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编造官谣的“丰县发布”哑了
思宁
微信公众号“丰县发布”2022年1月28日发表县委宣传部《关于网民反映“生育八孩女子”的情况说明》称:“网民反映的女子为杨某侠,1998年8月与丰县欢口镇董某民领证结婚,不存在拐卖行为。”
2022年1月30日,“丰县发布”发表《关于网民反映“生育八孩女子”情况的调查通报》称:“杨某侠(此姓名为董某民所取)于1998年6月在欢口镇与山东鱼台县交界处流浪乞讨时,被董某民的父亲董某更(已故)收留,此后就与董某民生活在一起。生活中发现,杨某侠有智障表现,但生活尚能自理。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镇民政办工作人员未对其身份信息进行严格核实……调查中也未发现有拐卖行为。”
“丰县发布”1月28日和1月30日分别发布的上述说明、通报均为丰县县委县政府联合调查组的调查结果。
此后,徐州市委市政府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2022年2月7日,“徐州发布”官微发表《“丰县生育八孩女子”调查进展情况》称:“确定杨某侠原名为小花梅(父母已故),云南省福贡县亚谷村人。据小花梅的亲属和同村村民回忆,小花梅1994年嫁至云南省保山市,1996年离婚后回到亚谷村,当时已表现出言语行为异常。据小花梅亲属反映,同村的桑某某(女,当时已嫁至江苏省东海县)将小花梅带至江苏治病。目前,丰县警方已找到桑某某了解情况,桑某某称,当年她是受小花梅母亲所托,带小花梅到江苏治病并找个好人家嫁了,两人从云南省昆明市乘火车到达江苏省东海县后小花梅走失,当时未报警,也未告知小花梅家人。”
2022年2月10日,“徐州发布”官微发表《“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调查处理情况》称:“近日,经部、省、市公安机关对杨某侠、光某英(小花梅同母异父妹妹)与普某玛(已去世,小花梅母亲)生前遗物进行DNA检验比对,结果为普某玛与杨某侠、光某英符合母女关系,结合调查走访、组织辨认,认定杨某侠即是小花梅。经公安机关侦查,董某民(男,55岁,丰县人)涉嫌非法拘禁罪,桑某妞(女,48岁,云南省福贡县人)、时某忠(男,67岁,东海县人,桑某妞丈夫)涉嫌拐卖妇女罪,上述三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徐州发布”官微2月7日和2月10日分别发布的上述两个情况通报均为徐州市委市政府联合调查组的调查结果。
显然,徐州市委市政府联合调查组大体否定了丰县县委县政府联合调查组所谓“不存在拐卖行为”“流浪乞讨时,被董某民的父亲董某更(已故)收留”的说法”,认定杨某侠原名为小花梅,云南省福贡县亚谷村人,认定声称“带小花梅到江苏治病并找个好人家嫁了”的桑某某(桑某妞)及其丈夫涉嫌拐卖妇女罪,董某民涉嫌非法拘禁罪。因此,“丰县发布”发表的丰县县委县政府联合调查组的调查结果涉嫌编造官方的谣言(官谣)。徐州市委市政府联合调查组2月7日情况通报虽然有部分误导嫌疑,但从具体表述(转述他人说法)看,并未涉嫌编造官方的谣言。
值得注意的是,“徐州发布”官微2月10日发表《“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后,本来最应该转发的“丰县发布”至今装聋作哑,不转发《“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只在2月10日20:01发表了《早春时节农事忙》等四篇与“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无关的文章,其后就没有更新了。涉嫌散布官谣的丰县县委县政府联合调查组的两篇文章仍保留着。
思宁分析,县委宣传部“丰县发布”的小编可能被徐州市委市政府联合调查组2月10日情况通报打脸打懵了,神志不清,以致忘记转发;或者丰县县委县政府遭到上级训斥,也懵了,忘记指示“丰县发布”了;或者丰县县委宣传部“丰县发布”被上级责令暂时禁言了。
也许,“丰县发布”涉嫌编造官谣,将成为2022年官谣的典型记录(有关官谣记录,请参看思宁今年元旦发表的《2021年中国十大官谣》一文)。
附带说明一下,网传关于“丰县发布”说明、通报的网友说法“第一次通告,女的本地人”“第二次通告……被董某民的捡到并收留”也是歪曲通告的谣传。事实上,“第一次通告”,并无“女的本地人”的说法,只是说“杨某侠,1998年8月与丰县欢口镇董某民领证结婚”,不涉及哪里人的问题。“第二次通告”并无“捡到”的说法,“收留”者也不是“董某民”,而是“董某民的父亲董某更”。许多网友懒得查看“丰县发布”的原文,才会误信误传歪曲“丰县发布”说法的谣传。
思宁认为,官谣是性质特别恶劣的谣言,一定要揭露批判;但网友对官方说法也要查看原文,不能歪曲夸大地以讹传讹,不能以民谣批官谣(请参看思宁2月10日发表的《驳“杨某侠”是李莹的谣言》)。另外,网友也应注意,涉嫌编造官谣的前两个官方文告是丰县县委县政府联合调查组的,后两个不同程度澄清的官方文告是徐州市委市政府联合调查组的,四个公告并非都来自同一个级别的官方。作为专业的新闻人,思宁坚持理性追求真相的原则,有官谣辟官谣,有民谣辟民谣。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