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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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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坚持”,还能在宪法中坚持多久
横舟
在中国的宪法中,由于改革初期的政策需要,被镶入了“四个坚持”的政治内容,一直坚持到了今天,尽管争议很大。当时的国家形式与今天的国家形式已经大不相同了,这就使得当初的这一决定,在今天看来,已经显露出不伦不类的尴尬隐含。
邓小平在二十年前就曾经说过:“四个坚持可以适时的从宪法中撤走,仅保留在党章里头。我也决定先将马、恩、列、斯等四个画像从天安门广场撤走,只悬挂孙中山和毛泽东的画像。”看来中国改革的设计者已经预言在先了。
可是纳入宪法的内容是要严肃法律的,但偏偏这一内容又无法严肃法律。“四个坚持”如今在宪法里面,处于非常尴尬的位置。留下,宪法无法严肃,严明。撤出,又由于改革的不彻底,二十年来没有创造出适当的时机。
但是,“四个坚持”毕竟不是退休老人,放进养老院就可以不管了。宪法也不是养老院,是老人就可以进来,管他儿女是不是孝顺。国家的大法是件严肃的事情,不能有任何儿戏成分在里面。
如果坚持宪法,就应该依法办事,对那些违法者,采取法律措施。如果法律设置有问题,就应该马上修改宪法,以严肃宪法的尊严。就像儿女们将老人放进养老院,长期置之不理,不是上策,国家和民族的利益是高于一切的。
以中华民族的得失,平衡各种集团利益的扩张,换取治国安邦的决策、大法,恢复和振兴一个民族的精神,重现国民的传统理念。同时,也给宪法恢复尊严。要么回来,要么永远的走开。回来,我们重建家园,永远的走开,摸着石头过河,也是一条前人指出的明路。
彷徨,已经使我们丧失了许多时机和宝贵的时间,徘徊的太久,转晕了头,已经迷失了方向,沉静下来,尽快的决断,才是智慧的选择。适当的时机要靠自己把握,而把握这一切的准绳,就是国家利益,就是民族大义,就是民族主义。