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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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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给反腐泼冷水
中国权力腐败恶度程度膨胀速度远远超出人们的想象力。几亿、几十亿、几百亿、甚至超千亿,周永康家族超千亿,近日又出现贪腐2000亿的贪官,他是民政部部长李立国,我们的话题还要从几年前说起。
据《南方日报》报道,广东茂名市原市委书记罗荫国“涉嫌职务犯罪”被刑拘,在短短一个月时间内,不但其“裸官”的身份真相大白,而且他还供出了包括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育瑛、市长助理雷挺、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李运容、建设局局长朱裕锦、电白县委书记李日添等同伙100多名处级以上官员。
这位茂名市的原“一把手”罗荫国,不仅搞了16亿元的大腐特腐,仅在其办公室和家中就搜出现金上千万元,还有近100幅名贵字画,10多块劳力士表,是个十足的大“贪官”;罗用传销方法睡情妇100余人,从其办公室搜出的与其他女人的大量出国合影照以及58条沾有女性阴液的内裤,是一个大“淫官”;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裸官”,其子女早已加入澳大利亚国籍,并在国外有产业,到底有多少国家财产已被其卷走?
就是这样的一位市委书记,在接受调查时居然叫嚣说——“要说我是贪官,说明官场都是贪官!你们凭什么专整我?你们有本事,真让我交代,那我能交代三天三夜甚至三个月三年,我能把茂名官场翻个底朝天!
你们以为我是贪官,关键,谁不是贪官,你们能说出一个我这个级别的不是贪官的吗?全中国,我这级别的,有一个不是贪官的吗?中国不就是腐败分子提拔腐败分子吗?中国不就是贪官查贪官,腐败分子反腐败吗?难道这个还要我告诉你们?
查办我的人,难道你们就清白吗?你们谁敢说自己是清白的,看看你们的穿戴,看看你们抽的烟,戴的表,哪个不是十万八万的,哪位一年抽烟不得几十万,你们的工资够你们一年抽烟的吗?
像我这样的级别的,谁不能供出百八十个人来,这个,太平常了,大家都是贪官,你们为什么抓我,要抓一起抓,从村长开始,一直抓到‘中国长’(注意,新词儿,‘中国长’,我说的),谁比谁更清白吗?”】
反腐走向纵深,引得掌声点赞如潮。却也有一些不同的声音,有影响稳定说、有导致官员无为说、也有动摇根基说,细细思量,有这些杂音也属正常。其中有腐败官员反扑的舆论战,也有既得利益群体的自辩企图。
最近却有一种很特别的声音,朋友圈这两天在转几篇立意差不多的文章,大意是说,反腐败虽然猛烈,但无论抓再多少贪官,也很难激起大家的兴奋和快感了。这个是挺狠的,是要彻底否定整个反腐行动和来之不易的反腐成果。
笔者以为,如此奇谈,如若有心则其心可诛,如若无心,那就纯属添乱。况且这些文章所列理由,基本不着边际,不值一驳。
比如这一条:反腐败整得再凶,都只整掉冰山一角、九牛一毛,现在的体制下,那是“无官不贪”。文章的逻辑是,贪官是整不完的,所以,整也没用。太逆天了,有木有?不抓贪官,你说亡国;开始抓了,你又说抓不完,还得亡国。如此来看,似乎也没必要批驳,其用心便已明了。
冰山一角,这是一个无从考证的比例,似是而非。但从局部却可以看出此次反腐败的决心。大家对山西“塌方式腐败”应该印象深刻,曾长期在山西工作的省部级以上被查官员已达9人。再来说说国家发改委窝案,能源局落马5人、价格司落马5人、就业和收入分配司1人,共11个人。从两个案例可以看出,反腐败没有内部划线,只要发现,那是没跑儿的。
还有种观点,认为揪出来的贪官,百分之九十九都是从草根起来的贪官,有的家族式腐败仍安然无恙。这也够奇葩的,人说英雄不问出处,贪官还要讲出身?不管啥出身,做了贪官他也是既得利益者,所贪的那都是公共财产。且不说这99%纯属凭感觉乱造,光说那个正在审查的“你懂的”,其家族势力不可谓不威赫,结果还不是已树倒猢狲散?
