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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有“8人造谣被查处”吗

已有 1645 次阅读2020-12-29 01:40 |个人分类:新闻评论|系统分类:时政资讯| 8名散布谣言者, 平安武汉, 李文亮, 假新闻, 胡锡进 分享到微信

真有“8人造谣被查处”吗
          思宁

真有“8人造谣被查处”吗_图1-1

  2020年官方的1号辟谣“新闻”《8名散布谣言者被依法查处》(以下简称“8人造谣被查处”)堪称今年影响力最大的辟谣,至今仍让绝大多数国人相信武汉警方在1月1日17:38前“依法查处”了“8名散布谣言者”。不仅从地方到中央的媒体相信和传播“8人造谣被查处”,连最高人民法院官微1月28日发表的文章,也确认“武汉市公安机关处罚的8名发布‘华南水果海鲜市场确诊7例SARS’的案件”。在3月19日国家监委调查组发布《关于群众反映的涉及李文亮医生有关情况调查的通报》,武汉警方决定撤销对李文亮的训诫书以后,许多国人仍认定李文亮是当初被“依法查处”的“8名散布谣言者”之一,且“8名散布谣言者”都是医生。
  然而,武汉警方至今未公布“8名散布谣言者”中任何人的姓名,也没有任何人承认自己是“8名散布谣言者”之一。于是,问题来了——1月1日17:38前,真有上述辟谣“新闻”所说的“8人造谣被查处”吗?“8人造谣被查处”本身会不会就是今年的1号假新闻呢?
  思宁在此梳理“8人造谣被查处”“新闻”的来龙去脉,提出对“8人造谣被查处”的质疑。

   “8人造谣被查处”的传播 

  1月1日17:38,平安武汉官微发表博文称:“【8名散布谣言者被依法查处】近期,我市部分医疗机构发现接诊了多例肺炎病例,市卫健委就此发布了情况通报。但一些网民在不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公安机关经调查核实,已传唤8名违法人员,并依法进行了处理。警方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警方将依法查处,绝不姑息。希望广大网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建和谐清朗的网络空间。”
  1月1日17:40,长江网报道;1月1日17:42,武汉发布官微报道;1月1日17:53,新京报报道;1月1日18:25,人民日报官微报道;1月1日20:44,新华社法人微博“新华视点”报道;1月2日11:40,央视“新闻直播间”报道。
  网民多认为,“8人造谣被查处”传播影响力最大的是央视。

真有“8人造谣被查处”吗_图1-2


   胡锡进的质疑和平安武汉的修正

  1月21日下午,胡锡进在微博对“8人造谣被查处”提出质疑:“关于武汉市公安系统之前因传播武汉病毒性肺炎‘不实消息’而处理8人的事情,希望武汉市公安局重新开展调查,并依据更新的事实情况做出结论,通报社会。我认为我们的政府需要有这样的勇气。实事求是,认真防错纠错,与公众交心,只会增加政府的公信力和民众的支持。”“关于武汉那8个人的事,我相信,当时武汉公安部门掌握的信息也是不足的,而且武汉市卫健委对疫情的认识与今天大概也不一样,当时可能的确没有发现人传人的情况,也没有医护人员被感染。但是现在回头看,那8个人说这种病就是SARS等等,离事实的距离就不像当时看上去那样大了。加上他们不是专业人士,他们那样做的动机和影响,今天看上去也会有非常不同的感受。因此这个时候武汉市公安局对该案件做出重新定义,我认为很有必要。这件事有一个启示,那就是谣言必须打击,但与此同时,对造谣传谣进行定性和法律追究时,一定要慎之又慎。”
  1月21日晚上,胡锡进微博称:“武汉市有关人士刚刚给老胡打来电话,讲了一些武汉公安局‘依法处理’那8人发布‘不实消息’的情况。他说,公安部门当时是把那8位市民请过来调查,过程非常友好客气,这些情况都有录像可以证明,他说那8位市民没有一人被拘留、被处罚。该人士表示,现在回头看,那8人说这次的病毒就是SARS,不准确,但他们作为非专业人士有这样的偏差可以理解。只是在当时的情况下,大多数人没想到疫情后来会发展得如此严峻,社会情绪的稳定是官方当时的优先考虑。他表示,现在大家都投入到了‘武汉保卫战’中。老胡如实把那名人士的话转述给大家。也许是老胡心软吧,当放电话之前我了解到,那位打给我电话的人和他周围的人现在都日以继夜工作,我心里的滋味蛮复杂的。”
  1月29日,平安武汉修正了“8人造谣被查处”,发布【情况通报】称:“2019年12月31日,武汉市卫健部门发布关于肺炎疫情的情况通报。随后,多名网民举报有人在网上传发不实信息。为查明情况,公安机关先后对8名行为人进行了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情况,8人分别传发了‘X医院已有多例SARS确诊病例’、‘确诊了7例SARS’、‘Y医院接收了一家三口从某洲回来的,然后就疑似非典了’等未经核实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因上述8人情节特别轻微,当时,公安机关分别进行了教育、批评,均未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的处罚。”

