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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指责中国气象局涉嫌干涉美国内政
C&K通讯社华盛顿2012年6月7日电(记者 思宁)继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唐纳回应中国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对美国驻华大使馆发布PM2.5监测数据的批评后,美国国家气象局首席高级气象师约翰森6月7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反批评中国气象局涉嫌干涉美国内政。
约翰森说:我们注意到,中国气象局长期发布“世界主要城市天气预报”,包括发布美国迈阿密、亚特兰大、休斯敦、洛杉矶、拉斯维加斯、华盛顿、圣佛朗西斯科、纽约、波士顿、芝加哥多地的天气预报。中国中央气象台发布的“国外天气预报”,涉及亚洲、欧洲、北美洲和大洋洲,其中北美洲天气预报包括了美国天气预报。中国中央电视台也通过中国网络电视台天气台发布美国首都华盛顿的天气预报。
据记者核实,中国气象局、中国中央气象台和中国中央电视台的网站上确实有约翰森所指的美国天气预报的内容。
约翰森认为,中国方面发布美国天气预报的做法违反了美国联邦法律,涉嫌干涉美国内政。“中央气象台”还自称“中央”,把美国的天气视为“地方”的天气,这不仅涉嫌干涉他国内政,还涉嫌把他国意淫为中国“中央”管辖的附属国。
约翰森指出,美国天气的监测和预报,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属于美国政府的公共权力。中国方面自行开展美国天气预报,并通过互联网发布美国天气预报信息,既不符合联合国宪章、世界气象组织公约的精神,也违反了美国天气预报的有关联邦法律。
约翰森认为,从技术上讲,天气监测和预报,应该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这涉及到气象卫星的布设、观测人员的资质、预报方法的选择以及气象分析设备的选型等多种因素,并采取严格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措施,才能保证监测和预报结果科学和准确,包括国外的同行们也都知道这个要求的。
首先,中国方面仅仅用一颗气象卫星的部分监测数据对美国这样幅员广阔的国家的未来天气进行预报是不科学的,所监测的数据不代表美国整体的气候水平。这一点,我们跟中国气象局进行沟通,他们也是承认的。例如,中国各省、市、县有成千上万个气象台站,他们用这些气象台站的点位群组成天气监测网络,来完整发布中国各地的的天气预报。美国则用北美上空不同经纬度的数十颗气象卫星组成气候监测网络,来完整发布美国各地的天气预报。其次,中国网络电视台天气台仅仅发布美国首都华盛顿的天气预报,不符合世界气象组织通行的天气预报技术规范,更不能反映整个美国的气候状况。另外,从标准上看,今年年初我国参考世界气象组织的天气预报质量指导值,制定了更高的天气预报质量标准。这个标准考虑了我国现阶段天气预报的先进发展水平,引领了供世界各国接轨的先进规范,这是符合我国当前实际情况的一个标准。
约翰森进一步分析说:大家可能注意到,中国方面发布的美国天气的监测数据,与美国国家气象局发布的监测数据日均值是基本一致的,但评价结果相差很大,主要原因是他们用本国的天气质量标准来评价我国的天气质量。比如,中国气象局认为是阴天的,根据美国天气预报的标准,应当叫阴霾天;中国气象局认为是晴到多云的,美国叫少云到阴天。同一时间的天气,中国气象局认为空气清新,美国认为是轻度污染。况且,中国民众对环境污染造成恶劣天气的感官承受能力比美国民众强得多。世界气象组织专家认为,核心问题是美中双方的气候预报和评价标准不一样。约翰森表示,中国把发展中国家中落后的天气预报标准套在发达国家头上,明显不合理。
约翰森表示:美国国家气象局现在发布的美国天气预报,是根据美国众多气象卫星及其他气象设备的现代化水平和高技术条件决定的,完全能够满足公众以及各国驻美机构和人员对天气预报的需求。所以我们希望中国方面遵守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尊重美国联邦法律,停止发布不具有先进性且不负责任的所谓美国天气预报。
至于美国驻华大使馆发布北京的PM2.5监测数据,约翰森认为,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精神,美国驻华大使馆相当于美国领土,相应上空相当于美国领空,监测大使馆所在地及其上空的PM2.5数据,属于行使美国国家主权的范围。美国国家气象局对驻华大使馆此举予以肯定。中国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干涉美国驻华大使馆行使这项主权,也是对美国内政的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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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图为中国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郭研摄影),见http://www.scio.gov.cn/xwfbh/xwbfbh/wqfbh/2012/0605/tp/201206/t11681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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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有关报道:
