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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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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民主派的声音(第20辑)
编者按:《党内民主派的声音》是思宁编选的中共党内民主派人士的文选,供中共党内外关心民主的人士参考。文选的作者主要是中共党员,其次是与中共党内民主派观点相近的党外人士。对原文中明显的错别字和错标点,思宁进行了订正。编选的标准由思宁自行判断,但文选中他人文章的内容不代表思宁个人的观点。今日编选的是第20辑,以后还将不定期编选。
目录
一 纪念《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通过三十周年座谈会在京召开
二 胡德平:学习历史决议的若干体会
三 于建嵘:最好的纪念是反思执政理念和制度建设
四 吴思:《决议》的政治目标至今未实现
五 郭道晖:实现由革命党到宪政党的转型,建设宪政社会主义
六 雷颐:历史伤口的脓要挤出来
七 高尚全:政府主导还是市场主导?
一
纪念《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通过三十周年座谈会在京召开
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建党九十周年的讲话中指出:“我们党能够依靠自己和人民的力量纠正错误,在挫折中奋起,继续胜利前进,根本原因就在于重新恢复和坚持贯彻了实事求是。这方面的经验教训,我们党在《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进行了系统总结,我们必须牢牢记取。”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正确总结历史经验,坚持三中全会确定的改革开放的前进方向,是今后发展的重要保证。
1981年6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纪念这一拨乱反正的重要决议通过三十周年,回顾我们从“文革”内乱到改革开放的艰难转折,进一步认清坚持改革开放的重要性,2011年8月27日,胡耀邦史料信息网、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和《南方周末》报社在京举办了“纪念《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发表三十周年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有胡德平、高尚全、宋晓梧、江平、章百家、何方、孙长江、郭道晖、张胜、沈宝祥、马立诚、周为民、王长江、黄方毅、于建嵘、张木生、张维迎、王占阳、王小鲁、常大林、陈有西、吴思等来自理论界、学术界的近百位人士。
座谈会充分肯定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的重大历史意义。与会者认为,以邓小平、叶剑英、陈云、胡耀邦为代表的老一辈革命家以极大的勇气和远见领导形成了这样一份历史文件,这一文件系统分析了党在三十二年执政历程中的得失,彻底否定了“文化大革命”,全面评价了毛泽东同志的功过是非,这对于解放思想、打破个人崇拜起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同时,决议把毛泽东同志晚年所犯的错误和毛泽东思想的科学内涵区分开来,对争论严重的问题采取“搁置再议”的做法,体现了老一辈革命家的高超政治智慧。
与会者认为,尽管存在历史局限性,但是,三十年来,《决议》对中国共产党由革命党转型为执政党、领导中国人民开辟前所未有的历史新局面,起到了不容低估的历史作用。
与会者认为,必须守住《决议》所体现的彻底否定“文革”、对毛泽东同志的评价也一分为二的底线;对我们目前所面临的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不能用“文革”的方式处理,而应该通过继续全面改革开放,尤其是通过巩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来解决。
与会者认为,目前,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社会又处在改革的一个关键期,《决议》制定过程和《决议》本身所体现的很多做法和精神,对于解决我们党和我们国家现今所面临的问题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老一辈革命家勇于反思和纠正党曾经所犯错误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现在有一种倾向,讳言问题,讳言错误,惯于歌功颂德,只报喜不报忧,这对巩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很不利的。
――其次,形成《决议》的党内民主方式值得我们继承发扬。
《决议》是经过四千人讨论形成的,仅中央党校就有1300人参加,集中讨论了一个星期。我们应该坚持这种民主决策的方式,党的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都应该逐步扩大讨论范围,更加广泛地吸收党员干部的意见,形成民主讨论的气氛。
――第三,《决议》形成过程中,老一辈革命家对重要问题讨论研究不设禁区的态度值得我们学习。《决议》中对于一些没有弄清的问题,不是设置禁区禁止讨论,而是提出要进一步研究。
――第四,老一辈革命家对党和国家的强烈历史责任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决议》的制定反映了邓小平、叶剑英、陈云、胡耀邦等领导人的强烈历史责任感,他们在实现领导岗位交替之后,不是去安享权力,过太平日子,而是突破各种阻挠,冒着一定政治风险,用《决议》总结过去,对全党及全国人民作了一个郑重的历史交代,为团结一致向前看、开辟历史新局面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最后,《决议》中提出对党和国家领导制度进行改革的重要思想值得我们记取,应该继续进行下去。