从方法论上讲,先易后难往往事半功倍。反腐败也是一样,如果真的还有所谓家族式腐败,甚至其中有人官居高位,那反腐难度显然要更大,应徐徐图之才可奏效,大干快上万一有失,其副作用必大。得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是?
再来看这个观点:判处贪官时公布的贪污数额,远远小于网上一直流传的数额。相信这事儿的应该不少,笔者就在网上看了不少传闻。但传闻归传闻,对那些似是而非的传闻,最好还是保持一份鉴别力。别的不说,最近最高检就已经证实了发改委前官员家中搜出两个亿的传言。你想,两个亿都照实了说,别的还有隐瞒的必要吗?
持此说的人,大都是怀疑共产党刮骨疗毒的决心。记得前段时间,还有不少人还有疑虑:肯定反着反着就收手了,公布那么多贪官,党的形象会受损的。但事实呢,高潮一个接一个。对一个成熟的执政党来说,执政能力与脸面相比,哪个更重要,不言自明。
还有一说也不值一驳:无论抓再多贪官,收缴的腐败黑金,人民看不到一分钱,也得不到一分钱。众所周知,贪官贪污受贿所得,都会被司法机关依法没收,上缴国库。要想看到这些钱,从判决书就能看到数额;至于使用,国家将统筹后分门别类划拨使用,比如惠农惠民资金和补贴,最终受益者当然是人民。再说了,贪官非法所得被罚没,谁敢动这钱?那真是不想活了。不知文章所说的“看到”是什么意思,难道非要见到白花花的银子?
不过此说倒是让笔者脑洞大开。罚没贪官的钱,与其放入国库,倒真不如设立个公益基金,用处嘛,可以助学也可以扶困,专款专用。一则警示,一则教育,当然账号向全民公布,并接收匿名捐款,没准能拯救一大批干部呢。
还有一说:反腐神秘化,极不透明,人民太缺少知情权。事实上,在这方面我们的进步也是众所周知的,从薄熙来到刘铁男,越来越多的贪腐官员庭审现场向全社会直播。很多时候官员刚被抓,有关他的各种深度报道早已见诸报端;再说了,中纪委开通的网上举报和电话举报渠道,那也不是白给的。只要通过正规渠道举报的,事必有回音,不仅知情权,参与权也有了保障。
还有些带着情绪、甚至用意的武断判断,如“无论如何反腐败,其结局都必定是越反越腐败”。这样的论调等于彻底否定了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部门为反腐作出的巨大努力。这个恐怕人民群众也不答应。
这类文章,大都会把矛盾集中于一点:制度性腐败最终需要制度性的变革来彻底解决。虽然表述不同,但大意是不错的。连王岐山自己都说,目前来看,大体做到了“不敢腐”。而只有制度建设到位,才能真正做到“不能腐”,进而达到最高境界:“不想腐”。
应该看到,中央也在下大力气从机制体制上寻求反腐的新路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机关已经两次调整内设机构,将原先八个纪检监察室增加到十二个,并增加了监督纪检干部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改进了巡视工作;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司法体制改革又将提速,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即将推开,最高人民法院将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最高检正在谋划成立新的国家反贪总局……
让我们给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再多一点时间和耐心,对于反腐败已经取得的成绩,多一点鼓励和肯定,少说风凉话、泄气话。因为,反腐败最终的受益者,必将是你我这样的普通百姓。
*中国人能捞一把就捞一把的有多少
一切向钱看,一切向利益看,一切向欲望看,几乎成了某些中国人深信不疑的真理。所谓理想、信仰、道德、制度、法律、规定,都成了一些人实现个人目的的手段,甚至诗歌、绘画、音乐、书法、收藏,等等艺术也被一些人无耻的利用,更有甚者,他们将善良、慈善、同情、友爱、爱情、亲情也作为实现个人利益的手段。
在这些人的狂妄之下,天空被出卖了,变得越来越灰暗,雾霭一再肆掠,侵蚀着人们的健康;青山被出卖了,变为一片又一片的狗皮膏药;绿水被出卖了,那些发着铜臭的肮脏污水,昭示着一个区域的悲哀。然而,这一切都被一双双无形的手掩盖着……