真有“8人造谣被查处”吗_图1-3

  “传唤8名违法人员”,变成了“把那8位市民请过来调查”。【情况通报】对“8名行为人”,不再使用“散布谣言”“编造、传播、散布谣言”的提法。认定“发布、转发不实信息”,修正为“传发”了“未经核实的信息”,即不是“发布”,只是“传发”;不是“不实信息”,只是“未经核实的信息”。“依法查处”“依法进行了处理”被重新解释为“调查、核实”“教育、批评”。
  显然,平安武汉心虚了。

   辟谣“新闻”的删除和保留
        
  心虚的平安武汉最终删除了1月1日发表的“新闻”【8名散布谣言者被依法查处】。追踪平安武汉官微,会发现该“新闻”已经找不到了。平安武汉1月29日修正发布的【情况通报】,有6万多条网友评论,但禁止查看评论。不过,明眼人可以看出,1月29日修正发布的【情况通报】,实际上是对1月1日发表的“8人造谣被查处”不实“新闻”的更正,相当于承认“查而未处”,承认“8人造谣被查处”有假。
  长江网上注明武汉晚报发布的“8人造谣被查处”,已经显示:“非常抱歉,在我们的服务器上,无法找到您要访问的网页。”估计也删除了。
  武汉发布官微把该“新闻”改为:“8名散布谣言者被依法查处。警方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希望广大网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并提示:“抱歉,由于作者设置,你暂时没有这条微博的查看权限哦。”实际上是删除了正文的主要内容。
  虽然“新闻”出处已经不敢见人,但当地官方有些新媒体的转载依然保留。例如百家号武汉发布、武汉网警巡查执法依然保留“8人造谣被查处”全文。
  有全删,有半删,有保留,说明官方并未统一地严肃地对待“8人造谣被查处”的“擦屁股”问题。即使在国家监委调查组3月19日《关于群众反映的涉及李文亮医生有关情况调查的通报》中,也只是含糊地称:“按照武汉市关于不明原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武汉市公安机关依据传染病防治、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以及市卫健委的情况通报,对在网上出现的转发、发布SARS等传染病信息情况进行了调查处置。”称:“由于中南路派出所出具训诫书不当,执法程序不规范,调查组已建议湖北省武汉市监察机关对此事进行监督纠正,督促公安机关撤销训诫书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该通报回避了对“8人造谣被查处”的调查,并未督促公安机关对所谓“8名违法人员”撤销“查处”。武汉市公安局3月19日撤销对李文亮的训诫书的【情况通报】中,同样回避了“8人造谣被查处”的问题。

   治安管理处罚法适用中的矛盾
    
  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看出武汉警方适用法律的矛盾问题。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但没有规定“批评”属于查处的类型。第十条关于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教育、批评”显然不是处罚的任何一个种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中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第八十三条中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那么,对违法者的传唤能表述为“请过来调查”且“非常友好客气”吗?是否有传唤“8名散布谣言者”的传唤证呢?是否“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呢?如果没有“使用传唤证”传唤,就是警方违法。目前,警方没有出示传唤“8名散布谣言者”中任何一人的传唤证,也没有“8名散布谣言者”中任何一人证明有传唤证,更没有“8名散布谣言者”的任何家属证明得到“传唤的原因和处所”的通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针对的违法行为包括“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那么,“传发”“未经核实的信息”是否属于“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呢?如果不是,所谓“依法查处”就没有法律依据了,只能叫“不依法查处”。
  顺便说一下,警方后来对李文亮的训诫书,也没有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本没有“训诫”“训诫书”的规定。
    