《决议》通过反思“文革”的沉痛教训,提出了以党政分开、扩大人民民主为核心的政治体制改革思想。在实践过程中,市场导向的经济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由于配套改革的滞后等原因,我们党面临着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的“四种考验”、“四种危险”,我们国家面临着权力腐败、人民的权利被漠视和侵害,经济发展方式扭曲等问题,因此,改善党的领导,推进党内民主和社会民主,落实习近平同志提出的“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已经成为实现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当务之急。
座谈会上,专家学者还就相关党史及理论热点问题发表了意见和看法。
注:这是胡耀邦史料信息网2011年9月2日报道,出处为http://www.hybsl.cn/zonghe/zuixinshiliao/2011-09-02/26709.html。以下几篇为胡耀邦史料信息网、中国改革网、财新网、中国选举与治理网等网站关于本次座谈会的有关发言等文章全文或摘要。受博客字数限制,未发完的下辑续发。
二
胡德平:学习历史决议的若干体会
锦涛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提到《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经过学习之后,我也谈一点体会。重要的还是学习《决议》,辨明是非,更加明确今后前进的方向。
刚才许多同志的发言,对我启发都很大。我来参加这个会,确实因为思想中还有一些疑问和正在思考的问题,还有些问题想得不太清楚,想和大家交流。
一、《决议》的主旨和背景
我认真看了《决议》全文,《决议》确实对我们建国以来各项成就做了充分的肯定,对于党所犯的错误也进行了严肃的自我批评,也为今后的发展、为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创的前景和目标做了论证,这是一个方面。但是另一方面,《决议》在当时确实秉承了一条原则,就是“宜粗不宜细”。更重要的是,我觉得当时中央还面临着新的急迫的历史任务,要尽快开拓新局面,所以就把制定决议的时间往前推了不少。我记得当时讨论《决议》的时候,于光远同志以及其他一些同志提出,现在讨论这些问题都很好,但能不能再晚几年?当然这个事情已经过去了。我们第一个历史问题的决议,经过1935年遵义会议到1942年的全党整风,到了1944年,过了将近10年才作出的。新的政策和过去“左”的错误有了一个很好的对比,才作出了第一个历史决议。
当然,当时中央为了新的历史任务、为了开拓新的局面,把这个《决议》作出来,道理也是很充足的。当时我们肯定了建国以来的成绩,而且包括“文革”十年期间国家所取得的一些成果,比如氢弹、南京长江大桥等,只要有成绩可言的都写上了;对“文革”前我国社会存在的阴暗面也没有回避。同时,我觉得,决议对我们党所犯的错误尽管说得很严肃,但是没有任何过头的话,只有说得不够的地方,很多地方说得是不够的!比如说为什么把刘少奇同志打倒?毛泽东也是马克思主义者,刘少奇也是马克思主义者,两个马克思主义者也互相打架吗?怎么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就把另外一个马克思主义者打倒了呢?在一个党的文件中说,打倒刘少奇同志,“四人帮”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这些话让人觉得是在看雍正演义。他们是“推波助澜”,那起“主要作用”的是什么呢? 这都是党和国家的重大问题。因此,这个《决议》没有过头的地方,只有说得不够、没到位的地方。
我们应该坚持《决议》的底线,绝对不能有任何的动摇,这个底线就是对“文革”一定要持批判、根本否定的态度!这对我们今后的改革开放,回顾总结三十年改革开放的经验,意义非常重大。近年来,不管是什么原因,鼓吹“文革”这种东西好像在“复活”,有人留恋它;有的人尽管不信“文革”,但却利用“文革”做文章,我觉得这个底线我们要守住!另外就是对毛泽东同志是否“一分为二”,怎么就不能一分为二呢?有些人反对《决议》的这条底线,如果他们拿出论文、拿出实践来辩论那也好,如果只是一个口号,那也是一种利用。中国人民吃这个亏吃得太多了!锦涛同志“七一”讲话也说到了决议的重要意义,我们应该提高认识水平啊,不能又翻一次,如果说这两个底线也弃而不守了,那么中国人也太没希望了吧?
二、执政党面临的严峻考验
现在我们共产党从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这个很好,刚才有同志还说到了这点。我觉得共产党从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还不够,这个执政党是一个什么样的执政党,是一个什么理念的执政党?对人民的要求,对世界的变化,对共产主义运动各种惨痛的教训,我们吸收了些什么?其实我们党在建国前夕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就已经提出执政党的问题:我们马上要获得政权了,人们感谢我们,这种感谢也是真诚的;资产阶级也会捧场,捧场也不是完全虚假的,也是觉得你得了天下不得了啊,只不过说的话有点言不由衷,可能说过了,投其所好吧!但也不是反对你;当时毛主席提出了“糖衣炮弹”、“两个务必”的问题,这都是我们执政党做得很到位的地方。当时全国各地都在演《北京四十天》(注:这是一出关于李自成攻占北京、夺取政权又得而复失的戏剧)啊。以后是“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包括1956、1957年的整风也是出于要适应我们党执政的这种形势,但是最后走向了整风的反面,这是为什么呢?