几乎每一个中国人都信誓旦旦,几乎每一个部门都觉得自己在履行职责,几乎每一个组织都高举着一个漂亮的旗帜,几乎每一条法律都在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回顾四周,你几乎找不到一个失去良心的人,找不到一个不负责任的人,找不到一个自私自利的人,找不到一个不讲原则的人,找不到一个狼心狗肺的人。就像一群人坐在一间屋子开会,屋子里臭气熏天,然而,没有一个人说是自己放了屁,大家都一本正经的坐在那里,很认真地学习,大家一起高喊,我们的屋子香气如兰。
见死不救。小悦悦事件已经让所有中国人蒙羞。当那么多人蔑视生命的时候,谁又能够独善其身!农民工爬铁塔索要工资,反被老人推下高塔,更是一件滑稽悲伤剧。不仅见死不救,而且希望你死得快一点。救助落水青年,先要钱再救人的事情更是彰显了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在悲伤剧情的另一面是扶危济困反遭诬陷的事件一再发生,甚至,法院也像赖皮一样,说,不是你干的坏事,你为什么救人呢?听听这是一个什么逻辑,他的潜台词是说,冷漠,见死不救才是正常的!中国人的冷漠骨子里面是因为利益。不信,你看那位60岁的老人,因为一个女学生没有及时给自己让座,竟然一屁股坐在女孩的大腿上。
目无法律。知法犯法,官员违法,群体违法,单位违法,已经成为一种常态和荣耀。比如,《劳动合同法》颁布以来,至今在一些县市仍然普遍流行着用人单位不和职工签署劳动合同,不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有的用人单位,在2014年,给职工确定的工资,竟然是每月300元。也许你会说,那只是基本工资,还有补助呢。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没有。当违法成为一种流行疾病,成为一种普遍行为,成为一种权力的衬托,我们还能够说什么呢!
一个非常简单的事情,一件非常容易解决的事情,几年,几十年解决不了。比如,公安部要求,凡是有医学出生证明的新生儿一律无条件落户口;然而,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计划生育工作省力省心,就发了一个红头文件。文件规定,凡是没有缴纳计划生育补偿金(罚款)的新生儿一律不允许落户。这样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很快就走了样,成为某些人的敛财工具。比如,你有医学出生证明,没有计生委罚款单,但只要给了好处,照样可以上户口,因为有公安部的文件给他撑着底气,但是没有好处,他们就必须要有罚款单。这样一来,大量的底层人,为了省钱,就人托人,送些好处,给孩子上了户口。慢慢竟然成为一种风气。其实,这个问题非常容易解决。只要废除这个地方的红头文件,只执行公安部规定,就可以了。制度严密了,单一了,自然就堵塞了腐败的漏洞,干部廉洁了,群众也不骂娘了,风气也正了。至于计划生育政策,只要每年年底,计生局派一个专人到公安局户政科,澄清一个底数,就知道谁没有缴纳补偿金。之后,可以诉至法院,可以追缴,并不复杂和费力。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再不能简单的问题,快二十年了就是解决不了。
我这里只是列举了一个例子。其实,许多问题都是这样。根子在哪里呢?人心的冷漠。没有利益的事情,谁都不愿意管,谁都不愿意搞,谁都不愿意操心。除非等到,再也走不动了,崩溃了,才有人出来解决事情。行政机关这样,老百姓更是如此。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有好处就上,就抢,抢不到就争,争不到就告,告不倒就缠。没有好处就躲,就推,就跑。没有人设下身子干事情。能捞一把就捞一把,不能捞一把就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反正时间是国家的。再不能贪就贪时间。大家都等着看笑话哩,看谁的笑话哩,不知道。
*贪官不死,中国人民心死