http://www.scio.gov.cn/xwfbh/xwbfbh/wqfbh/2012/0605/index.htm
国新办举行环境质量状况等方面情况新闻发布会
国务院新闻办于2012年6月5日(星期二)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介绍环境质量状况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
…………
中新社记者:
吴部长,您对外国驻华使领馆开展我国内PM2.5监测并且发布数据有什么样的看法?谢谢。
2012-06-05 10:46:34
吴晓青:
我们也注意到个别国家驻华使领馆监测空气质量并发布信息的情况。在今年3月2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新闻发布会上我就讲过,这样做在技术上既不符合国际通行的要求,也不符合中国的要求,既不严谨,也不规范。从法律上讲,中国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建立监测制度,制定监测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加强对环境监测的管理;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我们今天也是这样做的。另外,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外交人员有义务尊重接受国法律法规,不能干涉接受国内政。
中国空气质量监测及发布,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属政府的公共权力,个别国家驻华领事馆自行开展空气质量监测,并从互联网发布空气质量信息,既不符合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精神,也违反了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2012-06-05 10:47:24
吴晓青:
从技术上讲,空气质量的监测,应该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这涉及到监测点位的布设、监测人员的资质、分析方法的选择以及监测设备选型等多种因素,并采取严格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措施,才能保证监测结果科学和准确,包括国外的同行们也都知道这个要求的。
首先,你用一个点位的监测数据对一个区域的空气质量进行评价,是不科学的,所监测的数据不代表那个城市整体空气质量水平。这一点,我们跟使领馆进行沟通,他们也是承认的。
2012-06-05 10:50:48
吴晓青:
例如,美国现有PM2.5监测点位1000个,法国700个,英国400个。再例如,美国纽约城市监测点位20个,巴黎18个,伦敦31个,他们用这些城市点位群组成监测网络,来完整发布城市空气质量日均值和年均值。
其次,用日均值来评价这个点一小时的状况,不符合国际通行监测技术规范,更不能反映整个城市的空气质量状况。
另外,从标准上看,今年年初我们参考世界卫生组织(WHO)空气质量指导值,制定了我们的空气质量标准。这个标准既考虑了我国现阶段发展水平,又初步与国际进行了接轨,这是符合我国当前实际情况的一个标准。
2012-06-05 10:51:39
吴晓青:
世界各发达国家,包括美国,关于PM2.5的标准也是逐步提高的。比如美国1997年发布PM2.5Ⅱ级标准的时候,制定的是65微克/立方米。事隔十年,2006年修改这个标准的时候,才到35微克/立方米。因此环境质量标准的制修订要与经济的发展水平和技术条件紧密相连,而中国现在发布的新的空气质量标准,其中PM2.5日均值75微克/立方米,是根据中国的发展水平和技术条件决定的。
2012-06-05 10:55:37
吴晓青:
大家可能注意到,北京、上海发布的PM2.5监测数据,与个别领事馆发布的监测数据日均值是基本一致的,但评价结果相差很大,主要原因是他们用本国的空气质量标准来评价我国的空气质量,这是明显不合理的。我刚才已经介绍了,其他国家用35微克/立方米这样的日均值来评价,而中国是用75微克/立方米的日均值来评价,所以结果可以显见。
2012-06-05 10:58:45
吴晓青:
当然,我最后要想说一点,从环境质量监测信息的发布上看,还要进一步加大监测信息发布力度,我们已经做了充分准备,将及时发布和公开环境质量监测信息,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刚才说到的这74个城市,所有国控监测点都将陆续发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让公众及时了解监测信息情况。而且我们发布的监测信息和数据将更加完整,更加全面,一次发布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PM10、PM2.5、一氧化碳共六项污染物指标的实时浓度值,并配以空气质量AQI指数,监测项目更全、监测点位更多,更具有代表性。