在1956年的中共八大上,小平同志做报告就明确提出反对个人崇拜,而且呼吁应该加强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指出执政党最危险的就是脱离群众。你能说执政党的思想不明确吗?但还是挡不住极左、“文革”的那股风!个人崇拜,个人专断,在“文革”中都表现得极端又极端了。《决议》在肯定毛泽东同志功绩的时候,也说到他解放后的专断,个人取代党中央,凌驾中央之上。《决议》说“文革”中形成了反革命集团,形成了“四人帮”集团――在共产党最高领导层中还形成一个反革命集团?这些方面的原因,《决议》起码说得不充分吧?刚才有同志说,胡锦涛同志提出了“四种考验”和“四种危险”,这段话也说明我们仅仅成为执政党是不够的。也有同志提出了共产党怎么领导、“宪政社会主义”等问题,我没有研究过,但觉得这些问题很有研究的价值,值得我很好地学习。
下面我重点谈谈我们党的组织制度民主集中制问题。我认为,民主和集中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极度不平衡。在革命战争时期,这些都好解决,高层党中央内部围绕各种路线、国际背景等,党内斗争得很厉害;在白色恐怖期间,有些问题做得不周到,但都可以理解。那时民主和集中要想达到平衡的关系,很难。执政后毛泽东开始讲,既有自由又有纪律,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个人的心情舒畅又有统一的意志,要有这样一个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毛泽东确实表述得很好,在集中的时候也要有个人的心情舒畅,说“一人向隅,举座不欢”,说得多好啊!1957年毛泽东说过,“文革”时也说过,但名不副实,现在连说都不说了,现在要做太不容易了,而且我们花的功夫也不够。
关于民主集中制,我觉得民主一直很弱势,集中很强势。集中就是权威,只要党内有权威在,只要省里、市里有权威在,就是很强势;民主就是弱势,像婢女。应该把它们统一起来。刚才也说了,当时《决议》对有些问题虽然不可能说得那么清楚,但是对毛泽东晚年的错误分析得还是非常到位,说他专断,凌驾中央之上,取代中央。原因之一是我们党受到封建专制主义影响,《决议》专门谈到为什么形成个人崇拜,就是封建主义的影响,这对我们的启发是很大的。
再看一些具体的问题。有一个学者曾问我,1966年是什么年代,我说是“文化大革命”。他说,1966年世界有个人权公约,咱们国家是过了三十年之后才签署(注:指《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1998年中国政府已经签署,全国人大尚未批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中国政府已签署、全国人大已批准 )。1966年,连刘少奇都没人权,相比之下我们孤立于国际社会之外有什么好处?!孤立起来不会有纯洁性!利比亚就说我一切都好,只有孤立起来才会说自己什么都好。开放的人会说,哎呀,我怎么不如你呀?1966年两件事对比一下非常有意思,国际公约是保护人权,我们连共和国主席都不能自保。1979年理论务虚会上法学界就谈到人权问题怎么解决,那可是在1979年!真正的民主要是发挥好了,集中也就在里面了。怎么做到两者统一和谐,这是党要研究的问题。
三、党内政治生活的民主化
执政党的建设问题。从革命党到执政党是一个阶段,我们已经认识到这个问题,现在还有一些问题没有解决,还要继续研究。我们不研究,那些错误思潮也难以认清。毛泽东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也是执政党的理论。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实行全面专政,这也是“文革”中“四人帮”的提法。林彪说的也很“精彩”,当时怎么就没人识破他呢?什么叫政权?他说政权就是镇压之权!有权就有一切。这话在当时也是赢得一片喝彩啊!而且你即便当时怀疑他,你敢说话吗?那种政治气氛、那种借着革命的名义,对广大干部、对人民实行专政是确实存在过的呀!