2000年,胡长清因为受贿500多万元,被执行了死刑;成克杰受贿2000多万元被执行了死刑;王怀忠因为受贿500多万元,被执行了死刑。不过,从王怀忠后,就很少见到有贪官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面对着民众质疑贪官适用死刑的大幅度锐减,2007年3月,最高法院的负责人表示:“对罪行极其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包括罪行极其严重的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将一如既往,严格依法适用死刑。”于是,有了2007年5月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因为受贿600多万元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不过,郑筱萸案以后,贪官似乎又进入了一个稳定期,很少再有贪官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于是便出现了石雪贪污公款2.6亿才被判处死缓的现象。
文强被判死刑,大快人心,广大人民想着风向要转了,没想王守业又被判了死缓。更可怕的是,全国人大开会,有人大代表提出,还要取消贪污受贿的死刑。
郭一平认为:贪官该死不死,后果严重:
其一,社会转轨时期,要有死刑。中国现在仍然处于一个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阵痛期”,市场法规不健全,官商勾结、官商一体化现象屡见不鲜,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活动有增无减,数额又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废除死刑显然不合国情。
其二,国际惯例,也会“水土不服”。许多法学家和专家,之所以提倡废除死刑,认为是国际通例。不要老拿国际惯例说事,国际惯例在中国也水土不服。要看中国的国情。连温总理就说过:“根据中国的国情,中国不能废除死刑。”郭一平直言,官员财产向全体人民公布的阳光法案,230年就有了,现在世界上160个国家都实行了,这更是国际惯例吧,咋不去与国际接轨,偏在取消贪官死刑上与国际接轨?郭一平说重了些,有些人是不是居心不良?依郭一平意见,谁主张免贪官死刑,先让谁公布个人财产在网上,教中国人民看看,他究竟是替谁说话。
其三,中国没有“阳光法案”,废除死刑后果不堪设想。中外反腐败的历史经验一再证明,治理腐败必须惩防并举,且防胜于惩。“惩”主要解决“不敢腐败”的问题,而“防”(包括教育防腐与制度防腐)主要解决“不想腐败”和“不能腐败”的问题。自从1994年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官员家庭财产公开申报法列入立法规划,到今年整整16年了。由于大多数官员的反对,此法律至今不仅没有出台,甚至有高官公然反对,以阳光法案不合中国国情为由阻挠出台。阳光法案没有出台,超前防范缺乏有效武器,事后惩治显得尤为重要。试想,事前不能防范,事后惩治不力,经济犯罪高发趋势何以遏止?
其四、违背民意,不利于和谐社会建设。除了一些法学家专家主张废除贪官死刑外,广大中国人民对于贪官污吏恨不得“斩立决”,眼见贪污数额越来越破天文数字,人民群众怒火万丈,可贪官一个个保全其身,有背民意,有违民愿,何以“平民之愤”!这样下去,社会何以和谐起来?
其五、贪官不死,腐败又加。贪官在任上,有自己庞大的关系网,贪官不死而入大牢,其社会关系依然存在,就会经常性活动,让坐在牢子里的贪官,无期变有期,20年变15年,15年变10年……如此,更是加剧了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
其六、贪官不死,是有利于惩治腐败,还是纵容着腐败?一方面是反腐败的形势十分严峻,贪官们就像割不掉根的韭菜一样“前腐后继”;另一方面,司法对贪污贿赂犯罪无限度地“宽严相济”,这究竟是什么道理?是有利于惩治腐败,还是纵容着腐败?
假如我是贪官,既然贪污几百万元是死缓,贪污几千万元、上亿元也是死缓,那我就一不做二不休——少贪几笔与多贪几笔既然都是一种结局,何乐而不为呢?
