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文原稿发布于2013年12月16日
沪深两市最新版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分别公布了,市场也给出了用脚投票的结果:今日沪深两市分别下挫1.60%和下跌1.86%。当然,这并非是IPO新法的独家功劳,还有另一个重要的砸盘高手:优先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新中国股市建立24年以来,在IPO办法上究竟改了多少规则、改了多少次规则?恐怕证监会也未必能够说得清楚!但是,每一次改革,我们看到的都是官方解释老办法有多少多少弊端、新办法有多少多少好处。屡屡如此,这不是很奇怪的么?究竟是每一届研究改革的人士都雾里看花看不清,还是中国股市错综复杂善于变化?
其实在我看来,这其中最根本的症结并非料理中国股市是全球难度最高的技术,而是料理中国官僚制度是全球最难的问题。
新中国股市建立不过区区24年,但股市并非新中国独特的产物。早在17世纪初的荷兰便出现了股份制公司和股票交易;1891年香港成立了香港股票经纪协会,后发展为香港证券交易所;1914年,中国当时的北洋政府颁布证券交易所法;1917年成立了北京证券交易所。现代的证券交易,即便是追溯到最近代,也是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便奠定了法制建设的基础,距今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证券交易的各种规则,可以说早已被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研究的甚为透彻,其相关法规不可谓不多而全。
这些规则当然并非可以完全不变的就照抄照搬到新中国的股市上来,但恰恰是这种不能照搬照抄成了官员们标新立异的幌子。
官员从政都要业绩,这也就是为什么GDP成为地方政府官员不顾百姓生活的客观事实一味追求GDP增长的原因所在。当教授就一定要出几本书、当官员就一定要立几条规则,这就是中国官僚制度的痼疾表现。证监会不是地方官员,无法创造几个点的GDP增长出来,于是乎,标新立异就成了唯一追求的目标:我创造了……。
没有哪个官员愿意在任内把所有既定的工作延续好就算是做好了的,都要出点儿“新成绩”,于是“创造发明”不断涌现。谁都不愿意说自己制定的“新”规则是仿照某某而来的,一定是有创新层面在其中。“中国特色”成了最佳挡箭牌。正是这些不断涌现的“创新”掺杂了过多的臆造和想象,才使得规则总是脱离市场本身的需求,才导致市场运转不得不以畸形的方式来对待,“三高”才得以生存。
我举一个例子。证监会始终说以“三公原则”为根本,但是在沪深两市新的规则中分别还是能够看到市值配售门槛1万的字样。如果以公平原则来论,设定万元的门槛实际上已经存在了“资金歧视”。不要说这是为了保护万元以下的投资者,人家就愿意用一点点儿小钱来图个乐呵,你为什么不允许?这公平么?既然交易规则早已明确以100股为一手、最低一手买卖的原则,那么就应当统一标准允许最低申购一手。这才不违背“三公原则”。类似这样的门槛在中国股市中不敢说比比皆是,也可以称俯首拾来。
如果说要遵循市场规则、让新股发行真正市场化,那么我可以出一个“标新立异”的“馊”主意:
既然股票是成就是为企业融资服务的,那么就不需要考虑那些VC、PE什么的,也无需什么一级市场发行。某家公司想要发行股票,向证监会申报发行数量和材料,核准后直接上二级市场开户卖出股票,或者交由发行人、保荐人来开户卖出股票,价格自定、不设涨跌停板、模拟交易一周甚至半个月后,按最终价格和数量撮合成交。
按照这个办法,如果发行价高了,自然卖不出去,公司或包销人就要自己拿着股票而得不到资金。这有点类似做市商的做法。当然,如果最终持股人数少于某个数值、比如十万,证监会也可以订下规则作废这次发行。如此真刀真枪的发行,看谁还敢哄抬价格?!
全部交由市场决定,不是更好么?当然,这就让官员似乎无所作为了,会触动他们的利益。官员们喜欢“为民做主”,本质问题是官僚制度所决定的,而不是他们有崇高的“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决定的。如果不从深层次上改革监管层的思想、体制根源,恐怕新股发行制度还会继续的改来改去,每一个新制度的创立也都会改革了旧制度的诸多弊端、而这些弊端也总是层出不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