谈到共产党合法性的时候,我倒不愿意用“合法性”这个说法。但是如果说到这个问题,我觉得合法性更深刻的问题就是执政党的人民性,党性和人民性能不能一致起来?不要把党性孤立在人民性之外,如果孤立于之外,确实很可怕。关于党的事业接班人的问题,关于老子打天下,儿子坐天下的说法,千万不能受“文革”初期反动血统论的影响。我觉得,合法性的根子就是党性必须和人民性相统一。
党内政治生活民主化的问题应该引起我们更大的注意。在《决议》里面说到新的奋斗目标,就是既要建设四个现代化,又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强国。我们的根本任务之一是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这些都是和我们党内的政治生活、民主制度有关系。当时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这个《准则》现在谁还记得啊?现在这个问题应该更有现实意义、更突出了。党内政治生活民主化的问题是党建中的核心问题之一,应该保障大家的权利啊。
另外,一些事情也被搞乱了,比如关于坚持党的领导和改善党的领导的关系问题。以前看有关材料,我也被吓蒙了,如果你说“改善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那你就是自由化!批评者的意思是必须把“坚持”放在“改善”一词的前面,这样才“顺理成章”。《决议》是说,“为了坚持党的领导,必须改善党的领导”,坚持是目标,但前提是必须“改善”。不在内容上下功夫,只在形式上喊口号,于党不利。
如果我们真要搞党内政治生活的民主化,那么我们要付出的成本是会很大的。我们敢不敢承受这种成本?现在搞,一定有成本,敢不敢承担这个成本?现在是不是这个时机,我还说不好,但是我觉得有的地方可能会有些“乱”,一时的“乱”,局部的“乱”,我们应该有这种准备。提出这个任务,才能逐渐解决这个问题。我的即席发言就说到这里。
结束语
上午会上我作了发言,我说到现在自己的一些疑惑,我觉得这个会对我的思想认识是有提高的。第一点,我们应该相信多数人的消化力是可以承受的。(大家鼓掌,笑)现在我们也是处在一个思想的饥饿期,对不对?希望吸收很多的东西,吃进自己思想的胃囊里面,我们有这个消化力。同时,应该把我们的理念、观点勇敢地说出来,但是不要情绪化,可以很尖锐,越坦诚越安全。(大家鼓掌,笑)咱们开会老害怕也不行!很极端的话我也不赞同,但是真正去反思,说问题,说遗憾,说希望,这有什么不行?恩格斯说,科学越是无所顾忌大公无私,说出理论工作者关心社会的想法,就越符合工人阶级的利益和愿望。
第二点,我们心中也应该有这种愿望。“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难道只是在1978年是对的吗?1978年之后这个观点就扔掉了吗?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了,应当用实践的观点检验我们的改革开放,如果这也错了,那咱们的1978年也错了!现在的问题是,历史《决议》是当时人民和党的共识,为什么现在还有人要突破这个底线?对“文革”的问题,对毛泽东的问题,这个应该值得我们深思。这个是退步,不是进步啊!另外一个就是“思想解放”,现在哪个领导不说思想解放,但很多都官样文章呀,连我们这个会也怕……(大家鼓掌,笑)。
有些同志的发言对我真是有启发。刚才有同志说这个《决议》是中国人民、中国共产党在生死路口上,到底是走上一条活路,还是一条死路的一个选择。我们这些经过了“文革”、也经过改革的人应该明确,我们走上了“活路”,但是现在还很负担沉重,还有很多问题。
刚才王长江同志说,《决议》的闪光点在什么地方?是在当时我们全党、我们的人民,包括我们的领导者当时的精神状态是好的,精气神是勇敢的。要是遇到墨守成规的人,好不容易打倒“四人帮”了,但咱们得过且过吧,原来是“四人帮”掌权,现在是我们来掌权了。那这又会是个什么样的精神状态呢?当时是几千人共同讨论,他说这个方法也好。这位同志还说,当时讨论《决议》的态度也是好的,是迫切要求解决问题的。对这些问题,我们现在怎么看,是个什么态度?由于各种原因,当时我们极力想翻过这一页,在很复杂的形势下能有这么一个态度,做出《决议》那也是很好的。
我想说这么一件事:1888年恩格斯访问美国,之前他在欧洲对资本主义世界已经有了全面的分析,他说美国是个没有国王的国家、没有贵族的国家,没有任何封建余孽影响的国家。刚才还有个朋友说,如果有很好的太子党如何如何,这是好意。但在恩格斯看来,没有国王!没有贵族!都是公民!没有臣民!(大家鼓掌)恩格斯尤其在看了美国的监牢之后说,那里面的犯人有自己的组织,有自己的俱乐部,他们在劳动,他们在认真做工作,他们没有负罪感,我要向美国人民来致敬。恩格斯学习、接受新鲜事物的态度是何等地好!