【结语】:毛泽东教导我们说——
“谁要是搞腐败那一套,我毛泽东就割谁的脑袋。我毛泽东若是腐败,人民就割我毛泽东的脑袋。”
“必须严重地注意干部被资产阶级腐蚀发生严重贪污行为这一事实,注意发现、揭露和惩处,并须当一场大斗争来处理。”
“大贪污犯是人民的敌人,他们已经不是我们的同志或朋友,故应坚决彻底干净全部地将他们肃清,而不应有丝毫的留恋或同情。
“反贪污浪费一事,是全党一件大事,我们已告诉你们严重地注意此事。我们需要来一次全党的大清理,彻底揭露一切大中小贪污事件,而着重打击大贪污犯,对中小贪污犯则取教育改造不使重犯的方针,才能停止很多党员被资产阶级所腐蚀的极大危险现象,才能克服七届二中全会早已料到的这种情况,并实现七届二中全会防止腐蚀的方针,务请你们加以注意。”
*谁在给反腐泼冷水
中国权力腐败恶度程度膨胀速度远远超出人们的想象力。几亿、几十亿、几百亿、甚至超千亿,周永康家族超千亿,近日又出现贪腐2000亿的贪官,他是民政部部长李立国,我们的话题还要从几年前说起。
据《南方日报》报道,广东茂名市原市委书记罗荫国“涉嫌职务犯罪”被刑拘,在短短一个月时间内,不但其“裸官”的身份真相大白,而且他还供出了包括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育瑛、市长助理雷挺、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李运容、建设局局长朱裕锦、电白县委书记李日添等同伙100多名处级以上官员。
这位茂名市的原“一把手”罗荫国,不仅搞了16亿元的大腐特腐,仅在其办公室和家中就搜出现金上千万元,还有近100幅名贵字画,10多块劳力士表,是个十足的大“贪官”;罗用传销方法睡情妇100余人,从其办公室搜出的与其他女人的大量出国合影照以及58条沾有女性阴液的内裤,是一个大“淫官”;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裸官”,其子女早已加入澳大利亚国籍,并在国外有产业,到底有多少国家财产已被其卷走?
就是这样的一位市委书记,在接受调查时居然叫嚣说——“要说我是贪官,说明官场都是贪官!你们凭什么专整我?你们有本事,真让我交代,那我能交代三天三夜甚至三个月三年,我能把茂名官场翻个底朝天!
你们以为我是贪官,关键,谁不是贪官,你们能说出一个我这个级别的不是贪官的吗?全中国,我这级别的,有一个不是贪官的吗?中国不就是腐败分子提拔腐败分子吗?中国不就是贪官查贪官,腐败分子反腐败吗?难道这个还要我告诉你们?
查办我的人,难道你们就清白吗?你们谁敢说自己是清白的,看看你们的穿戴,看看你们抽的烟,戴的表,哪个不是十万八万的,哪位一年抽烟不得几十万,你们的工资够你们一年抽烟的吗?
像我这样的级别的,谁不能供出百八十个人来,这个,太平常了,大家都是贪官,你们为什么抓我,要抓一起抓,从村长开始,一直抓到‘中国长’(注意,新词儿,‘中国长’,我说的),谁比谁更清白吗?”】
反腐走向纵深,引得掌声点赞如潮。却也有一些不同的声音,有影响稳定说、有导致官员无为说、也有动摇根基说,细细思量,有这些杂音也属正常。其中有腐败官员反扑的舆论战,也有既得利益群体的自辩企图。
最近却有一种很特别的声音,朋友圈这两天在转几篇立意差不多的文章,大意是说,反腐败虽然猛烈,但无论抓再多少贪官,也很难激起大家的兴奋和快感了。这个是挺狠的,是要彻底否定整个反腐行动和来之不易的反腐成果。
笔者以为,如此奇谈,如若有心则其心可诛,如若无心,那就纯属添乱。况且这些文章所列理由,基本不着边际,不值一驳。
比如这一条:反腐败整得再凶,都只整掉冰山一角、九牛一毛,现在的体制下,那是“无官不贪”。文章的逻辑是,贪官是整不完的,所以,整也没用。太逆天了,有木有?不抓贪官,你说亡国;开始抓了,你又说抓不完,还得亡国。如此来看,似乎也没必要批驳,其用心便已明了。
冰山一角,这是一个无从考证的比例,似是而非。但从局部却可以看出此次反腐败的决心。大家对山西“塌方式腐败”应该印象深刻,曾长期在山西工作的省部级以上被查官员已达9人。再来说说国家发改委窝案,能源局落马5人、价格司落马5人、就业和收入分配司1人,共11个人。从两个案例可以看出,反腐败没有内部划线,只要发现,那是没跑儿的。
还有种观点,认为揪出来的贪官,百分之九十九都是从草根起来的贪官,有的家族式腐败仍安然无恙。这也够奇葩的,人说英雄不问出处,贪官还要讲出身?不管啥出身,做了贪官他也是既得利益者,所贪的那都是公共财产。且不说这99%纯属凭感觉乱造,光说那个正在审查的“你懂的”,其家族势力不可谓不威赫,结果还不是已树倒猢狲散?
