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简介阿米什人,是
美国和
加拿大安大略省的一群基督新教再洗礼派门诺会信徒,以拒绝汽车及电力等现代设施,过着简朴的生活而闻名。阿米什是德裔瑞士移民后裔组成的传统、严密的宗教组织,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他们不从军,不接受社会福利,或接受任何形式的政府帮助,许多人也不购买保险。大多数阿米什人在家说一种独特的高地德语方言,又称为宾夕法尼亚德语;而所谓的“瑞士阿米什人”则说一种阿勒曼尼语的方言(他们叫它“瑞士语”)。阿米什社区分成若干个团契。本条目主要介绍保守的、旧教条团契。新教条团契使用汽车和电话,但是他们也自认是阿米什人。
2历史与门诺派类似,阿米什人是16世纪早期激进宗教改革形成的瑞士再洗礼教派后裔。瑞士再洗礼派或“瑞士兄弟会”由Felix Manz和Conrad Grebel发起。门诺派的名字来自门诺·西蒙斯(en:Menno Simons公元1496-1561年)。西蒙斯是荷兰的罗马天主教教士,他于1536年改宗再洗礼派。他是低地再洗礼派社区的领袖,然而他的影响逐步遍及整个瑞士。
阿米什运动得名于瑞士门诺派领袖雅各·阿曼(en:Jacob Amman公元1656-1730年)。阿曼认为门诺派已经渐渐偏离了西蒙斯的教导,特别是闪避(shunning)被驱逐会员的做法。瑞士门诺会从未像低地再洗礼派一般严谨地实施闪避。阿曼则坚持严格实施闪避,甚至到了这个地步:拒绝同配偶吃住,直到对方悔改自己的行为。
由于在瑞士不受欢迎,门诺派散居于阿尔萨斯和普法尔茨地区,严格拘泥于字句造成了他们的分裂。1693年,阿米什派正式分立。这一段渊源,令有些人把阿米什人视为保守的门诺派。18世纪始,一些阿米什人移居美国。许多人最后定居在宾夕法尼亚州,其他的扩展到伊利诺伊州、印第安纳州、爱荷华州、肯塔基州、密歇根州、明尼苏达州、密西西比州、密苏里州、内布拉斯加州、纽约州、俄亥俄州、马里兰州、田纳西州、威斯康辛州、缅因州和加拿大。
绝大多数阿米什人社区最终未能保持阿米什人特征。1860年起的几次大分裂造成了这样的结局。当时,在俄亥俄州举行的牧师联会关注了如何面对来自现代社会压力的问题。会议本身就存有进步主义思想,牧师们必须聚集在一起,讨论阿米什教会所遇到的前所未有的问题。但是保守的牧师抵制了牧师联会。于是,在之后的几十年,进步主义的阿米什教会就逐渐被吸纳到“旧式”的门诺派中。小部分残余演变成今天的阿米什人。当电力和汽车等阿米什人拒绝接纳的技术在社会中广为使用后,围绕阿米什社区的旅游业开始兴盛。
3人口分布据2000年阿米什社区出版物公布的数字,美国的阿米什人口为198,000人;平均每个家庭的儿童数为7人,人口增长迅速,并且不断开拓新的定居点和耕地;旧信条社区分布于21个州,主要居住地的人口数目如下:俄亥俄州 55,000;
宾夕法尼亚州47,000;印第安纳州 37,000。旧信条阿米什人不传教,所以也很少有外人变成阿米什人。其他阿米什社区的确有宣教活动。
4生活方式米什人的生活方式被社区的Ordnung(德语:条令)所规范。各个社区,甚至同一社区内的不同街区的条令都不尽相同。阿米什人的生活方式和文化很难概括,因为没有一个概论能涵盖所有的阿米什社区。阿米什团体可能因为帽沿的宽度,是否允许吸烟,马车的颜色等问题而分裂。