现在中国人民最宝贵的是时间啊!我说这个话恐怕也要受批判,台湾宋楚瑜说得好,中国再埋头苦干十年、二十年的建设,我们就会迎来中华民族二百年、三百年的太平盛世。这是很感性的一段话。这个时间对美国、俄罗斯等国家来说,和对我们来说价值是不一样的。给我们更多的时间,我们就能做出更多的事,给其它国家,它们可能平平稳稳地度过。这个时候我们最需要脚踏实地,埋头苦干。
说了半天,三十年之后能够开这么个会,大家能说说心里话,这是值得称赞的。我在统战部经常说,请朋友们来开会,真话、假话放在第一位,对的话、错的话放第二位、第三位。(大家鼓掌)如果能这样的话,批评和自我批评也就可以自如地展开了,友谊不受影响,各种观点的交流、批评也就自然了。感谢大家来开这个会,希望以后有活动大家还来支持。(大家鼓掌) 见http://www.hybsl.cn/zonghe/zuixinshiliao/2011-09-02/26711.html
三
于建嵘:最好的纪念是反思执政理念和制度建设
四
吴思:《决议》的政治目标至今未实现
五
郭道晖:实现由革命党到宪政党的转型,建设宪政社会主义
31年前(即1980年)我有幸参与了四千老干部对《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草案)》的大讨论的工作(担任国家机关第一组即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公检法机关党员领导人小组的秘书),关于讨论的情况,我已在《四千老干部对党史的一次民主评议》一文作了记述(载《炎黄春秋》2010年第4期)。这个决议是在1981年6月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今年正逢它发表30周年纪念。现在再回个头来审视这个决议,我想谈以下几点感想和认识。
一、如何看待30年前通过的决议――可以一分为二:
1.是党内前所未有的一次思想解放。――就四千老干部的大讨论而言,初步打破了毛的神话和两个“凡是”。据当年的简报所载,参与这次会的老干部普遍反映,这是一次畅所欲言的、思想解放的民主讨论会。中直机关一位70岁的老同志陶白说:“我入党以来,真正解放思想,这还是第一次。会上我们敢于比较深刻地批评我们党的领袖,也就是说,敢于摸老虎屁股,这是前所未有的,至少像我这样的人是没有的。这次所以敢于比较深刻地批评已故的和还健在的党主席,不是过去没有觉悟,没有看法,而是不敢讲。这不是偶发的,是酝酿已久的思想大解放。”中央党校的宋振庭同志也说:“我1937年入党以来,只有这次享受了党内真正民主生活。思想解放了,直接批评了两个‘上帝’,把多年不敢讲的讲了,是一次最大的思想解放运动。”
2.对上世纪80年代初期推动改革有积极作用――就通过的决议文本而言,决议确认“文化大革命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意义上的革命或社会进步”,而是 “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决议批判了毛泽东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论”,从而为彻底否定“文革”和实现党的执政方向上的拨乱反正提供了理论和政治策略根据。这也是迄今仍然坚持毛左思想、企图复辟“文革”的极左余孽不可逾越的底线。
3.对现今进一步推进改革有消极作用
遗憾的是,这次讨论中多数人已经达到的认识高度和意见,并没有被后来正式通过的决议所采纳;而且对“文革”前的历史的评价也有许多不实事求是的粉饰之词。如仍然认定“国内主要矛盾是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对1956年以后的“社会主义改造”进行了全面肯定;断定“反右是完全正确和必要的”;“总路线是完全正确的”;对饿死几千万人的大饥荒仍然说是由于“自然灾害和苏联撤走专家”导致的;把“文革”中的一切罪恶推到林彪、“四人帮”;对毛泽东在“文革”前及发动“文革”的种种错误,竟评价为“始终是一个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所犯的错误”……等等。作出这类结论固然有历史局限性的因素(如那时候由于历史真相尚未完全彰明,对建国以来的历次失误和对毛泽东的错误,还没有达到现在认识的高度),但我认为更多地是基于政治局限性(或曰“阶级局限性”,即作为执政者阶级的某些特殊的政治谋略考量、党的利益需要)。因为与会的许多老革命已经明确地提出“毛泽东是建国以来左倾机会主义路线的总代表”;不能再把晚年毛泽东的错误思想奉为“毛泽东思想”,继续作为党的指导思想;不能为掩饰毛泽东的个人错误而归结为整个党的错误……等等。而当时主持决议的起草和讨论的主要领导人还囿于传统的思维,为尊者讳,特别是担心否定太多,过多过全面地揭示毛泽东和党执政的负面问题,会给党“抹黑”,会损害党的领导地位,甚至影响党的执政地位的合法性。特别是在“文革”大病之后,党的机体和执政机器都比较虚弱,恐难承受大的波动。
据邓力群(《历史决议》起草小组具体负责人之一)在《历史决议》通过后仅10天,于1981年7月7、8日在驻京部队师以上干部大会上作学习辅导讲话时说,《历史决议》能够取得这样的成就,“最重要的一条”是邓小平“亲自主持了这项工作”,“明确提出了起草《决议》的三项基本原则”:“(一)确立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地位,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二)对解放32年来,历史上的大事情,哪些是正确的,哪些是错误的,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包括中央一些负责同志的功过是非,都要作出公正的评价;(三)总结过去,宜粗不宜细,争取《决议》通过以后,使全体党员、全国人民思想明确,认识一致,然后一心一意搞四化,团结一致向前看。” “对于各种意见,小平同志……都是这样,有博采众议的一面,也有力排错议的一面。不管你讲什么理由,只要离开三项基本要求,尽管一提再提,就是不接受。” (邓力群:《介绍和答问――学习〈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北京出版社1981年版。)这大概就是当时为什么会通过这个具有历史局限性和政治局限性的决议的背景和留下历史遗憾的原因吧。
由此也可见,这次大讨论虽然过程中发扬了民主(所谓“让人讲话” ),在结果上却不是按民主原则“集中到多数人意见”,而是 “集中正确意见”;而“正确”与否则只是根据主持起草和通过决议的领导人“力排错议(?)”的判断作出决定。就参与讨论的大多数干部而言,他们的个人发言容或欠周全,却不能说是非理性的、“唯心”的,而是忠实于历史真相的唯物主义,总体上也是为党和国家深谋远虑的。但他们却是“违心”地接受了最后通过的正式决议。所以,这个决议并不能说是完全忠于史实、合乎科学历史观的决议,而只是按执政党的需要而作出的政治决议。
这个最后通过的决议导致了两个消极后果:
(1)被“文革”余孽利用来鼓吹复辟毛时代;(2)被保守派利用新的“凡是”来抵制评毛和推进政治改革。
4.现今我们应当如何面对这个决议?