从方法论上讲,先易后难往往事半功倍。反腐败也是一样,如果真的还有所谓家族式腐败,甚至其中有人官居高位,那反腐难度显然要更大,应徐徐图之才可奏效,大干快上万一有失,其副作用必大。得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是?
再来看这个观点:判处贪官时公布的贪污数额,远远小于网上一直流传的数额。相信这事儿的应该不少,笔者就在网上看了不少传闻。但传闻归传闻,对那些似是而非的传闻,最好还是保持一份鉴别力。别的不说,最近最高检就已经证实了发改委前官员家中搜出两个亿的传言。你想,两个亿都照实了说,别的还有隐瞒的必要吗?
持此说的人,大都是怀疑共产党刮骨疗毒的决心。记得前段时间,还有不少人还有疑虑:肯定反着反着就收手了,公布那么多贪官,党的形象会受损的。但事实呢,高潮一个接一个。对一个成熟的执政党来说,执政能力与脸面相比,哪个更重要,不言自明。
还有一说也不值一驳:无论抓再多贪官,收缴的腐败黑金,人民看不到一分钱,也得不到一分钱。众所周知,贪官贪污受贿所得,都会被司法机关依法没收,上缴国库。要想看到这些钱,从判决书就能看到数额;至于使用,国家将统筹后分门别类划拨使用,比如惠农惠民资金和补贴,最终受益者当然是人民。再说了,贪官非法所得被罚没,谁敢动这钱?那真是不想活了。不知文章所说的“看到”是什么意思,难道非要见到白花花的银子?
不过此说倒是让笔者脑洞大开。罚没贪官的钱,与其放入国库,倒真不如设立个公益基金,用处嘛,可以助学也可以扶困,专款专用。一则警示,一则教育,当然账号向全民公布,并接收匿名捐款,没准能拯救一大批干部呢。
还有一说:反腐神秘化,极不透明,人民太缺少知情权。事实上,在这方面我们的进步也是众所周知的,从薄熙来到刘铁男,越来越多的贪腐官员庭审现场向全社会直播。很多时候官员刚被抓,有关他的各种深度报道早已见诸报端;再说了,中纪委开通的网上举报和电话举报渠道,那也不是白给的。只要通过正规渠道举报的,事必有回音,不仅知情权,参与权也有了保障。
还有些带着情绪、甚至用意的武断判断,如“无论如何反腐败,其结局都必定是越反越腐败”。这样的论调等于彻底否定了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部门为反腐作出的巨大努力。这个恐怕人民群众也不答应。
这类文章,大都会把矛盾集中于一点:制度性腐败最终需要制度性的变革来彻底解决。虽然表述不同,但大意是不错的。连王岐山自己都说,目前来看,大体做到了“不敢腐”。而只有制度建设到位,才能真正做到“不能腐”,进而达到最高境界:“不想腐”。
应该看到,中央也在下大力气从机制体制上寻求反腐的新路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机关已经两次调整内设机构,将原先八个纪检监察室增加到十二个,并增加了监督纪检干部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改进了巡视工作;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司法体制改革又将提速,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即将推开,最高人民法院将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最高检正在谋划成立新的国家反贪总局……
让我们给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再多一点时间和耐心,对于反腐败已经取得的成绩,多一点鼓励和肯定,少说风凉话、泄气话。因为,反腐败最终的受益者,必将是你我这样的普通百姓。
*中国人能捞一把就捞一把的有多少
一切向钱看,一切向利益看,一切向欲望看,几乎成了某些中国人深信不疑的真理。所谓理想、信仰、道德、制度、法律、规定,都成了一些人实现个人目的的手段,甚至诗歌、绘画、音乐、书法、收藏,等等艺术也被一些人无耻的利用,更有甚者,他们将善良、慈善、同情、友爱、爱情、亲情也作为实现个人利益的手段。
在这些人的狂妄之下,天空被出卖了,变得越来越灰暗,雾霭一再肆掠,侵蚀着人们的健康;青山被出卖了,变为一片又一片的狗皮膏药;绿水被出卖了,那些发着铜臭的肮脏污水,昭示着一个区域的悲哀。然而,这一切都被一双双无形的手掩盖着……