   李文亮等医生都不在“8名散布谣言者”之中     

真有“8人造谣被查处”吗_图1-4

  2019年12月30日17:43,李文亮医生以“李文亮 武汉 眼科”昵称在微信群“武汉大学临床04级”中转发、发布“华南水果海鲜市场确诊了7例SARS”“在我们医院后湖院区急诊科隔离”等文字信息和1张标有“SARS冠状病毒检出〈高置信度〉阳性指标”等字样的临床病原体筛查结果图片、1段时长11秒的肺部CT视频。2019年12月31日1:30,李文亮医生被叫到武汉市卫健委盘查,白天上班后被医院监察科叫去进一步追查。2020年1月3日,公安局才找李文亮训诫。训诫书上注明的日期也是1月3日。国家监委调查组3月19日《关于群众反映的涉及李文亮医生有关情况调查的通报》也证实,2020年1月3日,公安局才找李文亮训诫。显然,李文亮医生是“确诊了7例SARS”的发布者,并非“传发”“确诊了7例SARS”信息的“8名行为人”之一。因此,网传所谓《李文亮的遗书》中关于“我从不后悔成为‘八谣’之一”的说法,当然是假的,《李文亮的遗书》自然也是伪造的。
  艾芬医生被医院约谈始于1月2日,且未被警方传唤。
  谢琳卡医生1月3日接到武汉警方打来的电话,只是口头教育,警示了一下。
  刘文医生虽然在2019年12月31日就被医院相关部门约谈,但是在1月2日被警方电话通知叫去了派出所,只签了笔录,没有签训诫书。
  可见,媒体报道提及的李文亮等医生被武汉警方训诫、约谈、警示、签笔录,均发生在1月1日17:38以后。因此,可以逻辑地认定,李文亮等医生都不在“8名散布谣言者”之中。有些评论称“8名散布谣言者”是8名医生,只是依据“8人造谣被查处”的猜测,并没有任何证据可证实。
     
   华生质疑“8人造谣被查处”子虚乌有

  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教授、经济学家华生3月18日发表《武汉警方根本没有查处8名造谣者 假新闻出台背后》一文,质疑“子虚乌有的传唤8名违法人员与依法处理”。

真有“8人造谣被查处”吗_图1-5

  华生认为,“在1月1日傍晚,武汉公安应当认为这些医生在没有官方消息的情况下,在同行微信群交流根本没有违法。若卫健委系统认为这有错,他们自己教育提醒就可以了。在法治教育深入的今天,公安不能随便传讯没有违法的人,因而不愿执行。但是,下命令的一定是市公安的上级,而且这些下令的人要的是公安传唤、处理违法人的消息。只要用你市公安局的官方账号发了消息,应该怎么办你们自然明白。所以,无论你怎么去执行,只要在你们那儿发了消息,下命令的人也就可以向湖北或武汉的主政官员们交差了。这样,我们才看到这个极为奇特的现象,即消息在‘平安武汉’发出,而武汉公安并无任何行动。直到两天后,估计在有关上级检查催促下,才做了点弥补工作。当然,从逻辑的完整性来说,也还存在另一种即使很小,但也不能绝对排除的可能,那就是,武汉公安确实传唤和处理了不是这4个医生的另外8个最初的‘吹哨人’,只是不仅公安从来秘而不宣,而且这8人看到舆论转向、自己的第一吹哨人角色被别人占据,也都心甘情愿地不作一声……但是,从武汉公安后来删帖以及对几位医生的从轻发落乃至打个电话或电话也不打来看,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而且,这也是武汉和湖北方面最不会做的事情——消息已经发了,威慑目的达到了,再压着公安去处理更多的人,特别是专业医生,既毫无必要且只会引来麻烦。因此,做这种没有任何好处而又涉嫌欺骗全国人民直至中央的事,几乎没有可能性。”
  华生还分析了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等“主流媒体从业者对假新闻传播的责任与教训”。
  对华生的质疑,武汉警方和有关主流媒体至今不敢回应。
 
   思宁的质疑和呼吁

  思宁质疑:如果武汉警方在1月1日17:38前真的“依法查处”了“8名散布谣言者”,为什么要删除辟谣“新闻”呢?为什么要在1月29日改口发布【情况通报】进行更正呢?为什么武汉警方至今未公布“8名散布谣言者”中任何人的姓名,也没有任何人承认自己是“8名散布谣言者”之一呢?如果“8人造谣被查处”不是武汉警方自主写的“新闻”,那又是什么机关什么人写的,并假借平安武汉的名义发布的呢?
  如果武汉警方不想背通过辟谣“新闻”发布假新闻的锅,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关于“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的规定,主动披露有关1月1日17:38发布“8人造谣被查处”假新闻的真相。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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