我认为不是要修补决议,也不到重写的火候。当前(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召开前重点要做的是“三开放”:
(1 )开放建国以来以及建国前的历史档案(包括涉及毛的有关档案和1980年四千老干部讨论决议草案的简报)。根据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保密法》第十五条,“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必须解密。
(2)开放对建国后的前30年的党史问题和全面评毛的大讨论;
(3)开放对执政党自身改革的大讨论――第三次思想解放。
这些开放的成果应当吸纳和体现于十八大的政治报告中。
二 、第三次思想解放的主题――执政党自身的改革与建设宪政社会主义
1.核心是实现由革命党到宪政党的转变
从十七届四中全会作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决议以来,如何巩固执政地位,差不多是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正如胡锦涛在“七一”讲话中,提出党面临的四种考验(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和四种危险(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这是很有针对性的,表明党的高层领导人已意识到危险临近的紧迫感。
这四种考验和四种危险,集中到一点,可以说,现在是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前不久我参加了在西安由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中央编译局联合举行的关于人大制度和法治国家建设的研讨会。会上着重讨论了执政党自身的改革问题,不少人认为,第三次思想解放就是要改革执政党本身。俞可平在小结发言中认为,这次研讨会是在面临第三次大的讨论这样的背景下召开的。第一次大讨论主要是围绕继续革命还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第二次大讨论主要是围绕要不要搞市场经济。从这两年可以看到,第三次大的讨论已经开始,其中党的领导与中国的政治发展道路、宪政民主与公民社会等是热点问题。
我认为,这第三次思想解放的核心就是执政党自身的改革。其实,这没有什么新鲜,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邓小平就提出了“改革党的领导制度”的任务,可是遇到陆肆风波而中止。
我认为最迫切的任务是执政党必须依宪执政,由搞阶级斗争的革命党,转型为现代的、实行宪政民主的执政党。(近年的提法是“由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但执政党仅是党的身份和地位的改变,而没有明确“执”掌的是什么性质和理念的“政”,不明乎此,就可能仍然沿袭革命党的思维和制度去“执政”。)为此必须相应地实现党的现代化改革,革除许多与宪政国家不相适应的旧思想、旧习惯、旧制度,才能真正提高党执政的合法性和执政能力。
2.执政党的基本理念和任务是实行 “宪政社会主义”。
西北大学一位年轻的副教授华炳啸为此出版了一本名为《宪政社会主义的思想言说》的专著,高放教授和江平教授都给这本书写了序言,给予较好的评价。江平教授教授指出“宪政是压倒一切的利益考虑”以及“宪政社会主义是大势之所趋”的基本观点,高放教授强调没有宪政就没有社会主义。许崇德教授也提出“我们的宪政是社会主义宪政,我们的社会主义是宪政社会主义”。周瑞金同志在这次大会发言中说:“中国现在已经坐在一个火药桶上,在缺乏法治和制度制约的今天,部分权力的堕落和百姓对腐败的愤怒,已经到了严重地步,社会矛盾一触即发,实行宪政社会主义已经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我是信奉社会主义和力主实行宪政的法学者,我赞同将宪政与社会主义有机结合的“宪政社会主义”。但我信奉的社会主义是新社会主义,所倡言的宪政是新的宪政主义。二者的结合旨在突出和规限宪政和社会主义的社会性、人民性。
1.所谓 “新社会主义”,是借以区别于历史上和现实中各种形形色色、鱼龙混杂的社会主义。
我认为新社会主义简言之就是以社会至上为主义。社会至上即社会主体――人民至上。它的对立面是国家至上主义,或希特勒式的“国家社会主义”;而不一定是资本主义。当然它同早期“自由资本主义”时代即野蛮的资本主义是对立的;而现代新资本主义则孕育有社会主义因素,如马克思所说,资本主义是社会主义的物质前提;晚年他还认为资本主义创造的某些经济与政治制度(如股份制和议会民主制)是社会主义的过渡形式,可以和平长入社会主义。我国现今实行的混合经济中就内含资本主义经济因素(我国宪法确认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我国的“一国两制”也容许港澳实行资本主义制度。这些都表明新社会主义同新资本主义是可以兼容的。
新社会主义的核心思想是主张以社会为本位,以社会主体――人民、公民、社会组织的权利和社会权力为本位,而不是以国家/政府的权力为本位。因为历史的发展规律本来就是先有社会,后产生国家;国家权力是社会(人民)赋予的,国家权力要为社会、为人民服务。