2012-06-05 10:59:23
吴晓青:
尤其是按照新标准的要求,监测数据更加精准,也更加规范,完全能够满足公众以及各国驻华机构和人员对环境质量信息的需求。所以我们希望个别驻华领事馆尊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停止发布不具有代表性的空气质量信息。
2012-06-05 11: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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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voanews.com/chinese/news/20120605-air-quality-157182805.html
中国:外国使馆发布空气质量信息违法
记者: 张楠 | 北京
中国环保官员星期二要求美国驻华使领馆停止发布它们自行监测的空气质量信息。这位官员暗示,美国的做法违反了中国法律法规,涉嫌干涉中国内政。
国务院新闻办星期二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通报《2011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吴晓青却在会上用大段时间对美国驻华使领馆监测PM2.5并发布相关数据进行了猛烈抨击。
吴晓青称美国使领馆的监测,不符合国际通行的以及中国自己的要求,不严谨、不规范、不科学。值得注意的是,他还把此事提高到法律和外交层面进行批评。
他说:“中国空气质量监测及发布,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属政府的公权力,个别国家驻华领事馆自行开展空气质量监测,并经互联网发布空气质量信息,既不符合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有关精神,也违反了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他说,根据维也纳有关公约,外交人员有义务尊重接受国法律法规,不能干涉接受国内政。
直径在2.5微米以下的悬浮颗粒被称为PM2.5“细颗粒”。由于体积微小,PM2.5颗粒可以进入肺部甚至血液循环系统,因此被认为对健康最为有害。
美国驻华大使馆在北京馆区内设有空气质量监测站,并定时发布对PM2.5的监测情况。
中国以前并不公布PM2.5数据。美国使馆在其Twitter网站上发布的数据,引起了北京市民的关注,甚至震惊。因为,美国使馆自测的空气质量,有时远比北京官方公布的状况要差。
*中国应拿出自己的数据*
这就引起了到底应该信哪个的问题。令当局感到尴尬和恼怒的是,不少市民宁愿相信美国人。绿色和平组织的项目主任周嵘认为,问题在于,中国环保部当时没有披露群众需要的数据。
她说:“我觉得,这个问题其实关键并不在于美国大使馆的数据到底合不合法,技术合不合规。最重要的是,中国的环保部门要赶紧地、尽快地拿出自己的数据,能够信服中国公众的数据。我觉得这个是最重要的。”
周嵘说,去年冬天,美国使馆公布的数据曾经引发了一场热烈的讨论。
她说:“那个时候大家都觉得空气很差了,但是中国官方的这套数据因为没有PM2.5,用的传统蓝天指数AQI,使得公众的感知和政府信息有反差。所以有一种情绪在里面,哪怕美国大使馆的数据也并不准,他就愿意相信。但是我觉得,的的确确是因为美国大使馆掀开了冰山的一角。”
有中国媒体也发出这样的评论:如果没有美国大使馆每日公布的北京空气指数,PM2.5这个颇为专业的词汇也许还埋没在北京的灰霾里,而不会像如今这般受人关注和警惕。
*是干涉中国内政吗?*
有中国官员私下里也表示,美国使馆此举是通过“倒逼”来促进中国空气监测工作,其作用是积极的。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毛寿龙曾在微博中说,“根据国际法,美国大使馆及其上空属于美国的领土和领空。所以,美国大使馆检测和公布其空气污染指数,不是干涉内政。我们批评美国大使馆检测数据,才是干涉美国内政。”
继美国大使馆之后,美国驻上海总领事馆从今年5月开始也在其网站上发布PM2.5值。上海环保局局长张全6月1日宣布,美领馆的做法不合法。
上海《东方早报》援引美国驻上海总领事馆发言人贝婉女士的话说,在安装这个PM2.5监测装置前,已经与上海市有关部门进行过沟通。
那么,上海“合法”的PM2.5值何时发布呢?张全称,仍在研究中。他说,上海PM2.5硬件设备安装已在5月底完成,6月份将进行调试。
*中国促使领馆停止发布*
吴晓青表示,中国将进一步加大监测信息发布力度,从今年下半年开始,74个城市所有国控监测点都将陆续发布更加全面的空气质量监测信息。
他要求外国驻华使领馆停止发布自测的空气质量信息。
他说:“尤其是按照新标准的要求,(中国的)监测的数据更加精准,监测的数据也更加规范,完全能够满足公众以及各国驻华机构和人员对环境质量信息的需求。所以我们希望个别驻华领事馆尊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停止发布不具有代表性的空气质量信息。”
美国大使馆新闻发言人包日强此前在接受中国媒体采访时表示,安装空气质量监测议是为了方便美国公民了解每日出行空气状况,既不准确代表整个北京地区的空气质量,也不具“长期研究价值”。
