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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的驻马店市公安局《警情通报》

已有 1119 次阅读2023-5-6 05:59 |个人分类:新闻评论|系统分类:时政资讯| 驻马店, 警情通报, 小学生, 刑事 分享到微信

伪造的驻马店市公安局《警情通报》
  思宁

伪造的驻马店市公安局《警情通报》_图1-1

  2023年5月5日,微信疯传所谓驻马店市公安局5月4日发布的立案调查12岁小学生陈某东的《警情通报》。
  思宁看到该《警情通报》,即发现其中充斥病句和标点符号错误,且歪曲变造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内容(第三款的表述“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被篡改为“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情节和影响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从法律专业常识判断,可以初步认定该《警情通报》是伪造的。
  查询驻马店市公安局官网及其相应的网媒,均无该《警情通报》。也没有任何正规媒体报道该《警情通报》。
  初步询问驻马店市公安局值班人员和驻马店市110值班人员,他们均不知道有该《警情通报》。
  后来,经思宁要求驻马店市110值班人员查证后,110值班人员终于确认,该《警情通报》是伪造的。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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