2.新宪政主义――以公民社会及其社会权力为基础和动力
至于新宪政主义,它有别于古典宪政理论。后者仅限于国家这架密封的权力机器内部的自我分权制衡,一般社会大众和普通公民难以参与。而新宪政论则将制约国家权力的力量转向社会。
迄今我国理论界在研讨“法治国家”或宪政国家的概念与意义时,一般都局限于就国家权力内部结构关系立论,很少放眼于国家之外的社会:一是忽视国家与社会日益二元化的事实,无视与政治国家相对应的还有公民社会;二是忽视现代权力的多元化和社会化现象,无视与国家权力相对应的还有社会权力。
公民社会是同政治国家相对应的政治社会,是有组织的社会存在。它将分散的社会意志集中化,将个体的私人利益公共化,从而也使其诉求和活动政治化,使私人社会形成“公人”(公民)社会――政治社会,成为能通过同政府对话、协商、辩论、谈判,进行政治参与,支持和监督、制约和推促政府依法行使权力的有组织的社会力量。这也是我一贯主张的“以社会权力制衡国家权力”,它是社会主义应有之义,也是新宪政论的基本立足点。
公民社会是社会权力的生发地,是实施宪政的社会基础和社会动力所在。所谓社会权力就是社会主体以其拥有的社会资源对社会和国家的影响力、强制力。离开公民社会及其社会权力对国家和社会日益增长的作用,侈谈实行宪政,是舍本逐末。行宪固然应当强调实现国家权力之间的分权与制衡(我国在这方面还远未达到);而没有公民社会的参与和支撑,就很难推行。现今执政党重新强调“联系群众”,我认为在当代应当着重联系的“群众”就是公民社会。脱离或排斥公民社会,甚至诬称它是“敌对势力”设置的所谓“陷阱”,加以抵制、打压,就不能说是民主的宪政,更何谈社会主义。这就如毛泽东所曾批判过的:国民党的“宪政”是“挂羊头、卖狗肉”。
3.宪政社会主义还要注入共和精神。要求社会物质和文化资源、特别是公共权力为全民共有、共享、共治,追求共同富裕;保护“每个人”的人权与公民权;主张社会多元(意见的多元性、利益的多元性和权力的多元性)共生共存、互补互控;具有宽容并包、兼容兼善天下的政治胸怀与制度,建立共同幸福的和谐社会。
之所以把我们的愿景称为“宪政社会主义”,因为它涵盖了经济基础和政治上层建筑的全部社会特性与追求。
“宪政社会主义”当然与“社会主义宪政”是相通的;之所以不以后者命名,因为宪政的核心价值是普世的,除可以有时代特色和某些国情特色、也可能带有阶级烙印外(如中国清朝末年的立宪运动),就其自身内涵而言,原则上并无姓社姓资和东西方之分。
不说是“民主社会主义”,是因为宪政基于民主也高于民主。宪政社会主义与民主社会主义是相通的,不过以“宪政”来规限社会主义,在命题上和内涵的广褒性上优于民主社会主义。“宪政社会主义”也用以区别“社会民主主义”或“民主社会主义”这一特定的意识形态和政治派别的局限性。
总之,“宪政社会主义”是一个值得所有民主的改革派加以研讨的课题。建议大家加以关注。 见https://www.sinovision.net/blog/56cun/details/95844.html
六
雷颐:历史伤口的脓要挤出来
【财新网】(记者 张新名)8月27日,“纪念《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发表三十周年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雷颐在发言中指出,“权力在宰控历史、抹掉历史记忆。权力想让你记住什么、忘掉什么,这一点我们做历史研究要保持警惕,和遗忘做斗争,保持历史记忆”,而保持历史记忆,有利于在面对种种现实问题时,从历史中找参照、找答案。
雷颐回忆起三十年前听到这个《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下称《决议》)时的情景。1977级和1978级中的很多大学生有自己的经历、自己的思考。在他们看来,它确实有很多亮点,比如对“文革”和毛泽东晚年的错误有了明确的说法;但也掩盖了很多问题,包括毛泽东与“四人帮”的关系、应负的责任等等。当时,大家认为限于时势,很多问题过一段时间逐渐就可以搞清楚,但现在看来过于“天真乐观”了。
雷颐认为,《决议》本身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划定了很多界限和禁区。很多有关“文革”的话题都不让谈,即使按照《决议》谈也不行,这个矛盾需要解决。在20世纪80年代,一些知青写回忆录,那些真实却比较残酷的内容在出版过程中被要求删除,只写互相帮助、蓝天白云等美好浪漫的东西。历史记忆学、历史就这样被权力所掌控。
“这些年,很多方面从《决议》往后退了,关于个人崇拜,关于‘文革’,关于毛泽东,尤其个人崇拜的东西逐渐又起来了,甚至‘血统论’又起来了。”雷颐说,“红二代”“红三代”这些说法让他想起“文革”中的话语,“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基本如此”。
“经历过那个年代的很多人,在写回忆录的时候,往往都回避了这些东西。这确实是民族的伤疤,总揭这个伤疤,会很疼会流血,但它还没有痊愈,里面还有脓,不全部弄出来,以后某个时候会以另一形式暴发、溃败、溃疡,会以一种更大的病灶存在于这个地方。” 雷颐强调,“面对历史,面对民族记忆的重构,只有这样才能找到正确的答案。” 见http://policy.caing.com/2011-08-30/100296345.html
七
高尚全:政府主导还是市场主导?
