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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史实

已有 1311 次阅读2018-10-9 05:23 |个人分类:时政评论|系统分类:杂谈| 国庆, 成立, 毛泽东, 政协 分享到微信

澄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史实

澄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史实_图1-1

  不少人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1949年10月1日成立的,毛泽东1949年10月1日在天安门城楼上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
  其实,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上宣告的原话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当天宣告成立的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当年,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开会讨论时,使用什么国号是有争议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之下曾经有个括号注明“简称‘中华民国’”,后来正式通过的文本才删除了“简称‘中华民国’”。
  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宣告的原文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组织人民自己的中央政府。”
  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还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该公告中也明确说明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而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1949年10月1日一致决议宣告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成立”。
  因此,在法理上,1949年9月29日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宣告成立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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