐运动为什么失败?朱元璋搞不懂。其实,只要问他一个问题,他就明白了:“如果皇帝贪污,谁能治他的罪?答案是肯定没有,那么,这场反腐运动的结局早已注定了。人治高于法治,没有任何外部力量可以制约政府。同样是贪污,是否被查处不取决于犯罪事实,而取决于统治集团内部的政治态势。如果你站错了队,在权力斗争中失败了,你的贪污行径就会被处罚;若是炙手可热,深受皇帝宠信,就算犯罪也没人敢动你。
朱元璋处于权力金字塔的顶端,就算他干了伤天害理的事情,走正常的程序,没人可以让他下台;一般的官员,跟对了人,后台硬,只要不出意外,也没有什么问题。
在这样的背景下,权力的任性便不时体现,惩贪过程中,许多案件的判罚不依据法律条文,完全按照皇帝个人的主观判断,心情不好的时候,剥人皮;心情好,只判个流放。对于这点,朱元璋也是承认的:“朕起兵惩创奸顽,或法外用刑,本非常典。”权力高于国法,法律又岂能被良好贯彻。
因此,在朱元璋的政策下,落马贪官的级别貌似很高,人数也好像很多,但没有抓住问题的根本。是呀,哪个封建帝王愿意主动削弱权力,将自己关进“笼子”里呢?
如此“傻事”,他们才不会干呢!
小编留言——今天的备选标题:
连剥人皮都用了,朱元璋的反腐依然失败,其中有何深意?
大明一场失败的反腐运动
你以为反腐那么简单
迷失在反腐中的太祖
一个反腐的集权实验
——你以为取标题很简单吗?两天都是陈宝国老师封面,我对他爱的深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