政府行政主导还是市场主导?这是能不能深化改革的关键,也是能不能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方向的关键。为此,我想讲几点看法:
一、政府行政主导配置资源的教训非常深刻
二、市场化的改革方向是经过长期艰苦探索,实践证明是正确的
三、强调“中国模式”就会影响改革的深化
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国政府出台了扩大内需的十大措施,得到了国内外的好评,在全球率先使经济走出了困境,2009年实现了9.2%的经济增长速度。在这种背景下,引发了“中国模式”的争论。
有人认为,应该充分肯定“中国模式”,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取得巨大成就来佐证“中国模式”的伟大,中国所以出现奇迹,就是因为形成了“中国模式”。所谓“中国模式”的主要特点是:一是政府行政主导,二是受控市场。我认为,所谓模式是定型的东西,如果把政府行政主导、受控市场作为“中国模式”,就会转移我国的改革方向,就会影响深化改革。2009年1月6日《光明日报》报道了我的观点:“在国际金融危机中,各国政府纷纷出手对金融危机进行干预,这是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应对严重经济衰退的通常做法,并非是对市场经济体制的否定。”“我国仍处于穿透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阶段,消除走向市场经济体制障碍仍需要我们付出极大的努力,不能由于紧急或危机状态下必须采取一些特殊政策而否定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政府的政策如何撬动市场力量应该成为考虑的重点,而短期不得不直接介入市场的行为应避免过度,同时要考虑经济运行恢复常态时的‘淡出’安排。”温家宝总理对这些观点非常重视,于2009年1月9日作出了批示。所以,不能把应对危机的政府行政主导的政策措施,用“中国模式”加以固定下来。由此可见,政府政策的重点在于撬动市场,而不是代替市场。强调“中国模式”,容易理解为中国改革已经到位了,定型了,不要再深化改革了。胡锦涛同志最近强调指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我们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突出,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躲不开、绕不过、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
四、正确理解宏观调控和政府的作用
现在,一提宏观调控往往与政府行政主导联系起来,所以我们必须正确理解宏观调控和政府的作用。
十四大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下发挥基础作用,这是十四大的表述。后来到了十四届三中全会,表述有所改动了,改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调控下发挥基础性作用。到了十六届三中全会,我在参加起草《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决定》时提出,“要从源头上完善宏观调控体系”的建议。我提出,原来的表述并不科学,因为:一是宏观调控是资源配置的前提条件,还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内容?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五大支柱之一,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有健全的宏观调控体系。二是资源在市场配置的基础上发挥政府的作用,还是资源配置在政府的作用下发挥市场的作用?三是资源配置的主体是政府还是市场?是政府行政主导型还是市场主导型的市场经济?四是宏观调控的含义是什么?主要是运用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调节经济的运行。五是谁代表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国务院当然是代表国家,但省市也说自己代表国家,所以各地都争要宏观调控权。起草小组经过认真讨论研究并经中央同意,不再提“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只强调“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这是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决定》的正确表述。应该说这个表述是科学的,与时俱进的。但在实践中还是强调国家宏观调控下,过多地强调政府的作用。目前各级政府和部门中过分强调自己的宏观调控职能,很大程度上是计划经济时期行政性控制的翻版。必须明确,政府宏观调控不是资源配置的前提,配置资源的主体是市场,而不是政府。
(根据2011年8月27日在纪念《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的发言整理) 摘自http://www.chinareform.net/show.php?id=2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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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图为《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通过三十周年座谈会现场,出处见http://www.ynlawyers.org/newLawyerSite/BlogShow.aspx?itemTypeID=147b3043-95bc-4824-9f02- 9bf0010d25e7&itemID=fd30b834-4eda-4ab7-9b7e-9f510105d089&user=10420
《党内民主派的声音》第1-19辑查询网址为http://portal.sinoth.com/sining/10000795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