5宗教侍奉旧信条阿米什人每两周的一个星期日在私人住宅聚会。平均每个教区有168名信徒,因此通常要坐在好几个房间里。崇拜由一个传道人或主教的简短布道开始,接着是读经和默祷,然后是一个较长的布道。崇拜过程中有赞美诗,没有伴奏及和声,低声吟唱,通常一首诗歌要持续15分钟之久。崇拜后有午餐及社交活动。崇拜仪式和诗歌均使用德语。根据《圣经·使徒行传》第一章23至26节,传道人和执事从会众推举的名单中抽签选出。他们终身侍奉,并且不接受正规训练。阿米什人的主教从传道人中选出。
6骄傲谦卑两个重要的概念有助于理解阿米什人的日常行为:对“骄傲”的恐惧和对“谦卑”的推崇。谦卑通常表达为“顺服”和“交托”,也许更确切的理解是不情愿表达自我主张。愿意顺服于上帝的旨意,并且表达为团体规范,在美国以个人主义为中心的文化中是一个异数。反个人主义倾向是下列行为的出发点:拒绝使用节省劳力的技术,以免不依赖邻居的帮助;不使用电力,以免造成购买显示身分地位的商品而竞争;不照相,以免造成个人或家庭的虚荣心。近似的做法还包括拒绝初中以上的教育,特别是理论学习,对日常的农场生活毫无帮助,只会引发个人或物质方面的野心。在美国的高中教育里,培养竞争和自立意识是件好事,而这与阿米什人的价值观截然相反。
7文化态度阿米什人通常引用三段《圣经》经文来浓缩他们的文化态度:
《哥林多后书》第6章第14节:“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
《哥林多后书》第6章第17节:“又说,你们务要从他们中间出来,与他们分别,不要沾不洁净的物,我就收纳你们。”
《罗马书》第12章第2节:“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
阿米什人与非阿米什人保持最低限度的接触。然而,随着土地价格上涨,低技术农场产出降低,许多阿米什人被迫离开农场,在工厂和建筑工地做工,或在旅游景点做手工艺品牟利。阿米什人对这类接触的后果和自身文化的商业化感觉非常矛盾。装饰艺术在阿米什人的真实生活里非常次要,虽然价格昂贵的阿米什床单是宝贵的文化遗产,阿米什人用怀疑的眼光看待这些东西,认为这是容易培养自我和虚荣的领域。
8洗礼和闪避阿米什人和其他再洗礼派认为给儿童洗礼没有意义;这正是这个教派名字的来由。阿米什儿童在所有问题上都必须遵从父母的意愿;但是,年龄满了的时候,他们被期望作出成人的承诺来终身侍奉教会。
当然,会有许多年轻人作出相反的选择。有一个阶段称为“徘徊”,被外界广泛误解。这通常是指从青春期开始,到正式成人、承诺终身委身于阿米什生活方式之间的阶段。对于非阿米什人家庭,年轻人在这个阶段有些越轨行为是可理解的,但是这并非阿米什人所期望。有人选择不加入教会,因而脱离社区。有些社区会主动回避脱离教会的人,甚至回避不同阿米什社区的人。也有社区基本不回避,与脱离教会的人保持密切的家庭和社交联系。
9现代技术阿米什与现代,两种交通工具的对比。摄影者:Nils Fretwurst.,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
多数阿米什人,特别是旧教条派,以不使用电力和汽车而著称。他们如此行事的理由却往往被误解。阿米什人并不视技术为邪恶。人们可以请求社区接纳技术。在一些社区,教会领袖定期召开会议审理这类请求。在某些社区可以随时召开这样的会议。因为阿米什人及其他门诺派教会,不像圣公会或天主教会有自上而下的治理系统,每个社区对哪些技术可接纳有不同看法。
