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403时评:“国标”,是中国食品添加剂污染的源头
昨日,有匿名的粮食系统内专家反映,新版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简称“新标准”)中,中国大米被允许添加包括防腐剂在内的三种添加剂。该专家认为,大米使用防腐剂在工艺上并无必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应该撤销。
专家所指的三种添加剂分别为淀粉磷酸酯钠,功能为增稠剂;双乙酸钠,功能为防腐剂;脱乙酰甲壳素(又名壳聚糖),功能为增稠剂、被膜剂。 根据新标准,淀粉磷酸酯钠使用的范围是粮食和粮食制品,包括大米、面粉、杂粮、块根植物、豆类和玉米提取的淀粉等(不包括原粮及07.0类焙烤制品),用量为“按生产适量使用”。 国家标准,是行业生产的指令性规范条件,由国家职能机关制定、批准、管理、推行和使用。 尽管业内外普遍认为,“大米是我国主粮,也都是食品原料,其中允许使用添加剂,应十分慎重。”但我国国家标准“允许使用”则完全可以作支持甚至推荐使用理解。它意味,广义的食品生产领域里,其它食品生产产品使用上述添加剂是可以接受的。要害是,相关添加剂的用量没有限制。由此,食品生产及其消费产生的安全隐患影响深远而广泛。 不禁联想前不久的二则消息,一是农业部向社会公示转基因食品无害,同时以发文方式禁止机关幼儿园购入转基因食用油。另一件事则是一张照片,介绍中央机关工委向食品生产单位颁发特供许可的场面。 几件事联系起来,就向我们还原了一幅现实中丑陋的,由权力制造的社会歧视图景,也让人们从中发现中国食品安全问题频繁发生,给民众带来深重危害的内在逻辑关系。既然在人们一日三餐的食物消费中,主食可以允许加入添加剂,其它食品还有什么不可以的呢?既然不为消费者熟知的化学添加剂可以不受约束地被人们食用,为了利益,不良商人为牛奶加入三聚氰胺,饭店大厨使用地沟油烹调,大棚菜农为西红柿、黄瓜等作物喷洒激素让它们娇嫩艳丽,有什么不可以理解的呢?如果仅仅如此,还算是幸运的,事实上后果远非如此。既然与我们生命健康息息相关的食品产品可以由“国标”开路,化学添加物一路畅通无阻,那些无关人体健康的产品理所当然充斥市场。于是,我们几乎每个人都反复领略着,玩味着,体验着没有改变前景的假冒伪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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