几乎每一个中国人都信誓旦旦,几乎每一个部门都觉得自己在履行职责,几乎每一个组织都高举着一个漂亮的旗帜,几乎每一条法律都在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回顾四周,你几乎找不到一个失去良心的人,找不到一个不负责任的人,找不到一个自私自利的人,找不到一个不讲原则的人,找不到一个狼心狗肺的人。就像一群人坐在一间屋子开会,屋子里臭气熏天,然而,没有一个人说是自己放了屁,大家都一本正经的坐在那里,很认真地学习,大家一起高喊,我们的屋子香气如兰。
见死不救。小悦悦事件已经让所有中国人蒙羞。当那么多人蔑视生命的时候,谁又能够独善其身!农民工爬铁塔索要工资,反被老人推下高塔,更是一件滑稽悲伤剧。不仅见死不救,而且希望你死得快一点。救助落水青年,先要钱再救人的事情更是彰显了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在悲伤剧情的另一面是扶危济困反遭诬陷的事件一再发生,甚至,法院也像赖皮一样,说,不是你干的坏事,你为什么救人呢?听听这是一个什么逻辑,他的潜台词是说,冷漠,见死不救才是正常的!中国人的冷漠骨子里面是因为利益。不信,你看那位60岁的老人,因为一个女学生没有及时给自己让座,竟然一屁股坐在女孩的大腿上。
目无法律。知法犯法,官员违法,群体违法,单位违法,已经成为一种常态和荣耀。比如,《劳动合同法》颁布以来,至今在一些县市仍然普遍流行着用人单位不和职工签署劳动合同,不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有的用人单位,在2014年,给职工确定的工资,竟然是每月300元。也许你会说,那只是基本工资,还有补助呢。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没有。当违法成为一种流行疾病,成为一种普遍行为,成为一种权力的衬托,我们还能够说什么呢!
一个非常简单的事情,一件非常容易解决的事情,几年,几十年解决不了。比如,公安部要求,凡是有医学出生证明的新生儿一律无条件落户口;然而,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计划生育工作省力省心,就发了一个红头文件。文件规定,凡是没有缴纳计划生育补偿金(罚款)的新生儿一律不允许落户。这样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很快就走了样,成为某些人的敛财工具。比如,你有医学出生证明,没有计生委罚款单,但只要给了好处,照样可以上户口,因为有公安部的文件给他撑着底气,但是没有好处,他们就必须要有罚款单。这样一来,大量的底层人,为了省钱,就人托人,送些好处,给孩子上了户口。慢慢竟然成为一种风气。其实,这个问题非常容易解决。只要废除这个地方的红头文件,只执行公安部规定,就可以了。制度严密了,单一了,自然就堵塞了腐败的漏洞,干部廉洁了,群众也不骂娘了,风气也正了。至于计划生育政策,只要每年年底,计生局派一个专人到公安局户政科,澄清一个底数,就知道谁没有缴纳补偿金。之后,可以诉至法院,可以追缴,并不复杂和费力。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再不能简单的问题,快二十年了就是解决不了。
我这里只是列举了一个例子。其实,许多问题都是这样。根子在哪里呢?人心的冷漠。没有利益的事情,谁都不愿意管,谁都不愿意搞,谁都不愿意操心。除非等到,再也走不动了,崩溃了,才有人出来解决事情。行政机关这样,老百姓更是如此。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有好处就上,就抢,抢不到就争,争不到就告,告不倒就缠。没有好处就躲,就推,就跑。没有人设下身子干事情。能捞一把就捞一把,不能捞一把就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反正时间是国家的。再不能贪就贪时间。大家都等着看笑话哩,看谁的笑话哩,不知道。
*贪官不死,中国人民心死
2000年,胡长清因为受贿500多万元,被执行了死刑;成克杰受贿2000多万元被执行了死刑;王怀忠因为受贿500多万元,被执行了死刑。不过,从王怀忠后,就很少见到有贪官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面对着民众质疑贪官适用死刑的大幅度锐减,2007年3月,最高法院的负责人表示:“对罪行极其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包括罪行极其严重的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将一如既往,严格依法适用死刑。”于是,有了2007年5月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因为受贿600多万元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不过,郑筱萸案以后,贪官似乎又进入了一个稳定期,很少再有贪官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于是便出现了石雪贪污公款2.6亿才被判处死缓的现象。
