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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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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发于2009年茂名官场腐败窝案,包括广东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长、原市委书记周镇宏、原市委书记罗荫国、原茂名常务副市长杨光亮、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倪俊雄、市人大副主任朱育英、副市长陈亚春等省管干部24人、县处级干部218人,波及党政部门105个,市辖六县(区)主要领导全部涉案。但最后只61人被立案查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人。这也就是说这242名厅处级官员只20官员受到审判,另有222名官员逃脱法网,其中有41人只受党纪、政纪处分,160余名官员未受任何处分?人们需要追问的是这242名官员究竟牵扯哪些官员?他们究竟存在多大贪腐行为?这背后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包庇袒护?
2011年3月,广东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长林浩坤在茂名主持反腐动员,限令“问题”官员在规定时间主动交代争取宽大处理,限期内交代50万元以下不追究。这样的划线意味把多少贪腐官员大赦,谁有权如此违背法律规定操作?当然,林浩坤厅长并非个人独断,一定牵扯广东省纪委集体决策,即使是省纪委“集体决策”这样做就对吗?
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腐5000元以上构成犯罪;贪腐10万元最高可判死刑!然而,林厅长怎么一下子把立案标准扩大100倍?任何人任何领导集体决策,也不能篡改法律,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权力任意决定法律只能是权大于法,只会让法律丧失权威!显然,限期内交代50万元以下不追究,是法律所不允许违法行为!官员决策过程咋就不考虑法律,还是官员眼里根本就没有法律?
在周镇宏、罗荫国主政茂名时期,买官卖官公开化,茂名仅仅科级职务不花一二十万元不可能。每年春节、中秋节,下属都要向上级领导献红包。给科级领导红包不低于1万元,给处级官员红包则是科级官员10倍左右。罗荫国案发后,供出100多科级以上官员。显然,茂名官场腐败窝案牵扯几百科级腐败官员,显然,他们无一例外地被赦免!这一切不是让贪腐官员放胆贪腐是什么?
更为荒唐的是向罗荫国行贿44官员,只有茂名市人大副主任朱育英、茂名市长助理雷挺、化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黄鸿3人受审。至少24人仍担任原职、其他职位或退休。大肆贪腐因法不责众被赦免,“乌纱帽”照戴,继续从事“为人民币服务”工作?这是否意味茂名官场继续为腐败官员把持?这让民众如何看待我们的反腐?这对贪腐官员来说是不是更加有恃无恐?这只能让反腐震慑力大打折扣,这只能让贪腐官员更加敢于贪腐,这样的做法还是反腐吗?这样的反腐如何打击犯罪?又何来反腐震慑力?
冯立梅几乎掌握茂名官场一切秘密,以冯立梅为钥匙,可重启茂名官场窝案诸多未披露腐败细节。1990年左右,时任阳东区委书记冯立梅曾因“建私房”问题被降级调离。冯立梅喜欢结交房产商、矿山老板等企业家,并擅长在官员和商人间牵线搭桥、平衡关系。冯立梅与茂名“地下组织部长”柯国庆走得非常近,一起打麻将几乎都是赢家。冯立梅不仅从罗荫国那里买官,自己也卖官。冯立梅升迁速度,被称为“犹如坐直升机”。这样的冯立梅怎么可以轻松放过,又怎不让人疑窦丛生?
罗荫国涉案金额8000万元,贪腐数额只2500多万元,竟有5400万元巨额财产无法说明来源?罗荫国真的无法说明这些巨额财产来源吗?向罗荫国行贿真的只有63人吗?显然,罗荫国隐匿大量贪腐受贿数额未交代?罗荫国最终被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死缓。显然,罗荫国也是被“高举轻放”了,这背后是否另有隐情?有没有人为罗荫国保命而包庇袒护?当到这一级别官员背后没有人不可能?问题这些高官背后的人在起什么作用?
很多涉案官员被定义为消极腐败被裹挟。因茂名官场几近瘫痪,为“保持茂名稳定”,相关部门采取“办案”和“挽救”并举,大批涉贪官被“高举轻放”处理,窝案后维持原职。我们的官场从来就不缺乏官员何来“瘫痪”之说?难道让整个“瘫痪”的部门和“瘫痪”官员继续把持政府部门权力就是不“瘫痪”了吗?“高举轻放”处理方式使得有处分人不服气,有问题人没有受到深刻教训,如此何来“稳定”?“稳定”不能违背党纪国法!人们不由得要问一句,这究竟为人民考虑还是为腐败官员考虑?如此只是“稳定”贪官,绝不是“稳定”人民?人们需要追问,茂名人民同意这样做吗?党纪国法同意这样做吗?这究竟是不是少数官员背后操纵?现在看来,恰是涉贪官员越多越安全了。“稳定”的名义绝不是违背党纪国法放纵贪腐理由!这说明当初震动全社会的茂名官场腐败窝案存在严重袒护包庇,当处理不处理当量刑不量刑被放纵问题!这些被赦免官员厅处级160余官员,在他们买官卖官交易中,他们岂能不受贿,受贿数额岂能不超过行贿数额?如果行贿、受贿数额达上百万甚至千万腐败官员可以免于追究刑责?那将刑法贪腐数额立案标准置于何地?如此大肆放纵是不是假反腐?这不是抵御反腐是什么?中国官场从来不缺官,让你精减机构减不下来,为什么不利用这机会把官员减下来?是舍不得下手还是另有隐情?
茂名贪腐官员被“高举轻放”处理方式,涉案而未被处理官员现象让很多落马官员及其家属“不服气”!这让茂名人也普遍感觉意外!哪条党纪国法规定行贿、受贿可以不被处理?涉案官员贪腐多少被隐匿?不公开就是不给群众监督?大肆贪腐官员被赦免,这其中省市纪委相关官员是否存在一边反腐一边贪腐?今天社会什么不可能的事情都可能发生!目前,因相关人员一直向广东省、中央反映情况,中央巡视组也认为当年对茂名腐败窝案处理欠妥当,在中央巡视组要求之下,广东省纪委重启茂名官场窝案复查。
茂名腐败窝案后,茂名官场腐败风气未改变,老百姓很失望!显然,“茂名需要一场刮骨疗毒”!对贪腐官员应该坚持“零容忍”、“无例外”追责,显然,茂名应有几百贪腐官员被问罪?茂名官场窝案再整饬,或将掀起茂名官场新一轮强烈“地震”,冯立梅被调查,或许开启茂名新生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