美国之音记者发电子邮件给美国驻华使馆新闻处,希望使馆对吴晓青的要求做出回应。可是,截止发稿时,记者没有得到美国使馆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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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orld.huanqiu.com/roll/2012-06/2793371.html
美国驻华使馆拒绝停发中国空气信息 外交部回应
2012-06-07 02:23 环球时报
【环球时报报道 记者 王晓雄】针对中国环保部官员要求外国驻华大使馆停止发布中国空气质量信息,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唐纳5日在华盛顿表示,他不认为美国驻华使馆发布这样的数据违反了中国法律或相关国际法规,“美国并没有停止提供此项服务的计划”。他同时称,完全不反对中国驻美国使领馆发布当地城市的空气质量信息。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为民6日表示,中方没有兴趣公布美方空气质量数据。
根据美国国务院官网5日的新闻发布会内容,“中国要求美使馆停发空气数据”成为最受关注的话题。唐纳称,“我们承认这些数据源于一个单一的监测器,该服务是提供给美国使领馆工作人员和生活在中国的美国人的,给他们决定是否外出活动提供信息。”他同时称:“坦白地说,空气污染在中国许多城市和地区都是问题。”但他拒绝明确回答美国是否在驻世界其他环境污染严重的国家的使馆发布过和当地政府标准不同的空气检测信息。
“中国和美国因空气质量发生外交争吵”,英国广播公司(BBC)6日以此为题报道称,中国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5日的表态让中美就美国使馆发布PM2.5数据的矛盾公开化。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6日称,美国驻华使馆发布的空气质量信息“被认为是可取代中国官方数据的更可信选择”。美驻华使馆发布的北京空气质量信息经常被归为“不健康”,且多次发生PM2.5监测表“爆表”,而同时的中国官方数据可能仅为“轻度污染”。以6日上午11时为例,美国使馆发布的北京空气PM2.5浓度为191,即大气中的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的含量为191毫克/立方米,按照美国标准归类为“非常不健康”,而同时北京的官方数据显示,PM10数据为142,为“轻微污染”。
《纽约时报》6日报道称,美国驻华使馆从2008年起开始监测并发布北京的空气信息,2011年开始发布广州的空气数据,上月驻上海领事馆也开始发布数据。文章引述美国驻华大使馆发言人包日强的表态称,“我们也注意到,整个城市的空气质量不可能单靠一个监测器完成”。
刘为民6日说,外国驻华使领馆不具有在中国开展环境监测和发布相关数据的法定资质,也不具备从事环境监测的专业能力和条件。擅自监测并发布中国的环境质量数据,不符合《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有关规定,也违反了中国有关环境监测的法律法规,是不负责任的行为。中方希望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遵守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尊重中国的法律法规,停止不负责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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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fmprc.gov.cn/chn/gxh/tyb/fyrbt/t938664.htm
2012年6月6日外交部发言人刘为民举行例行记者会
2012/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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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针对中国环保部负责人日前反对外国驻华使领馆发布中国城市空气质量数据,美国务院发言人称此举不违反《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中方对此有何评论?第二,美方称,不反对中国驻美使领馆公布美城市空气质量数据,中方有无相关打算?
答:外国驻华使领馆不具有在中国开展环境监测和发布相关数据的法定资质,也不具备从事环境监测的专业能力和条件。擅自监测并发布中国的环境质量数据,不符合《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有关规定,也违反了中国有关环境监测的法律法规,是不负责任的行为。因此,我们希望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遵守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尊重中国的法律法规,停止不负责任的行为。
关于第二个问题,我们没有这个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