例如,电力被视为与“世俗世界”的联系。使用电力会导致使用家用电器,令阿米什人简朴的生活方式复杂化,引发为了物质生活的个人竞争,进而摧毁整个社区。然而,在某些阿米什社区,电力可以使用在特定场合。例如,没有电力就无法从事劳作,那么12伏特的电池就是可接受的。发电机仅允许用于金属焊接、电池充电、驱动牛奶搅拌机等。许可12伏特电力系统的理由是预防滥用电气设备。大多数12伏特电源不足以驱动“世俗的”现代电器,如电视机、电灯泡或电吹风等。在某些情形下,室外电器可能是允许的,例如剪草机等。
阿米什社区用妥协的方法接纳技术,在外人看来非常古怪。例如有的社区,如果有人推或马拉,那么汽油动力的剪草机就是许可的。理由是,坚持手工耕作,就不会受诱惑去购买更多土地,使自己超过同一社区的其他人家。许多阿米什社区也接纳化学杀虫剂和基因改良农作物。总之,阿米什人试图避免的不是技术,而是技术对社区的负面影响。
10语言除了英语,多数阿米什人说一种独特的高地口音德语,称为“宾夕法尼亚德语”或者“宾夕法尼亚荷兰语”。不仅仅是阿米什人,许多居住在宾夕法尼亚的德裔移民也说这种语言。所谓的瑞士阿米什人说阿勒曼尼语,他们称作“瑞士语”。河滨阿米什人,特别是1960年代后出生的,趋向于在家主要说英语。阿米什儿童先学德语,然后才学英语。各个社区的口音不同。他们的德语与其他再洗礼派社区的口音也有差异。
11服装一些社区的着装规范包括禁止纽扣,只用褡袢。也有些社区允许服装上缝纽扣。禁止纽扣的原因是它与军服的历史渊源。通用的美学标准是“朴素”:一个人的衣着不能以剪裁、颜色或其他风格来引人注目。然而,阿米什人的服装款式仍停留在19世纪风格,他们出现在外部世界时显得特立独行,与其初衷相反,常引来好奇的目光。
阿米什男人在单身的时候胡须剃得很干净,结婚后留鬓须。嘴唇上面不准留须,因为在16到17世纪的欧洲这是军队的习俗。留鬓须的习俗很大程度上来自某个犹太部落。
12健康阿米什社区为多种遗传病所困扰,如埃利伟氏综合症。几乎所有的阿米什人都是早期数百名拓荒者的后代,近亲通婚的奠基者效应是阿米什人遗传病的根源。有些疾病甚为罕见、独特和严重,致使阿米什儿童的死亡率非常高。阿米什人把这个困扰当做“上帝的旨意”来接受,他们拒绝婚前基因测试,即使有孩子得了遗传病也不进行基因诊断。然而,许多父母愿意用现代技术手段治疗孩子。
阿米什人逐渐重视跨族通婚。一个地区的遗传病通常在其他地区会消失,从无血缘关系的社区选择配偶可以避免遗传病,例如,美国宾夕法尼亚州与加拿大安大略省的阿米什社区之间。
由于不购买保险,阿米什人在美国很难接受医疗服务,美国没有全民医疗服务系统。从1990年代中期始,美国一些医院开辟特别项目来帮助阿米什社区。
多数阿米什人不采取任何节育措施,包括安全期避孕法。
13教育阿米什人不让子女接受初中以上的教育,认为到这个阶段的基本知识就足够应付阿米什人的生活方式。阿米什人几乎没几个人上高中,读大学的就更罕见。许多阿米什社区开办自己的学校,通常是一个大通房,教师也来自阿米什社区。在过去,阿米什人因为学校的事与外界发生了大冲突。大部分的冲突已经解决,政府教育当局允许阿米什人以自己的方式教育孩子。某些州的法律禁止低于某个年龄的孩子辍学,即使孩子已经初中毕业。变通的做法是,让孩子不断地重读八年级,直到可以合法离校的年龄。
1972年,三个阿米什家庭拒绝送14岁和15岁的孩子上高中,被判处罚金5美元。威斯康辛州最高法院推翻了这个判决,裁定:以“接受义务教育”为由,违反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信仰自由条款,不具备正当性。联邦最高法院维持了复审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