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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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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博览》 2010年第1期
近日,武汉大学常务副校长陈昭方、党委常务副书记龙小乐,因涉嫌在基建工程中受贿被捕。消息传出,震惊中国高校界。
近年来,发生在广东、北京、南京、大连、陕西等地高校的腐败案频频曝光,表明教育领域的腐败案呈上升趋势。有媒体报道,1990年之后的10年,北京市海淀区内32所院校中,一半染上了腐败病毒,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贪污贿赂案件共有26起。而21世纪的第一个年头,陕西省查办的高校腐败案有36起61人,其中处级干部22人。有媒体梳理了武大腐败案之前的十大高校腐败案:
2002年,湖北美术学院原副院长李泽霖招生受贿,被判5年;
2002年,陕西教育学院原院长高安民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2003年,同济大学原副校长吴世明因受贿罪被判10年;
2003年,陕西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王化勇因受贿罪,被判10年;
2004年,南京财经大学原副校长刘代宁被控受贿160多万元,被判13年,没收财产人民币16万元及其他违法所得;
2006年,湖北三峡大学原党委书记陈少岚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
2006年,湖北大学原副校长李金和因收受建筑企业贿赂,被判13年;
2008年,武汉理工大学原副校长李海婴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总额达1400多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
2008年,浙江理工大学原党委书记白同平因受贿65万余元,获刑11年;
2009年9月28日,湛江师范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郭泽深涉嫌在基建、财务等方面有经济问题,被宣布刑拘。
高校系统形形色色的腐败案主要集中在招生、颁发文凭和管理财物的部门和个人。负责高校校舍、宿舍、食堂建设装修的部门,如今被认为是“油水单位”,不少建筑工程在发标、招标时搞暗箱操作,一批管基建的干部因此成为阶下囚。
大学以前曾被认为是“清水衙门”,但上世纪90年代以来,因为推行教育市场化,高校吸金能力陡增。据分析,高校系统职务犯罪案件多发,一些高校教职员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身法律意识薄弱是一个原因,而高校在管理制度上存在漏洞也是重要因素。随着高等教育规模扩大,政府对高校的资金投入不断加大,用于学校工程建设和教学仪器设备购买、后勤服务等方面,但由于管理体制不严密和监督不到位,这些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往往会滋生一些腐败现象。
《瞭望东方周刊》发文说,对于这些腐败分子,首先要予以道德的审判,不能以体制为其个人品质卸责,以免减轻这个群体中的个人违背职业伦理时的道德负罪感。但是,道德审判的威慑只能削弱部分潜在腐败者权力寻租的动机,对日益表现为系统性风险的高校腐败,更应慎思明辨,弥补其背后的制度缺陷,减少可寻租事物的数量。就后者而言,高等教育机构的“政府市场化”机制可谓高校腐败之源。
陈昭方、龙小乐二人落马引起公众关注,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位居“正厅”的行政级别。这一现象反映出我们的教育机构与政府之间特殊的“旋转门”机制。
在美国,“旋转门”指个人在官、学、商之间变换身份,次第任职。就其负面而言,“旋转门”是利益集团和政府互相勾结的表现,但如若程序透明监督得法,它也有好处:能汇集多个层次的智慧谋略,为国家利益服务。
大体上,美国的“旋转门”在人脉上是可以积累的,在权力上则不然。而我们国家的“旋转门”不仅可以积累人脉,而且可以积累权力——相关人士不会因为届满而丧权,相反,他们在非要害部门的更高级别的位置上周转以后,会被普遍寄予以更高级别重返要害部门从而获得更大权力的希望。甚至,地方上的高校领导人,不待进一步升职,其级别已然跃居地方教育管理当局之上,高校领导和地方教育管理部门处于权力高度不对称状态。加之,教育部管理高校上千,其中“部属高校”达几百所,教育部本部对这些院校处于信息高度不对称状态,即便在纯粹的计划经济体制之下也难以管理,何况在市场经济大旗高高飘扬的当下。
横向的权力不对称和纵向的信息不对称,让高校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有效监控,而这种状态因为计划经济的合法性的相对衰落而得到某种肯定。与此同时,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快速发展,又为公共权力的变现提供了更大的市场规模。高等教育机构游走于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特殊身份,让少数经营其间的蝇营狗苟之辈长袖善舞左右逢源,一边抓政治资本,一边伸出“看不见的手”,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地从市场的腌臜地带抓取金钱利益和物质享受。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部“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对策立基于“加强高校领导班子的反腐倡廉建设”,未中要害。
高等教育机构的这种特殊身份的形成,与我们对教育的认知和定位有关。中国向来有将“师”与“君”、“亲”并列的传统,为师之道甚至要“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不把教育抓在手里,人民不满意,国家不放心。教育为国之根本,决定国之未来,上述考虑并无不妥,但具体执行方式值得研究。美国同样重视对教育的控制,中小学生至今每天必须向国旗宣誓“这个上帝之下的国家不可分割”,然而它在技术上的可取之处是主管部门只抓纲常和精神,具体事务由公立或私立大学自己裁处,甚至鼓励私立和特许教育机构与公立学校竞争。
不要小看私立学校和与社区有合同关系的特许学校的发展,它们向高品质发展不仅能改变公立学校“舍我其谁”的大爷姿态,更重要的是能通过它们把教育领域包括基础建设在内的各项投入的真实成本反映出来,以免学校以学校建筑结构有特殊要求等借口,把学校各项开支的成本深埋在少数人构筑的“黑箱”之中。此外,教育的“民间化”定位还可以让政府从“教育官员腐败”的指责声中脱身而出。将教育者从身份上纳入政府的序列,实际上是承担了用政府声誉为学校腐败买单的风险。
《瞭望东方周刊》的文章说,鉴于教育本身的公共事业属性,它难以承担彻底的市场化的无耻。新科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政治学家奥斯特罗姆女士已给出一个处方——在地区层面完善政府管理与市场之外的社群自主治理。
如此能否毕功?不妨试点之。
(刘名远荐自2009年10月22日《扬子晚报》)
■责编:袁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