文强被判死刑,大快人心,广大人民想着风向要转了,没想王守业又被判了死缓。更可怕的是,全国人大开会,有人大代表提出,还要取消贪污受贿的死刑。
郭一平认为:贪官该死不死,后果严重:
其一,社会转轨时期,要有死刑。中国现在仍然处于一个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阵痛期”,市场法规不健全,官商勾结、官商一体化现象屡见不鲜,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活动有增无减,数额又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废除死刑显然不合国情。
其二,国际惯例,也会“水土不服”。许多法学家和专家,之所以提倡废除死刑,认为是国际通例。不要老拿国际惯例说事,国际惯例在中国也水土不服。要看中国的国情。连温总理就说过:“根据中国的国情,中国不能废除死刑。”郭一平直言,官员财产向全体人民公布的阳光法案,230年就有了,现在世界上160个国家都实行了,这更是国际惯例吧,咋不去与国际接轨,偏在取消贪官死刑上与国际接轨?郭一平说重了些,有些人是不是居心不良?依郭一平意见,谁主张免贪官死刑,先让谁公布个人财产在网上,教中国人民看看,他究竟是替谁说话。
其三,中国没有“阳光法案”,废除死刑后果不堪设想。中外反腐败的历史经验一再证明,治理腐败必须惩防并举,且防胜于惩。“惩”主要解决“不敢腐败”的问题,而“防”(包括教育防腐与制度防腐)主要解决“不想腐败”和“不能腐败”的问题。自从1994年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官员家庭财产公开申报法列入立法规划,到今年整整16年了。由于大多数官员的反对,此法律至今不仅没有出台,甚至有高官公然反对,以阳光法案不合中国国情为由阻挠出台。阳光法案没有出台,超前防范缺乏有效武器,事后惩治显得尤为重要。试想,事前不能防范,事后惩治不力,经济犯罪高发趋势何以遏止?
其四、违背民意,不利于和谐社会建设。除了一些法学家专家主张废除贪官死刑外,广大中国人民对于贪官污吏恨不得“斩立决”,眼见贪污数额越来越破天文数字,人民群众怒火万丈,可贪官一个个保全其身,有背民意,有违民愿,何以“平民之愤”!这样下去,社会何以和谐起来?
其五、贪官不死,腐败又加。贪官在任上,有自己庞大的关系网,贪官不死而入大牢,其社会关系依然存在,就会经常性活动,让坐在牢子里的贪官,无期变有期,20年变15年,15年变10年……如此,更是加剧了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
其六、贪官不死,是有利于惩治腐败,还是纵容着腐败?一方面是反腐败的形势十分严峻,贪官们就像割不掉根的韭菜一样“前腐后继”;另一方面,司法对贪污贿赂犯罪无限度地“宽严相济”,这究竟是什么道理?是有利于惩治腐败,还是纵容着腐败?
假如我是贪官,既然贪污几百万元是死缓,贪污几千万元、上亿元也是死缓,那我就一不做二不休——少贪几笔与多贪几笔既然都是一种结局,何乐而不为呢?
【结语】:毛泽东教导我们说——
“谁要是搞腐败那一套,我毛泽东就割谁的脑袋。我毛泽东若是腐败,人民就割我毛泽东的脑袋。”
“必须严重地注意干部被资产阶级腐蚀发生严重贪污行为这一事实,注意发现、揭露和惩处,并须当一场大斗争来处理。”
“大贪污犯是人民的敌人,他们已经不是我们的同志或朋友,故应坚决彻底干净全部地将他们肃清,而不应有丝毫的留恋或同情。
“反贪污浪费一事,是全党一件大事,我们已告诉你们严重地注意此事。我们需要来一次全党的大清理,彻底揭露一切大中小贪污事件,而着重打击大贪污犯,对中小贪污犯则取教育改造不使重犯的方针,才能停止很多党员被资产阶级所腐蚀的极大危险现象,才能克服七届二中全会早已料到的这种情况,并实现七届二中全会防止腐蚀的方针,务请你们加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